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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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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并无分别;我们仍可籍著与主同行去寻找、认识神。只有那些寻找主耶稣直到寻见的人——它应许过我们若全心全意寻找他,必会寻见——才能站在世人面前见证说已认识神。

    问题讨论:

    1.“人可以知道很多关于神的事,而不太认识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2.认识神的人有哪四种特征?

    3.是什么激发神的子民有所行动?为什么“真正认识神所结出不变的果子是……祷告的力量”?

    4但以理书所教导关于神的中心真理是什么?

    5.为什么一个人祷告是他对神的观念的最佳证据?回想你过去一大或一周的祷告。造些祷告显示你对神有什么看法?

    6.作者说如果我们要认识神,就应做两件事。那是什么?你认为我们如何能每天做这两件事?

第一部 认识主 第三章 知与被知

    一。

    神为什么造我们?认识他。人生的目标应该是什么?认识神。耶稣所赐的“永生”是什么?认识神。“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十七3)人生最好的事物,能比其他带来更多的喜乐、欢愉、和满足的,又是什么?认识神。“耶和华如此说,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夸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夸口,财主不要因他的财物夸口;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耶九23等节)神所看见人不同的景况,那一种最使他满足?认识他自己。神说:“我喜爱认识神,胜于燔祭。”(何六6)

    以上几句话虽短,其涵义却十分丰富,其重点会使每一位基督徒的心火热,但那徒具宗教形式的人,却会无动于衷。(凭此可知他还未重生。)以上所说的立刻成为我们生活的基础、形态、目的,以及优先权的原则,和价值的尺度。只要你知道在世上主要的事务是认识神,人生大部份问题就自动会有条有理。今天的世界,充满了染上两种病的人,一种是卡缪(AlbertCamus)所说的“荒谬主义”(Absurdism)(“人生是一个不幸的笑话”)的病,另一种可称为玛丽·安顿妮式的狂热(MarieAntoinette…sfever),因为是她创始用来形容这病的字眼:‘什么都淡而无味。’这些纷乱腐蚀了整个人生:每一件事立刻变成问题和没趣,因为什么都好像没有价值了。但荒谬主义者的蛔虫和安顿妮式的狂热,是害不到基督徒的,除非有时试探的能力迫使他们失去常态——靠著神的恩典,这也不会持久。使人生有价值的,是够大的目标,是以吸住我们的梦想,抓住我们去效忠;这个嘛,基督徒是有的,其他人却没有。还有比认识神更崇高、更尊贵、更迫切的目标吗?

    然而,从另一角度来看,我们却说得很少。我们讨论认识神,是讲出一个方程式,而方程式像支票,不兑现是无用的。说“认识神”的时候,究竟说些什么?一种特别的情感?一阵阵使人背凉的寒意?一种梦幻式、凌空、浮游的感觉?吃仙丹的人追求惊心动魄的刺激?抑或认识神是一种特别的理性经验?会听见声音吗?会见到异象吗?有奇怪的思想掠过脑际吗?抑或其他?这些都需讨论,特别因为圣经曾说,在这些地方人很容易受骗,未认识神却以为已认识地了。这样,问题是:有什么活动或事件,可确切地叫做“认识神”?

    二。

    显然,“认识”神必然比“认识”人更复杂,正如“认识”邻舍比“认识”一幢房子、一本书、或一种语言更复杂一样。对象越复杂,认识也越复杂。认识抽象的事物,如语言,是从学习而得;认识死物,加贫佗维斯山(BenNevis译许:英伦三岛最高之山)或大英博物馆,却从视察和探究而来。这些活动,虽然因为要集中精神而颇费气力,描述起来倒不简单。但认识生物就复杂得多了。认识生物除了要知道它过去的历史外,还要知道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怎样反应和行动。人说“我认识这匹马”,正常的意思不单单是“我从前见过它”(虽然就用字而论,他的意思或许只此而已);他更有可能的意思是:“我知道它如何活动,且能告诉你如何驾驭它。”这样的知识,只能从以往与这匹马交往、观察它的活动,并亲自驾驭它而得到的。

    说到人,情形就更复杂;因人不如马——人把内心掩盖起来,不向所有人昭示心迹。认识一匹马或许花几天就够了,但对人,或许与他相处数月,甚至数年,最后还是要说:“我真是完全不了解他!”我们知道,认识别人有不同程度的分别。根据和朋友见面时,他们坦白表露心迹的多少,而用“认识”,“不太认识”,“只见过面而已”,“非常熟落”,或“彻头彻尾的认识”去形容对他们的认识。

    因此,认识人的性质和程度,乃视乎他们过于视乎我们。我们对他们的认识,是他们容许我们认识的直接结果,而不是我们尝试认识他们的结果。见面时,我们这一方面只能注意他们、对他们表示兴趣、表示好感、友善的敞开自己。此后,是他们,而不是我们,决定我们是否会认识他们。

    现在试想像一下,有人要介组我们认识一位什么都比我们“优越”的人——无论是地位、思想、成就、专业技能、品格或其他。我们越觉得自己的卑微,就越觉得只能必恭必敬的注意他,让他主动与我们谈话。(试想想谒见英女皇或爱丁堡公爵吧。)我们很想认识这位高贵的人物,却知道认识与否全在乎他,不在乎我们。如果他只拘谨于礼貌上的形式,我们会很失望,却不能抱怨;归根结蒂,我们不能强要与他交友。但假若他立刻开始信任我们,与我们坦诚闲话家常,甚至邀请我们参与他已计划好的某些事,请我们在他需要帮忙的时候随时与他合作,我们就会觉得受宠,一切就会完全改观。从前人生似是平淡灰暗,今后却不同了,因为这伟大人物已选中我们做他的私人助手。这真值得写信回家报告报告!——也值得遵之而行!

    这只是一个用来阐释什么叫做认识神的例子。神籍耶利米说得好:“夸口的却因他有聪明,认识我是耶和华。”——因为认识神是一种会振奋人心的关系。全能的创造者,万军的耶和华,那视万国如桶中一桶水的伟大之神,来到人面前,籍圣经的话语和真理与人交谈。人或许多年来已熟习圣经和基督教真理,这些对他却毫无意义;但有一天他猛然醒悟,神确实藉著圣经向他——他自己!——说话。他一聆听神所说的,就发觉自己越来越降卑,因为神向他说关于他的恶行、罪咎、较弱、盲目,愚昧,迫著他断定自己是无望、无助,而呼求赦免。还有,他听见神确实向他敞开心怀,与他为友,请他同工——如巴特(Barth)所说做“盟友”(acovenantPartner)。这是多么震撼人心,却多么真实——一个罪人认识神是独一的神的关系,其中神竟雇用人与他同工,做他的同事(参林前三9)和私人朋友。神把约瑟从监牢提升到做法老的宰相,是他对待每一个基督徒的写照:人本是撒但的囚犯,竟被带到信靠、事奉神的地位。人生立该改变了。做奴仆是羞耻抑或光荣,端视乎主人是谁。很多人都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亲身服事邱吉尔爵士,觉得多么光荣。认识、事奉天地的主,更该是多么值得骄傲光荣啊!

    这样,认识神包括什么?根据前面已绘画出来,这种关系所牵涉不同的因素,认识神包括:第—,听神的话,接受圣灵所解释的,应用在自己的身上;第二,注意神的话语和作为所效示的神的木质和位格;第三,接受它的邀请,遵从他的命令;第四,认识神籍着亲近人并吸引人与他有圣洁的相交所彰显出来的爱,并为此欢乐。

    三。

    上述真理的骨干,圣经都用图画和比喻赋与肌肉,说明认识神就像儿子认识父亲、妻子认识丈夫、庶民认识君王、羊群认识牧者(以上是圣经所用四大比方)。四个比方所喻示的关系,都说到认识者“仰望”被认识者,而后者负责前者的福乐。这是圣经中有关认识神的一那份概念:认识他的人——即那些神容许被认识的人——是神所爱护和关怀的。此点容后详述。

    然后圣经进一步说,我们只能藉著认识那用肉身彰显神的耶稣基督,才可以认识神——“……你还不认识我么?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若不藉著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十四9,6)。因此,弄清楚“认识”耶稣基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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