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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文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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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下判断:我已经认识到我存在,现在我追问已经认识到我存在的这个我究竟是什么。可是关于我自己的这个概念和认识,严格来说既不取决于我还不知道其存在的那些东西,也更不取决于任何一个用想象虚构出来的和捏造出来的东西,这一点是非常靠得住的。何况虚构和想象这两个词就说明我是错误的;因为,如果我把我想象成一个什么东西,那么实际上我就是虚构了,因为想象不是别的,而是去想一个物体性东西的形状或影像。我既然已经确实知道了我存在,同时也确实知道了所有那些影像,以及一般说来,凡是人们归之于物体性质的东西都很可能不过是梦或幻想。其次,我清楚地看到,如果我说我要发动我的想象力,以便更清楚地认识我是谁,这和我说我现在是醒着,我看到某种实在和真实的东西,但是由于我看得还不够明白,我要故意睡着,好让我的梦给我把它更真实、更明显地提供出来,是同样不合道理的。这样一来,我确切地认识到,凡是我能用想象的办法来理解的东西,都不属于我对我自己的认识;认识到,如果要让精神把它的性质认识得十分清楚,那么我就需要让它不要继续用这种方式来领会,要改弦更张,另走别的路子。

  那么我究竟是什么呢?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什么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呢?那就是说,一个在怀疑、在领会、在肯定、在否定、在愿意、在不愿意、也在想象、在感觉的东西。当然,如果所有这些东西都属于我的本性,那就不算少了。可是,为什么这些东西不属于我的本性呢?难道我不就是差不多什么都怀疑,然而却了解、领会某些东西,确认和肯定只有这些东西是真实的,否认一切别的东西,愿意和希望认识得更多一些,不愿意受骗,甚至有时不由得想象很多东西,就像由于身体的一些器官的媒介而感觉到很多东西的那个东西吗?难道所有这一切就没有一件是和确实有我、我确实存在同样真实的吗?尽管我总是睡觉,尽管使我存在的那个人用尽他所有的力量来骗我,难道在这些属性里边就没有一个是能够同我的思维有分别的,或者可以说是同我自己分得开的吗?因为事情本来是如此明显,是我在怀疑,在了解,在希望,以致在这里用不着增加什么来解释它。并且我当然也有能力去想象,因为即使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就像我以前曾经假定的那样),即我所想象的那些东西不是真的,可是这种想象的能力仍然不失其为实在在我心里,并且做成我思维的一部分。总之,我就是那个在感觉的东西,也就是说,好像是通过感觉器官接受和认识事物的东西,因为事实上我看见了光,听到了声音,感到了热。但是有人将对我说:这些现象是假的,我是在睡觉。就算是这样吧,可是至少我似乎觉得就看见了,听见了,热了,这总是千真万确的吧。真正来说,这就是在我心里叫做在感觉的东西,而在正确的意义上,这就是在思维。从这里我就开始比以前稍微更清楚明白地认识了我是什么。

  可是,我不能不相信:对于其影像是我的思维做成的、落于感官的那些有物体性的东西,比不落于想象、不知道是哪一部分的我自己认识得更清楚,虽然我认为可疑的、我以外的一些东西倒被我认识得比那些真实的、确切的、属于我自己本性的东西更明白、更容易,这实际上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不过我看出了这是怎么回事:我的精神是心猿意马,还不能把自己限制在真理的正确界限之内。让我们再一次给它放松一下缰绳吧,好让我们以后再慢慢地恰如其分地把缰绳拉住,我们就能够更容易地节制它、驾御它了。

  让我们开始考虑一下最易认识的、我们相信是了解得最清楚的东西,也就是我们摸到、看见的物体吧。我不是指一般物体说的(因为“一般”这一概念通常是比较模糊的),而是考虑一下一个特殊物体。举一块刚从蜂房里取出来的蜡为例:它还没有失去它含有的蜜的甜味,还保存着一点它从花里采来的香气,它的颜色、形状、大小是明显的,它是硬的、凉的、容易摸的,如果你敲它一下,它就发出一点声音。总之,凡是能够使人清楚地认识一个物体的东西,在这里边都有。

  可是,当我说话的时候,有人把它拿到火旁边:剩下的味道发散了,香气消失了,它的颜色变了,它的形状和原来不一样了,它的体积增大了,它变成液体了,它热了摸不得了,尽管敲它,它再也发不出声音了。在发生了这个变化之后,原来的蜡还继续存在吗?必须承认它还继续存在,而且对这一点任何人不能否认。那么以前在这块蜡上认识得那么清楚的是什么呢?当然不可能是我在这块蜡上通过感官的媒介所感到的什么东西,因为凡是落于味觉、嗅觉、视觉、听觉的东西都改变了,不过本来的蜡还继续存在。也许是我现在所想的这个东西,也就是说蜡,并不是这个蜜的甜味,也不是这种花的香味,也不是这种白的颜色,也不是这种形状,也不是这种声音,而仅仅是一个刚才在那些形式之下表现而现在又在另外一些形式之下表现的物体。可是,确切说来,在我像这个样子领会它时,我想象的什么呢?让我们对这件事仔细考虑一下,把凡是不属于蜡的东西都去掉,看一看还剩些什么。当然剩下的只有有广延的、有伸缩性的、可以变动的东西。那么有伸缩性的、可以变动的,这是指什么说的?是不是我想象这块圆的蜡可以变成方的,可以从方的变成三角形的?当然不是,不是这样,因为我把它领会为可能接受无数次像这样的改变,而我却能用我的想象来一个个地认识无数的改变,因此我所具有的蜡的概念是不能用想象的功能来做到的。

  那么这个广延是什么呢?它不也是不认识的吗?因为在蜡融化的时候它就增大,在蜡完全融化的时候它就变得更大,而当热度再增加时它就变得越发大了。如果我没有想到蜡能够按照广延而接受更多的花样,多到出乎我的想象之外,我就不会清楚地、按照真实的情况来领会什么是蜡了。所以我必须承认我甚至连用想象都不能领会的这块蜡是什么,只有我的理智才能够领会它。我是说这块个别的蜡,因为至于一般的蜡,那就更明显了。那么只有理智或精神才能领会的这个蜡是什么呢?当然就是我看见的、我摸到的、我想象的那块蜡,就是我一开始认识的那块蜡。可是,要注意的是对它的知觉,或者我们用以知觉它的行动,不是看,也不是摸,也不是想象,从来不是,虽然它从前好像是这样,而仅仅是用精神去察看,这种察看可以是片面的、模糊的,像它以前那样,或者是清楚的分明的;像它现在这样,根据我对在它里边的或组成它的那些东西注意得多或少而定。

  可是,当我考虑我的精神是多么软弱,多么不知不觉地趋于错误的时候,我不能太奇怪。因为即使我不言不语地在我自己心里考虑这一切,可是言语却限制了我,我几乎让普通言语的词句引入错误;因为如果人们把原来的蜡拿给我们,我们说我们看见这就是块蜡,而不是我们判断这就是那块蜡,由于它有着同样的颜色和同样的形状。从这里,假如不是我偶然从一个窗口看街上过路的人,在我看见他们的时候,我不能不说我看见了一些人,就如同我说我看见蜡一样,那么我几乎就要断定说:人们认识蜡是用眼睛看,而不是光用精神去观察。可是我从窗口看见了什么呢?无非是一些帽子和大衣,而帽子和大衣遮盖下的可能是一些幽灵或者是一些伪装的人,只用弹簧就能移动。不过我判断这是一些真实的人,这样,单凭我心里的判断能力我就了解我以为是由我眼睛看见的东西。

  一个人要想把他的认识提高到比一般人的认识水平以上,就应该把找碴儿怀疑一般人说话的形式和词句当做可耻的事。我先不管别的,专门去考虑一下:我最初看到的,用感官,或至少像他们说的那样,用常识,也就是说用想象力的办法来领会的蜡是什么,是否比我现在这样,在更准确地检查它是什么以及能用什么办法去认识它之后,把它领会得更清楚、更全面些。连这个都怀疑起来,那是可笑的。因为在这初步的知觉里有什么是清楚的、明显的,不能同样落于最差的动物的感官里呢?可是,当我把蜡从它的外表分别出来,就像把它的衣服脱下来那样,我把它赤裸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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