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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正如同闭了眼睛,不想再睁开它们一样。不但如此,视觉所给我们的观赏之乐,远远不及哲学的发现所给我们的满意。最后,我们还可以说,在支配行为适应人生方面讲,哲学的研究,要比眼在指导步履方面还更为迫切需要。畜类因为只有身体可保存,所以它们只是不断地追求营养的物品;至于人类,他们的主要部分既然在于心灵,他们就应该以探求学问为自己的主要职务,因为学问才是人心的真正营养品。此外,我还相信,许多人只要希望在哲学方面有所成功,并且知道自己在哲学方面的才能只到了何种程度,则他们一定不会在研究哲学时有什么失败。任何卑鄙的人心,亦不会一往不返地固囿于感官对象中,不能稍有一时弃掉它们来追求较高的好事,虽然他也往往不知道如何才是好事。就是幸运的最大宠儿(富贵尊荣的人们)亦同别人一样,不能免于这种追求。不但如此,我还相信,这类人虽然享有这些好事,可是他们还深深叹息自己得不到更伟大、更完全的善。不过所谓最高的善,若但就自然的理性所指示的而论,而不就信仰的光亮所指导的而言,这种善正是我们借第一原因所知道的真理,也就是哲学所研究的那种学问。这些特殊情节既然是分明真实的,所以我们如果想使人们相信它们的真理,只有把它们原原本本叙述出来就是。
不过人既然经验到,自夸为懂得哲学的人们往往比从来不研究哲学的人们还不明智,还少理智,因此,他就会不肯同意我这些学说。为解除这种疑惑起见,我想我已在此处约略地解释了,我们现在所有的科学内容如何,我们的智慧究竟达到哪些等级。第一级智慧所包括的意念,本身都是很明白的,我们不借思维就可以得到它们;第二级包括着感官经验所指示的一切;第三级包括着别人谈话所教给我们的知识;此外,还可以加上第四级,就是读书,不过我所谓读书只是说读那些能启发人的著作家的作品,而不是说读一切作品,这种读者亦正仿佛是我们同作者谈话一样。据我看来,我们寻常所有的知识,都是由这四种途径获得的。在这里,我并不把神圣的启示归在这些途径之中,因为它不是循序渐进地指导我们,而是立刻使我们升到确定的信仰。
不过在往古来今,许多天才都曾努力找寻第五条达到智慧的道路比其余四条确定万倍,高妙万倍。他们所试探的途径,就是要寻找第一原因和真正原理,并且由此演绎出人所能知的一切事物的理由。哲学家的头衔多半是授与这一类人的。我觉得,直到现在还不曾有一个人完成这种事业。著作流转于后代的首要的哲学家就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不过他们两人亦无甚差异,所差异的只在于他们一为坦白,一为不坦白。柏拉图追踪其先师苏格拉底的后尘,坦白地承认了自己原不能找寻出任何确定的事理来,而且他只是把自己所认为大概可靠的事理写出来,亦就算了;为了这个目的,他只想象出一些原理,努力以之来解释别的事物。至于亚里士多德的特点则是没有那样坦白,他虽然给柏拉图做了二十年弟子,而且他也没有什么胜于其师的原理,可是他的讲学方法一反其师之所为,他往往把自己大概也并不能认为真实的事理,说成是真正而确定的。不过这两个人,因为已由前述四种方法得到许多见识和学问,而且这些特长又把他们的权威弄得高不可攀,因此,后来继承他们的人们只愿意信服他们的意见,而不肯亲自来追寻一些更高明的意见。他们弟子们所聚讼纷纭的主要问题是:我们还是应当怀疑一切事物,还是应当确认一些事物。这种辩论使他们双方都陷于极荒谬的错误。因为主张怀疑的那一部分人,甚至于怀疑到人生的行动,以至忽略了支配行为的日常规则;至于主张确信的人们,则以为确信必须依靠感官,因此,他们就完全信托感官。伊壁鸠鲁主张此说最力,据说,他甚至敢于违反一切天文学家的推论,说太阳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大。
真理是两方面的人所持意见之间的一个中项,因此,我们就看到人们在许多争辩中都有一种错误,就是每一方面的争辩者愈具有反抗精神,他就离得真理愈远。不过过分偏于怀疑的那些人的错误,也并不曾为人所长久相信,至于其反对派的错误,也有几分受了某种学说的改正,依那些学说来讲,感官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骗人的。不过我们可以说,确定性不在于感官,只在于具有明白知觉的理解中;而且我们如果只具有由前四级智慧得来的知识,则在人事方面,我们既不应当怀疑那些似乎真实的事理,亦不应当认为它们是很确定的,我们关于它们的意见总是可以改变的,纵然那些意见是由明白的理性所显示的。不过我虽然指示出这一层来,那些偏重确信的人的错误,仍不曾因此完全被铲除。
近代想做哲学家的大多数人,由于不知道这层真理,或者虽知道而却忽略了它,都盲目地追随亚里士多德,往往曲解了他的著作的本义,并且以各种不相干的意见归咎于他,实则起亚氏于九原,他也恐怕未必承认那些意见。就是不追随他的人们(其中有很大的天才),也在幼时习染了他的意见,因为他的意见已成了学校中主要的教材。因此,他们的心就为偏见蒙蔽,不能冲决藩篱,认识真正的原理。我虽然很敬仰一切哲学家,而且不愿意放肆责难以取憎于人,可是我却可以举出证明来阐明我的说法,而且我也不以为他们能反对我的说法。我可以说,他们所确立的原理,是他们所不完全知道的。例如,我知道他们个个都假设,地球上的物体有重力;但是经验却明白指出,我们所说的重物体都坠向地心,可是我们并不因此知道重力的本质,并不知道物体之下坠,是凭借何种原因,何种原理,因此,我们就必须由别的来源来求得这种知识。至于说到有些人采用为自己的原理的东西,如真空和原子、热和冷、干和湿、盐、硫磺、水银等事物,也是一样。不过原理如不明白,则不管推论的方法在形式上如何正确,都不能由此得出明确的结论。因此,由这些原理所得出的推论,并不能使他们确知任何事物,亦不能使他们在追求学问方面稍进一步。他们纵然偶尔曾发现了任何真理,那也是从上述四种方法中某一种得来的。虽然如此,我并不想贬抑他们每一个人所正当地要求的尊荣;只是为了慰藉那些尚未注意此种研究的人们起见,我不得不说,哲学正如旅行一样,在旅行时,我们如果背向着自己所要去的地方,则我们在新方向中走得愈久愈快,我们就愈远离那个地方。因此,我们后来纵然受人指引,返回正道,我们也不能立刻到达以前预定的地方,好像自己就根本没有走回头路似的。同样,在哲学中,我们如果应用了虚妄的原理,则我们愈仔细琢磨它们,并由此演绎出许多结论来,则我们就愈不能认识真理,愈不能得到学问。我们虽然以为自己推论得法,实则我们是离真理愈远。由此我们不得不推论说,人们愈未曾学过冠冕堂皇的哲学之道,他们是愈适于了解真理的。
其次,在阐明那些事物以后,我本想指出,我为什么主张那些能借以达到最高智慧即人生至善的真正原理,就是我在这部书中所提示的原理。只需提出两种理由就足以证实我的这种说法。第一,就是这些原理是很明白的;第二,就是我们可以由它们推演出别的一切真理来。因为真正的原理所需要的,只有这两个条件。不过我很容易证明它们是明白的;首先是取证于我发现它们时的方式,就是说,我要排斥一切有丝毫可疑的命题,因为任何命题在仔细考察之后,凡不能以此方法排斥的,都确实是人心所能知道的最明白最确定的命题。就如我既然凭思考知道,怀疑一切的人在怀疑时不能怀疑他自身的存在,而且在怀疑一切独不怀疑自己时,能推理的那种东西,不是我们所谓身体,而是我们所谓人心或思想。因此,我就把这种思想的存在认为是第一原理,并且由此分明推得下述的真理:例如说,有一位上帝,他是世上万物的创造者,而且他是一切真理的源泉,所以他给我们所造的理解力,在对各种事物有了很明白、很清楚的知觉时,它的判断一定不会错误。这些就是我在非物质的对象或形而上学的对象方面所利用的原理。由这些原理,我又在物质的或有形的事物方面,极其明白地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