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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形成类似的图像实际上是一种更好的图像,因为活人眼中的体液充满生机、更加透明,其产生映像所必需的形状也更恰当。(可能牛眼中瞳孔的形状不很圆,使图像达不到完美的程度)……物体的映像不仅仅以这种方式在眼睛后面形成,而且还要向后传输至大脑这里省略的内容与笛卡尔在《论人》中所述的相重复。……
第六讲 视觉
当图像传输到大脑内时,它仍然与其所产生的物体有某些相似之处。然而就像上面充分显示的那样,我们不应该认为图像使我们感觉这些物体是通过这种相似的方式就好像在大脑内还有另外一只眼睛,使我们通过其感觉图像。相反地,我们必须相信是自然赋予的运动形成了图像,并直接作用于身体之主的心灵,使心灵拥有感觉。对此,我将予以详细地介绍。我们用视觉所感觉到的物体的全部性质可被归纳为六个基本性质:光、颜色、位置、距离、大小和形状。首先看一下光和颜色(真正属于视觉的性质)。我们假定心灵具有这样一种性质,使其具有光的感觉的是大脑视觉神经纤维组织区的运动的力量,使其具有颜色的感觉是这些运动的状态。
同样地,通向耳朵的神经的运动使心灵听到声音;舌头上的神经的运动使心灵品尝到味道。总而言之,身体上各种神经的运动,缓和的会使心灵得到痒的感觉,很剧烈的则会使心灵得到痛的感觉,但是在所有这些心灵想象到的概念和引起这些概念的运动之间不一定非得有相似之处。大家都乐于同意这样的说法,当人的眼睛受打击时,好像在眼前看到了无数的火花和闪光,即使闭上眼睛或在很暗的地方也是如此。因此这种感觉可以只归于一击之力。这一击之力就像明亮的光一样使光神经纤维处于运动之中。相同的力量作用于耳朵可使我们听到一种声音,作用于身体其它某些部位会使我们感到痛。这也可被下面的事实所证明:无论何时只要迫使眼睛看一下太阳或其它某些明亮的光,即使随后闭上眼睛,也会在一个短时间内保留其印象,在光消逝的过程中好像仍能看到各种颜色的变化。至少这会说明一个事实:视觉神经纤维被某种力量置于运动状态,通常一旦发生后就不能立刻停止。但是当眼睛闭上后保持在眼睛内神经的运动不足以代表引起它的明亮的光,它只能呈现不太鲜明的颜色,这些颜色在消退过程中不断变化。这正如我已经提出的那样 ,表明颜色的性质只在于运动的多样性。最后这还可被透明物体中各种颜色的频繁出现所证实。
确实,除了对光的接收方式的多样性外没有别的原因,如云中彩虹的出现就是一个例子。还有一个更清楚的例子,这就是在削磨成许多面的玻璃中能看到类似彩虹的现象。但是我们必须仔细考虑的是,什么决定了所见到的光的数量,即什么决定了每一个视觉神经纤维运动的力量。由于我们看到物体上的光的数量与其物体本身所含光的数量总是不相等的,它与物体的远近和瞳孔的大小成一定比例地变化。这种变化也与物体上各点发来的光线在眼睛后面所占据的面积成比例……除非这些部分在颜色方面有某些不同,否则我们不能区分开所看物体的各个部分。对颜色的辨别依赖于两个因素:一个是物体所有各部分发来的光线聚集于眼睛后面尽可能多的不同的点上,而且别处的光线不能射到这同一些点上;另一个因素是映像在眼睛后面占据的区域内有大量的视觉神经纤维。例如,假定一个物体由一万个能发出光线、并以一万种不同的方式到达眼睛后面某一区域的粒子所组成,其结果可能会同时产生一万种可见的颜色。然而如果我们假定眼睛后面那一区域内只有一千个视觉神经纤维,那么这一万个粒子将只能使心灵区分最多一千种颜色。因此,物体每十个粒子一起作用于一个视觉神经纤维,并各自以一种独有的方式移动它。这些独有的方式组成了物体作用的所有方式,因此每个纤维所占据的区域被认为好像只是一个点,这就是为什么一块农田具有无数不同的颜色,从远处看却全是白色的或蓝色的。
一般地,所有物体从远处看不如在近处更清晰;某个物体在眼睛后面所占据的区域越大,就会看得更清楚。以后我们还必须对这一情况进行特别的关注。谈到位置。即物体上每一部分与我们身体相比较的定位,我们用眼睛比用手能更精确地感觉它。对于它的认识,我们不依赖于任何想象,也不依赖于来自物体的任何行为,而是只依赖于神经发源地大脑中各个微小部分的位置。当布满神经的肢体位置变化时,大脑中微小部分位置的变化却总是很微弱。因此是自然赋予我们心灵这种能力,使我们不仅能够知道物体上各部分所占据的地方,而且还能使我们从这些地方转移注意力,到我们想象到的直线上,这些直线从物体上各部分开始延伸至无穷。以相同的方式,我们已经谈得很多的盲人,将手A转向E(图略)然后再将手C转向E,分布在后一只手上的神经引起了大脑的某些变化,通过这种变化,其心灵不仅会知道A或C的位置,而且还能知道处于直线AE或CE上的所有位置。用这种方式,但无论如何他并不知道或不会想到其双手占据的地方,其心灵却能将注意力转向目标B和D,并确定它们占据的地方。
相似地,当我们的眼睛或头转向某一方向时,我们的心灵被大脑中的变化所告知,这些变化是由分布在运动肌肉中的神经所引起的……虽然物体在眼睛内形成的图像是上下倒置的,但仍能够在其真实位置上被看到。对此大家不应该觉得奇怪,这正如盲人通过左手能感觉到(其右边的)物体B,连同一时间能用右手感觉到(其左边的)物体D。当盲人用两只手摸到了一个物体时,他并不会将其判断成两个物体。同样,当我们的双眼注视同一个地方时,物体在每个眼里都形成了一个图像,但我们却只是看到了一个物体。与对位置的理解不甚相同,对于距离的理解,不依赖于物体发出的映像。相反,判断距离首先依靠眼睛的形状。正如我们已经说过的,看近处的物体时眼睛的形状与看远处的物体时相比,肯定有些细微的不同。当我们根据物体的远近调整眼睛的形状时,我们以某种自然赋予的方式改变了大脑中的某一部分,以使我们的心灵感觉到距离。通常这一情况发生时,我们并没有仔细考虑。例如当我们用手紧抓住某一物体时,我们会按照物体的大小和形状去调整手,并通过手感觉到它,在这一过程中却不必去思考这些运动。
其次,我们判断距离是通过双眼的相互关系。盲人抓着两根拐杖AE和CE(假定他并不知道拐杖的长度)。只知道两手A和C间的距离和角ACE和CAE的大小,似乎是通过一种自然的几何学,他能从这一认识中就说出点E在哪里。相似地,当我们的双眼A和B转向点X时(这里省略了一个图),线AB的长度,两个角XAB和XBA的大小能使我们知道点X在哪里。我们可以只用一只眼睛,通过改变其位置而做与此相同的事。此时如果我们使眼向X方向转动,首先停在A点,随后立刻转向B点,这就足以使我们产生包括线AC及两个角XAB和XBA的想象,使我们能够想象点X的远近。这是通过一种心理活动所完成的。虽然只是一种简单的想象,但也包含着外科医生的推理。他们在测量不能直接测量的地方时,常使用两个不同的有利点。此外感觉距离,我们还有另一种方法,即通过看到物体形状的清晰或模糊程度并结合光的强弱。如果我们凝视X(图略),来自物体10和12的光不会正好聚焦于我们眼后的R和T,而这些物体在点V和Y时却会如此。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物体离我们是比X更远还是更近些。来自物体10的光射到我们的眼中会比X附近物体的光要强一些,我们由此判断物体10更近些;来自物体12的光要比来自Y附近物体的光要弱一些,由此我们判断物体口更远些。最后,我们可能已经从另一方面获得了关于物体的大小、位置、形状和颜色的清晰度的映像,或者只知道来自这一物体光的强度。仅这些便可以使我们在实际上并没有看到物体的情况下想象其距离远近。例如,当我们远远地观察一个物体时,判断其距离远近对于那些经常在近处看到的比那些不了解其大小的要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