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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沾自喜。他不愿意人们仅仅把他看作一个平庸的傻瓜,却宁愿人们把他看作一个大无赖,将他列入大恶棍的行列。他认为,对一个傻瓜人们只会表示蔑视,而对一个大恶棍人们却不得不表示某种钦佩,对他来说,被人们看作是一个大恶棍,是一件需要高深造指的艺术。
狄德罗问他,他的所作所为是否有德行,是否受到良心的谴责?他回答说:“他们是流氓,却有钱,为什么我不可以?”他承认当别人受到称赞时,他嫉妒过,当别人受到非议时,他高兴过,他为自己的平庸苦恼过,但更多的时候却为自己的“艺术”沾沾自喜。他认为,事物的最好的秩序就是需要他在里边的秩序,如果他不在里边,即令最完美的世界,也是毫不足取的。他愿意存在,甚至做一个厚颜无耻的好辩者而存在。他虽然辱骂了所有的人,却不伤害任何人,因此,无需受到良心的谴责。他发现在这个社会中,各种地位的人互相吞噬,牺牲同类,以寻求自己的幸福,却没有法律来干涉。正直的人并不快活,快活的人并不正直。当一个人有了钱,他无任干什么都不会有失身份。有些人吃厌了一切东西,而其他人有紧迫的饥饿感却没有东西吃。他的本意并不想变得无耻,是贫困促使他扮演乞丐的哑剧。为了生存,他四处奔波,学会了各种手段,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他认为既然人们不能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就只好接受已经安排好的,尽可能从中得到最大的好处。既然能够通过作恶得到快乐,就没有必要改变自已。
他最后说,再会吧,哲学家先生,我永远都不会改变样子。但愿我再经历四十年的这种不幸吧。最后笑的人是笑得最好的。
在《拉摩的侄儿》这部小说中,狄德罗塑造了拉摩的侄儿这一典型形象。据说,拉摩的侄儿确有其人,他的叔父拉摩是法国十八世纪著名的音乐家,他本人以卖唱为生,长期过着流浪生活,最后死在流浪汉收容所。狄德罗早年在巴黎街头的咖啡馆里认识了他,以他作为原型,创作了这部小说。
拉摩的侄儿是“高傲与卑溅”、“才智和愚蠢”的结合体。他天资聪颖,极富音乐天赋,本来可能成为“拉摩”一样的大师,但是他几经努力,没有成功。于是他放弃音乐,充当上流社会的小丑,富人餐桌上的食客,通过作恶谋求快乐。最后,他为上流社会所不容,流落街头,四处漂泊。拉摩是一个放荡的流浪者,他时而憔悴瘦削,衣着褴褛,垂头丧气,时而油头粉面,穿戴考究,容光焕发。他是一个极端的个人主义者,认为人生在世,就是“饱食美味的菜肴”,“占有漂亮的女子”,“在柔软的床铺上睡眠”。他不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换取食物、衣服和金钱,甘心充当社会寄生虫,寄人篱下,靠接受别人的恩惠生活。同时,他又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肮脏卑鄙。他对自己的卑劣无耻直言不讳,坦然承认自己是一个懒汉、一个贪食者、一个卑鄙的人,有时还表现出“理性”、“诚实”和“尊严”。他是一个鲜廉寡耻的食客,“采取蠕虫的方式”过着污浊的生活,但他又洞悉上流社会的真相,对社会有许多深刻的见解。
作者用辩证的方法,深刻地揭示出拉摩的侄儿的思想性格特征。在狄德罗的笔下,拉摩的侄儿具有复杂而矛盾的性格。他卑鄙,又高傲;他愤世嫉俗,又自暴自弃;他厚颜无耻,又诚实坦白。狄德罗在小说中这样评价拉摩的侄儿:“使我惊讶的是,这样的精明和这样的卑鄙在一起;这样正确的思想和这样的谬误交替着;这样邪恶的感情,这样极端的堕落,却又有这样罕有的坦白。”作为一个典型形象,拉摩的侄儿不同于以表现单一性格为特征的类型人物,体现了狄德罗关于“一个伟大的性格总是由于好些相反的性质之间的自然平衡作用所形成的”这一举张。
拉摩的侄儿是时代和社会的产物,他生活在封建社会行将灭亡、资本主义制度开始形成的时代。拉摩的侄儿在同狄德罗交谈时,对社会人生发表很多透彻的见解。他看到了社会的不平等:“这是何种的鬼制度,有些人吃厌了一切东西,而其他的人也和他们一样,有急不可待的胃口,会经常饥肠辘辘,但却没有东西放在牙齿底下。”看到了社会中“各种地位的人,互相吞噬”,“像狼一样贪婪”,“像虎一样残忍”。看到了“无数正直的人并不快活,还有无数的人,他们快活,但并不正直”。拉摩的侄儿对社会中的各种丑恶现象有清醒的认识,但他甘愿同周围环境同流合污,沦为厚颜无耻的寄生虫。而他的腐化堕落,又象霉菌一样腐蚀着周围的人,制造出更多的寄生虫。拉摩的侄儿的堕落,一方面取决于他自身的弱点,另一方面又与当时的社会环境、道德风尚密切相关。狄德罗通过对拉摩的侄儿这一典型人物的塑造,撕下了巴黎上流社会伪君子的假面具,揭示了这类畸形人物产生的社会根源,谴责了封建专制制度腐蚀人的本质。
《拉摩的侄儿》情节简单,缺乏完整的结构和连贯的情节,主要通过对话、尤其是拉摩的侄儿的语言、动作和表情,表现人物的矛盾性格。狄德罗讲话不多,但他的少数几段话和表明他内心活动的独白,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
《按摩的侄儿》不仅是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而且是一部杰出的哲学著作。马克思称赞它是一部“无与伦比”的作品,恩格斯也激赏它是“辩证法的杰作”。
《定命论者雅克和他的主人》写于1760年,出版于1796年。它的故事情节如下:
雅克和他的主人在旅行,这次旅行没有明确的目的地。旅途中,为了彼此娱乐,雅克向主人讲述过去的生活和恋爱经历。
雅克相信“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遭遇到的一切幸和不幸的事都是天上写好的”,这个见解是他当兵时从连长那儿得来的。有一天,雅克因为喝醉了酒,忘记牵马去饮水,父亲揍了他一顿,雅克赌气入了伍。在一次战斗中,他的膝盖受伤,由救护队送往医院。在途中,雅克碰到了一个外科医生,不仅没有治好病,反而被骗走了十八法朗。
一天,谭格朗府邸的女佣若尼打碎了一个油瓮,雅克给了他十二个法朗。为了感谢雅克,她请雅克到府邸养伤,让女儿丹尼斯照料雅克。雅克和丹尼斯相受了。
在这之前,雅克同漂亮的女裁缝裘斯蒂尼、邻居苏柴尼太太、玛格丽黛太太、苏仲太太等女人有过暖昧关系。雅克认为他没有欺骗她们,她们也没有欺骗他,他之所以会失去童贞,是因为“天上早就写好了的”。
雅克的连长喜欢决斗,他把对手打伤以后,又请求对手饶恕,还悉心照料对手,一星期后又和对手决斗。雅克认连长这种行为也是“天上是这样写好了的”。
雅克和他的主人在旅店碰到一伙强盗。雅克把强盗锁进一间房子,然后不慌不忙地离开。主人催雅克快些走,雅克不以为然,说,强盗不可能追上来,因为“天上是这样写好了的”。
虽然雅克相信一切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但他的不少言行又常常推翻那个见解,使雅克陷入矛盾境地。一次,一位客栈老板娘讲述了一个故事:寡妇拉·宝姆蕾是阿西侯爵的情人,后来,阿西侯爵对拉·宝姆蕾感到厌倦了。为了报复侯爵,她与开赌场兼做妓女的爱侬夫人和爱侬小姐合谋,使侯爵娶了爱侬小姐。拉·宝姆蕾当着侯爵的面公开了爱侬小姐的身份,侯爵非常尴尬,只好带着爱侬小姐离开巴黎到乡下隐居。雅克对侯爵表示同情,大骂拉·宝姆蕾夫人是“刁妇”,主人趁机嘲笑了雅克。
雅克的主人“脑子里没有什么思想”,他根据雅克关于“天上写好了的”这个见解推理说,雅克永远是雅克,应该听从主人的命令。雅克认为自己比主人高明得多,应该和主人平起平坐,甚至应该领导主人。主人离不开雅克,只得承认“雅克是主人的主人”。
雅克和主人遇到阿西侯爵,侯爵讲了他秘书理查的故事。修道院院长于特生是好色之徒,修会会长知道了他的丑行,派修士理查前去调查。于特生让一个妓女泄露他的丑史,设下圈套,叫来警察,以“白衣修士在娼妓家里”的罪名将理查拘捕。
主人讲了自己的恋爱史和谭格朗先生贴膏药的故事。谭格朗为了同情敌争夺一个寡妇,在脸上贴了一块膏药,每战胜一次情敌,就把膏药剪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