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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初期的枪炮工业一样,轮船制造方面最初努力的结果也令人扫兴。1866
年 7月,李鸿章授权江南制造局开始制造一种为巡逻海港而设计的小型炮
舰。次年,根据丁日昌的建议,曾国藩决定制造局应造大船:这一方面是由
于当时最好的洋匠更精于造船技术,另一方面也由于丁日昌和曾国藩两人都
②
感到轮船对于中国的长期防务至关重要。迄今为止,制造局每年的经费一直
是从淮军军费(它的主要来源是厘金,也有一部分来自海关关税)中提取的。
1867年5月,曾国藩获准从上海海关关税岁入中拨留一成给江南制造局;两
年之后这笔拨款增加到二成,每年总额在四十五万两以上。1867年下半年,
① 肯尼迪:《江南制造局的创建和发展》,(1968 年哥伦比亚大学博士论文)第2 章。《北华捷报》,1867
年8 月16 日。
② 魏允恭:《江南制造局记》,卷3 第2 页。肯尼迪:《江南制造局的创建和发展》,第 49—51 、82—84、
124—125、169 页。
① 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24 第16 页。贝耳:《关于直隶省等地的军事报告》,第89 页。
② 肯尼迪:《李鸿章与江南造船的计划》,第208—2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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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所兵工厂迁移到上海市南郊一块十英亩的基址。在那里建造了一个干船坞
并添置了新机器,用以制造轮船;还增聘了六、七名英、法洋工匠。1868年
8月,第一艘中国制造、可以使用的轮船下水了,这是一艘六百吨位的明轮
船,曾国藩给它取了一个吉利的名字——“恬吉”。虽然轮机是外国造的,
但是汽炉和木制船壳均系厂内自造。随后的五年当中,制造了三艘双螺旋桨
小型铁甲舰,以及五艘螺旋桨木船 (从六百吨位到二千八百吨位)。除去两
艘轮船之外,所有汽炉和轮机都是厂内自造,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成就。可
是不幸,这些船行驶迟缓,对于一些通商口岸来说又吃水太深,而且耗煤过
多,更不要说造船本身的高昂成本了。到1875年江南制造总局中止造船计划
时,这项规划以及轮船维修(由曾国藩1870年设立的江南轮船操练局主管)
费用占该兵工厂年度进款的一半左右,据信所造轮船比在英国出售的类似轮
船至少要贵一倍。①
江南制造总局制造弹药和轮船的成本之所以极高,主要由于两项原因:
其一是几乎所需用的全部材料都是进口的;其二是雇员费用 (尤其是洋员和
中国官员的薪水)高。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叶,这所兵工厂总经费中差不
多百分之五十用于购买材料(不包括新机器和其他永久性设备),将近百分
之三十用于薪水和工资。采办上的敷衍塞责严重得使曾国藩吃惊,所以他在
1872年临死之前建立了这样一项制度:兵工厂的每一项采办都要经由总办本
②
人以及采买、支应和会计三个有关单位共同批准。雇员费用增加的原因一部
分是由于洋员人数不可避免地增长 (他们的薪水甚至按照西方标准衡量也是
相当高的),一部分是由于中国管理人员的人数也在增加。不算小职员,隶
属于这所兵工厂的中国“官员”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初是四十人,到七十年
代末便增加了一倍。可以推测,其中许多人是通过权势在薪水簿上挂个名字
而领干薪的。③
和江南制造总局比较起来,福州的造船规划需要更多的资金。左宗棠起
初要求五年中三百万两的经费总额,这于1866年7月为清帝批准。制造十六
艘轮船以及培训中国造船工匠和航海人员的规划,都由日意格和德克碑这两
名法国人负责,他们由法国领事连署而签订了“保约”。由于左宗棠本人要
动身赴西北新任所,经他推荐委任当时在福州老家丁忧的前江西巡抚沈葆桢
为钦差大臣监督建局。沈葆桢在左宗棠所选择的几位提调的协助下工作,其
中包括代理福建布政使周开锡,此人管理厘金和军需颇有经验。沈葆桢和周
开锡不得不和新任闽浙总督吴棠的反对意见作斗争。只是在吴棠被一个更能
合作的官员替换之后 (这是当时左宗棠在北京的势力所采取的一项措施),
才保证了每年度四十八万两的拨款额和支付在法国定购机器的款项。①
在濒临闽江罗星塔的船厂工地上,中国官员们督视着两千名中国工匠和
九百名劳工工作,料理着在河前工地上建造的地基,以安装二千吨法国机器,
并安排建造房舍和采办物资。日意格领有“监督”头衔,于1867年下半年带
① 肯尼迪:《李鸿章与江南造船的计划》,第210 (特别是注21)、219、224 页。
② 肯尼迪:《江南制造局的创建和发展》,第74 页。
③ 同上,第148 页。王尔敏:《清季兵工业的兴起》,第82—85 页。
① 庞百腾:《从沈葆桢的经历看中国的现代化与政治》(1969 年伦敦大学博士论文),第118—132、 140—144
页。关于1874 年以前福州船政局的财政及其他困难的详细叙述,也详见张玉法:《福州船厂之开创及其初
期发展》,《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卷2 (1971 年6 月),第177—2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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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四十五名欧洲人从法国回来;随后达士博也来到中国,他是一位有经验的
工程师,担任“总监工”一职。此后三年陆续兴建了铁厂、铜厂、一个设有
若干气锤 (功力高达七千公斤)的锤铁厂,以及一个适用于长达四百英尺船
舰的下水滑道。1869年6月,一艘一千四百五十吨位的螺旋桨轮机运输舰“万
年清”号下水;此后五年又有十四艘轮船下水(内有一艘没有达到合同规定,
但又有一艘比原来规定的马力要大)。从1871年开始,该厂建造的大部分轮
船都安装了自已制造的轮机。福州不生产象江南制造局的“海安”号和“驭
远”号那样的二千八百吨位的轮船。可是它却在五年内制造了十艘从一千到
一千四百五十吨位的轮船,比江南制造总局上述两艘之外的所有轮船都大。
虽然福州轮船据说比江南轮船要好,但是开动起来还是速度慢、消耗高;这
些船使用木制船壳和单横梁机,它们和江南轮船一样,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
的欧洲标准来看,确实应在被淘汰之列。
福州船政局在到1874年7月为止的六年半时间里,开支总额为五百三十
五万两,大大超过预算额。法国雇员的薪水是最大的开支项目(在每月五万
两至八万两的经营费用中占一万二千两)。二千名中国工人的工资总数为每
月一万两,而一百五十名中国管理人员的薪水总共只有一千二百两——这里
①
显然没有把许可的开销和津贴计算在内。在造船合同和支付工人工资方面存
在着许多贪污舞弊的漏洞。有一些职员是福州达官显宦的亲戚或者是他们所
推荐的人,沈葆桢在管理这些职员时特别棘手。船政局的采办系统存在着大
量侵吞公款的现象,在沈葆桢接任的第一年里尤其如此;经常发现买来的木
材、煤炭和金属材料不能使用。沈葆桢要博取廉洁奉公的楷模和严惩贪污的
声誉,他严厉惩办了一大批公务人员,并且用更可靠的人替换了他们。但是
在采办这类事务上,他终归还是不能不依靠象叶文澜那样有能力的帮办 (叶
文澜以前是左宗棠购买军火的帮办之一,有在通商口岸办事的经验)。叶文
澜手下有职员三十人左右,从台湾、香港和东南亚采购物资;他甚至于还有
②
一名常驻仰光的代理人,从那里往国内定期海运柚木。沈葆桢的成功主要在
于他能注意使中国职员充分地和日意格以及他手下的洋人合作,以便使造船
计划在合同期间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是,只有在沈葆桢不断从福建的高
级官员以及从北京取得支持的情况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