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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起的,所以名为“作机会生”。(四)于诸地中未曾绝根的不善,名
为“得地生”。
这里当知地与得地的差别。“地”——是为观所缘的(欲、色、
无色的)三地为五蕴。“得地”——是值得于此等诸蕴之中生起的
一种烦恼。因为彼此(烦恼)所得之地,故名“得地”。然而此“地”
不是所缘的意思;因为依所缘的意思,是缘于一切过去未来的(诸
蕴)及缘于业已遍知的漏尽者的诸蕴而生起烦恼,正如输罗耶长者
的缘于大迦旃延及难陀学童的缘于莲华色(比丘尼)等。如果
说彼(依所缘而起的烦恼)为得地,因为那(所缘)是不能断的,那么
便没有人能断有的根本了。当知得地是依基地(烦恼的生处)的意
思而说的。即任何未曾为观所遍知的诸蕴生起,自从彼等诸蕴生
起以来,便即眠于彼等(诸蕴)之中而为轮转之根的一种烦恼,以未
断于彼(种烦恼)之义名为“得地”。
此中:于任何人的诸蕴之中而依未断之义的随眠烦恼,他们
只是以他(自己)的诸蕴为他的烦恼之基,不是属于别人的诸蕴(为
他的烦恼之基)。过去的诸蕴,是过去的诸蕴中未断的随眠烦恼之
基,不是其他(的未来现在的诸蕴为基)。同样的,欲界的诸蕴,是
欲界诸蕴中未断的随眠烦恼之基,不是其他(的色无色界的诸蕴为
基)。于色、无色界也是一样。其次于须陀洹等(的圣者之)中,在
任何圣者的诸蕴中而为轮转的根本的烦恼种,已由此等之道断掉
了,此等圣者的诸蕴,因为不是已断的轮转的根本的此等烦恼之
基,所以不得称为地。于诸凡夫,因为未断一切的轮转的根本烦
恼,故作善或不善之业;如是由于他的业、烦恼之缘而辗转轮回。然
而不能说“他的轮转的根本(烦恼)只在色蕴而不在受蕴等,或只在
识蕴而不在色蕴等”。何以故?因为是随眠于无差别的五蕴之中
的缘故。怎样的呢?
正如在树内的地味等。譬如大树,长于地面,依地味及水味之
缘,而使根、干、大枝、小枝、嫩芽、叶、花、果得以繁荣,招展于虚空,
直至劫末,由于种子的展转而树种相续之时,决不能说那地味等只
在根部不在干等……乃至只在果而不在根等。何以故?因为(地味
等)是无差别的行于一切根等之故。又如有人厌恶某树的花果等,
用一种叫做曼陀伽刺(一种鱼的刺)的毒刺,刺进此树的四方,此树
因被那毒所触,被侵夺了地味和水味,当然不能生育及继续生长
了。
如是厌恶于诸蕴转起的善男子于自己的相续中而开始修习四
道,正如那人加毒于树的四方。此蕴的相续被四道的毒触所触之
时,因被剥夺了一切轮转根本的烦恼,至身业等一切种类的业成为
唯作的状态,到达了不再生于未来的有,则自然不能发生于他有
(来世)的相续了。只由最后识之灭,如无薪之火,于无取而般涅
槃。如是当知地与得地之差别。
其次有(一)现行,(二)固执所缘,(三)未镇伏,(四)未绝根
的四种生起。
此中:(一)“现行生起”便是现在生起。(二)当所缘来入于眼
等之门,于前分虽未生起的烦恼种,因为固执所缘,于后分必然生
起(烦恼种)所以称为“固执所缘生起”,犹如在迦尔耶那村乞食
的大帝须长老,因见异性的姿色而起烦恼种一样。(三)未以任何
止观而镇伏的烦恼种,亦未入于心的相续,因为缺乏生起的遮止之
因,故名“未镇伏生起”。(四)虽已以止观而镇伏,但因未以圣道而
绝(烦恼种之)根,仍未超脱生起的可能性,故名“未绝根生起”。正
如获得了八等至的长老,飞行于虚空之时,因为听到了于开花的树
林中采花的妇女的美妙歌声,而起烦恼种一样。这固执所缘,未镇
伏及未绝根生起的三种,当知都包摄于得地中。
在上面所说的种种生起中,那称为现在、存已离去、作机会及
现行的四种生起,因为那不是由于道所断的,所以不得由任何(道)
智而断。其次称为得地、固执所缘、未镇伏及未绝根的(四种)生
起,因为生起彼等世间出世间之智而灭此等的生起状态,所以此等
一切(的生起)是当(以此智)断的。如是于此(智见清净)中,应知
“以此(智)断那应断的诸法”。
(4)(作用)
于现观之时所说的遍知等的作用,
此等一切都应依它们的自性而知”。
即是说于谛现观之时,在此等(须陀洹道等的)四智的一一刹那所
说的遍知、舍断、作证、修习等的各各四种作用,而此等(作用)都应
依他们的自性而知。古师说:譬如灯火,在非前非后的同一刹那
而行四种作用——燃烧灯芯,破除黑暗,发光,消油,如是道智亦于
非前非后的同一刹那而现观四谛。即以遍知现观而现观苦,以舍
断现观而现观集,以修习现观而现观道,以作证现观而现观灭。这
是怎么说的呢?因为是以灭为所缘而得成就观见及通达于四谛
的。即所谓:“诸比丘,见苦者,亦见苦之集,见苦之灭,以及见
苦灭之道”。又说:“具道者之智,亦即是苦的智,亦即是苦之集
的智,亦即是苦之灭的智,亦即是苦灭之道的智”。
这里:譬如灯火的燃烧灯芯,是道智的遍知于苦。如(灯火
的)破除黑暗,是(道智的)舍断于集。如(灯火的)发光,是(道智)
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习称为正思惟等法的道。如(灯火的)消油,
是(道智的)消除烦恼而作证于灭。应知这样的合喻。
另一说法:譬如日出,非前非后,在出现之时而行四种作
用——照色、破暗、现光、止寒,如是道智……乃至以作证现观而现
观于灭。这里譬如太阳的照色,是道智的遍知于苦。如破暗是舍
断于集。如现光是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道。如止寒是止息烦恼而
作证于灭。应知这样的合喻。
又一种说法:譬如渡船,非前非后,于同一刹那而行四种作
用——舍此岸,渡中流,运载货物,到达彼岸。如是道智……乃至
以作证现观而现观于灭。这里譬如渡船的舍此岸,是道智的遍知
于苦;渡中流,是舍断于集;运载货物,是由于俱生等的缘而修道;
到达彼岸,是作证彼岸的涅槃。应知这样的合喻。
如是在谛现观之时于一刹那依四种作用而转起的智的四
谛依十六行相的如实之义是一时通达的。即所谓:“如何依如
实之义而四谛一时通达呢?依十六行相的如实之义而四谛是一时
通达的。即(1)逼迫义,(2)有为义,(3)热恼义,(4)变易义,这
是苦的如实之义;(5)增益义,(6)因缘义,(7)结缚义, (8)障碍
义,这是集的如实之义;(9)出离义,(10)远离义,(11)无为义,
(12)不死义,这是灭的如实之义:(13)出义,(14)因义,(15)见
义,(16)增上义,这是道的如实之义,依此等十六行相的如实之
义,则四谛为一摄。此一摄为一性;那一性由一智而通达,所以说
四谛是一时通达的”。
或有人问:还是苦等的其他的如病及痈之义,为什么只说四
义呢?答道:因为由于见其他的(集等之)谛而此等(病痈等)之义得
以明了之故。
此中:“什么是苦的智?即由苦缘所生起的慧及知解”,由
此等方法,亦即以一一谛为所缘而说谛智。又依这样的方法:
“诸比丘,见苦者亦见其集”等,是说以一谛为所缘,亦得完成在其
余诸谛的作用。
此中:以一一谛为所缘之时,先由于见“集”,亦得明了于其自
性的“逼迫”相的苦的“有为”之义;(何以故?)因为这(苦)是由于增
益相的集所增益、作为及聚集的。又因为道是去烦恼之热而极清
凉的,所以由于见“道”,而明了它(苦)的“热恼”之义;正如尊者难
陀,由于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