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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的真实面目-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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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假言,因为并没有一个离开了千江月而独立实有的‘真月亮’。一切都是它,性相一如,都是它的‘用’与‘显’,其间并无一个幻影与实物的二元对立问题,初学之人一定要懂得解悟这一点。

 

进一步说,我们误将千江月以为是实有和恒在的‘错误’,以及我们体认千江月乃一月的‘体认’,两种都是真如佛性、八识之体现,关键我们不能证得‘识’与智的一体,所以‘识’就是虚妄和无明的根源,故才有五蕴‘我’的一切业障。但是,这个业障也还是大空性,当心识净化空了,一切都会归位,转识成智后一切无不是菩提。所以佛门才讲,烦恼即菩提,魔障即菩提。

 

关于存在与生命,一切恒定不变的宿命观及本体灵魂轮回,以及自以为‘唯物主义’的断灭之见,都是被佛家所否定的谬见。

 

最后,借本章节的内容作为铺垫,我希望初学者在实际用功时能专一地精进于自己的法门,但同时在心态上予他人所修之法门要尽量不生差别心,更不要实行谤毁。否则,我们往往由此造了严重口业自己还不能及时觉知。

 

真如即是一切,万法平等不二,一切活只有相应与不相应之说,绝无优劣与高下之别。既然我们与万物万有都衍生于‘实相’,那么一切生命与存在同‘实相’就是一体的,它们就并不相对立。所以予胜义谛之中,万有万物及五蕴‘我’及一切皆是真如实相的妙用和显现。一切都是‘这个’。诚如《楞严经》中云:‘不知色身,外洎山河虚空大地,咸是妙明真心中物。’所谓佛法,即是关于一切生命与存在的万法。《金刚经》云:‘一切法都是佛法’。《圆觉经》上也说:‘智慧愚痴,通为般若。菩萨外道所成就法,同是菩提。无明真如,无异境界。诸戒定慧及淫怒痴,俱是梵行’。

 

当然,于此大家也别误读了经义。因为从世俗谛来讲,我们凡夫所修持的法都是有为法。只有明心见性之后的圣人们才会渐渐生出相应的‘无为法’。所谓‘有为法’,则是指意识心均有‘作意’的成份,有相应的针对性,有取与不取之分别,是为了对症下药。比如儒家的‘非礼勿视’就是有为法,而当我们‘见诸相非相’,对境无心则又变成了无为法。法的取与不取在于‘心’,在于我们是否需要它。由于众生执取于有‘我’,所以佛法才依这些不同的‘我’相应而生。五蕴‘我’自是有分别识,遇境起执有染,业障与习气使‘心’不能‘无住’(‘住’即驻,有停留、染著、执取之意)。故又得依所取之方便法、有为法而行持用功。所谓不取之法,并不是不好,仅是指与‘我’不相应的法。是无益于‘我’达成‘无我’、转识成智及智慧解脱的‘法’。

 

所以,在未明心见性之前,须得以所取的‘有为法’有的放矢地来‘薰染’我们的心识,纠正我们的不良习性,使之不断净化。诸行无常,万法本空,予法不说断灭。法无定法,都是缘起的产物,法是相对的,因材施教的,一个人‘心’真正无住了,一切法予他才真正平等无二,那才是无为法。此前,我们则应常‘住’于清净法(假言),当心识被洗涤薰染得差不多了,最后才能连清净也不住,那才成就得了‘我’。

 

因此,于日常修行之中,具体行持什么法门,我们自是要专心深入,予其他一切法却都要平等视之。因为,我们的不取法或不相应法在别人那儿有可能是很殊胜的方便法,不要一概而论。尤其在佛门密法中,在高层次的某些修法之中,有一些法门是不容疑谤的。譬如人参也不是处处行大补,而砒霜也不处处是毒,关键在于‘用’时是否相应。一切法以摄心为根,心无所住为本,并不在于表面之事相与观念,万法都乃大空性,是法法性平等。我们作为门外汉,无知者,未饮水则不言水,千切不要加以谤毁。

 

所谓修行,它就是我们根尘相对时的那个‘当下’,其点点滴滴、处处在在都是我们的下手处。修行的用功就是指修证身心之行为,也就是‘心识’对‘境’时,那个‘当下’,我们是否如法了,只有如法者才能证得菩提。而普通人在这些‘当下’多易放纵和执著。修行人在这些‘当下’,应该是依法纠正和‘止’住一切不良的言行和习性,乃至后来一切不良之‘念头’也不升起,‘心’无所执取,无所住,如此便能‘转识成智’,还‘我’之本来面目。

 

一切佛法,一切修行的目的只有一个,只要我们‘心’不随现象外境的升灭变化,生起妄识的差别作用,我们的‘八识’即是真如了(归位了)。要知道,一切外境和现象都是真如自性依缘而起的‘浮尘光影’,都是‘千江月’,我们千切不能以幻为实。

 

9:‘业’ 是什么?

 

佛门的‘业’是一个很中性的词,本义就是行为或造作的意思。凡是有意向的任何行为,出自身、口、意的,都可以叫做业。一般人所说的一切善或恶的行为,都可以构成业。譬如佛门中修净土法门的成功了,我们就叫做净业大成。一切众生都会有‘业’,有业便有业报,我们常说佛也有报身,这就是佛在未成佛前所修的善慧业所报。‘业’没有自性,是因缘的产物,也是一种假说,它分为业因和业报(事相),是一种形成某种事态的自然机制或法则。

 

业又分善业和恶业(即罪业)。佛教认为,众生因无明而造作诸业,无明即是无智慧,无明本身没有善恶。所以善恶也是假言,有著较强的相对应,比如我们相对佛菩萨为恶,相对于地狱众生则为善,若相对于佛的话,连菩萨们也是恶。一切众生,只有成佛了才会彻底破除一切无明,才可以称之为致善。

 

佛门的善很广义,即凡利于证得菩提的都为‘善’,它并不仅仅是简单的世俗伦理与道德。相对意义上讲,众生的无明程度不一定相同,所谓大慧根、大善根与大劣根者都不多,大部份人是善良而美好的,只是还不足以挣脱生死流转的大海,因此才需要如法修行来消除业障。

 

所谓罪业就是泛指一切不良业力和习性,它不过是修证菩提的一种暂时的障碍罢了。一切在于我们对自己的心灵的把握与改造。宇宙间并没有一个超然万物之上的审判者和执法者,含有罪业因数的心识会自然感召一些不好的东西,这就是所谓的果报,正如电脑贮藏了不好的资讯与程式一样,自会有一定不好之事相与之相应。只要清洗、净化好了‘心识’中的业因,自然不会有业果相应。

 

正因为业没有自性,所以善业也不可执取。但善业又是一切的根本,它是转化恶业、积累智慧资粮的必要手段。‘善’同时还是世俗社会和各类宗教都奉行或推崇的一种道德伦理之规范。基督教讲求博爱、和平,提倡爱心、善举与忍让。道家的社会理想是天人合一、清净无为、求太平、济世渡人,佛教主张众善奉行、利益众生,视利他利己是一回事,没有人我之分别……其实,所谓的去天国也好,成佛、求道也罢,都以‘善业’为根本。诚如道家主张的那样,‘唯有善为入道之基,不可不积善’。

 

再则,我们避开世俗道德伦理的需要而讲,积善利于我们的修行清净无碍,但它是修行成功的必要资本和手段,并不是我们终极的目的。所以,所谓‘善业’、‘罪业’、‘魔性’等,都只是一种暂时的状态,都是可以改变的东西。由于一切都没有自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罪业、魔性’一点也不可怕,它仅是指一种获得觉悟与真智慧的暂时的障碍,同时也极有可能减少我们在世俗生活中的福德,但它绝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通过努力人人都可以减少自己的障碍,增加自己的智慧与福报。

 

修行就是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减少障碍,就是为了‘消业’,洗涤心性、消除一切不良的业障,不断地积累善慧资本。消业即是灭罪,灭罪首先是远离罪恶的业因(使罪业升起的原因),其次是不受罪恶的事相(果报)。根本上讲,罪的业因也好,善的业因也罢,都在于我们对自己心灵的把握与改造。心中有罪恶的业因,必有罪恶的事态相应。《华严经》上说:‘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灭时罪亦亡。’ 罪心灭除,罪的事相就无从根植。没有那样的心(识),便没有那样的与之相应的果。因此,从终极意义上讲,当我们完全地转识成智了,成佛了,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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