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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和私人侵占荒地,“并潜停客户”,“如辄有违反,无官者决杖四十,有官者录奏处分。”自宋代以后还有不许地方官在当地买置田产的规定。宋仁宗时,曾公亮曾因其父在其辖境内买田,受到了“滴监湖州酒”的贬职处分。清代对州县官中隐瞒土地者,十顷以上罚俸三个月,五十顷以上罚俸九个月,至百顷者降一级调用。但是,封建官僚的阶级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约束自己的行为。他们一定会利用获取的政治权力,不失时机不择手段地侵占土地。
这一现象,历代王朝都很严重。汉代时,张禹就买田达四百顷之多。这些田“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之地。成帝时,有一个被称为“宿儒”的丞相翟方进,在侵占汝南鸿隙陂下良田不遂时,竟然利用职权破坏水利建设,致使田地枯旱,没有收成。东汉末期,更是豪绅、富商、世族、官僚、贵族横行的时代。老百姓有谚语道:“县官漫漫,怨者死半”。
唐宋时,那些被称为衣冠户、官户的官僚地主分子,“既恃其不差不科”的特权,“恣其无畏无忌”:“不推自置在田”,横行乡里,并利用权势包庇笼络富户,使他们“永绝差料”。宋代官户虽然只占总户数的百分之零点一至零点二,但他们是主要兼并力量之一。当时,一些上户有势力的人家,已享受免差役的特权,还要偷偷地把田产托于官户。这只是地方官和当地家强富户勾结,广占田地,欺压百姓的一种办法。
地方官除了和地方豪强勾结,利用权力购置田产以外,有的还利用职权明目张胆地搜刮土地。唐初,。名担任过深州刺史的张长贵、赵士达,离职后在深州境内部占有膏腴之田数十顷。唐代许州长葛令严郜罢任以后,便在县西“置别业,良田万项”。宋人曾说,士大夫们“宦游而归,鲜不买田”,真是“富者有资可以买田,贵者有力可以占田”。
明代的诸王、勋戚、宦官以及官僚们兼并土地的情况更为惊人:曾任内阁首辅的徐阶,罢官回乡,在苏松地区占夺土地达二十四万亩,佃户数万人。他每年仅在华亭一地就收租一万三千石,敛银九千八百两。明代正统五年(公元1440年),户部对各地藩王的刍牧地作了一次调查,发现仅这一项土地里就有三千余须是强占农民的田产。景泰二年(1451年),贵戚汪泉一人占有土地达一万六千三百二十余顷,即近二百万亩。景泰五年,权贵黄宏泰以奏讨方式兼并侵吞了相当于四百平方公里的土地。
明代是皇权高度集中的王朝,所以皇族、勋戚以及宦官宠臣在土地兼并过程中是特别突出的。根据嘉靖、万历,天启三朝一百年间《明实录》中有关王公勋戚文武大官兼并土地万亩以上的记载,我们将他们八十八人的占田累计起来,就会画出一条急骤上升的曲线(图8)。这条曲线还不包括万亩以下但为数更多的官僚地主在内。到1628年,这八十八个达官贵人占地累加数已达到二十一万七千四百一十四项,和明初全国耕地八百五十万顷相比,占百分之二点六,和万历年间耕地面积七百零一万顷相比,占百分之三。八十八个人占地达全国耕地的百分之三。这充分表明了明朝土地高度集中的情况。
除官僚地主外,还有大量为政府办事的吏员,他们的人数是官僚人数的十数倍左右。这么大量的封建官僚爪牙,他们在本乡政府机构中服务,其中很多人成为地方豪强。中唐时,吏员已达三十五万人。而宋代英宗治平年间(1064-1067年),役人达五十三万六千余人。这数十万吏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形势户,但其上层是形势户,他们凭借着官府的力量对百姓敲榨勒索,无恶不作。唐代自穆家以至武宗以后,形势户在地方已成为一股相当嚣张的恶势力。从武宗会昌五年(845年)所发的一道诏书可以看出,当时形势户竟敢以坏地调换国家配给官员的职田,而政府亦长期不明真相,还强迫原来耕种职田的佃客纳税。形势户连官员职田都敢于变相地兼并,对农民的土地就更是明目张胆地强占了。五代十国的史籍中称形势户为“有力户”。他们“私事寄禁”囚犯,无视国法,还敢于不向封建国家交纳两税。在吏强官弱的宋代,形势户更是肆无忌惮地作恶。南宋房州房陵人李政在农村当保正,为人顽滑健讼,侵田占地,夺人牛马,连官府也管治不了他。《来会要》中还记载着,有不少百姓因为逃避寇盗而离乡背井,回家后“形势户侵夺地界,不许耕凿” 。根据《宋史》卷173《食贷志》可算出,形势户占全国耕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
此外,宦官攫取土地也是穷凶极恶的。明代皇室有大量皇庄。宦官在为皇室经管皇庄的同时,也向皇帝讨赏,趁机侵占大量民田。刘瑾弄权时,他手下一个叫谷大用的太监就强占民田达万顷之多。宪宗时(148O年)还出过这么一回事:一个管皇太子庄田的太监占了大量民田,引起老百姓向朝廷告状。户都一个员外郎前往调查,这个太监就对他说:如果你能把这些民田断给我们,我们保证让你升官!
政治结构中无组织力量与经济结构中无组织力量汇合,互相促进,恶性发展。这污秽的浊流很快就冲刷掉封建大国的繁荣的外壳,使社会危机日益暴露出来。最后,不仅广大农民破产,无法生存,就是小地主、一般下层上大夫也处于朝不保夕、穷困潦倒的境地。明代的皇庄占地相当多,末期更是惊人。如在成都周围的十一个州县,王府占去了百分之七十的田地,军屯又占百分之二十,民间(包括农民及小地主)占田不过百分之十。农民的构成也起了极大的变化,初期自耕农、半自耕农占百分之五十至六十左右,到末期仅占不到百分之十了,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写道:“吴中之民有田者十一,为人佃作者十九”
就这样,依靠宗法一体化结构的调节力量组织起来的封建大国,又被这种结构调节力量所异化出来的无组织力量瓦解,整个社会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
3。10 王朝威信(天命)的丧失
意识形态结构中无组织力量增长,表现为思想日益混乱,官方意识形态渐渐失去指导意义。王朝初期,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三者之间的关系还是较适应的。但是,由于政治结构、经济结构中无组织力量的恶性发展,儒家思想逐渐失去了指导管理国家的作用。朝廷上下道德败坏,仕途也失去了保证一体化结构的作用,成为一桩买卖交易。这时候,便出现思想混乱、纲纪崩环、小人麇集官场、理想主义者的儒生退避林泉、百姓怨声载道的情况。于是王朝威信丧失,人们开始把种种自然灾变着作是旧王朝天命丧失的征兆。这样的意识形态占了上风以后,就充分显示这个王朝面临崩溃的危险了。
意识形态结构中的无组织力量,是随着经济结构、政治结构中无组织力量的增长而增长的。我们知道,一旦封建王朝不仅把土地作为商品,而且把它爵禄位、功名也统统作为商品时,理想主义者的儒生希望通过读书作官报效国家的梦想便破产了。中国封建社会卖官鬻爵的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到王朝财政困难的时候,如东汉末年,刘宏在鸿都门悬内外大小官爵的价格表:禄位为二千石的卖二千万文;四百石的卖四百万文:“公”卖一千万文……。曹嵩就是花了一万万文买了个太尉。崔烈贿通灵帝的媬姆半价买得司徒。直到清代,卖官鬻爵一直是封建统治缓解财政危机的一种手段。康熙平三藩之乱时,就大搞这一套。金钱可以使人“显贵不必诗书,而蓄资可致”,入仕者如市中贸易。 仕途的阻塞意味着儒家国家学说对于管理国家事务的指导作用逐渐丧失。一个王朝是否能把理想主义的儒生吸取和组织进官僚机构中,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官僚机构本身是否健全而有效率,能维持仕途的严肃性;二是这个王朝政府(包括皇帝在内),对理想主义的儒生是否还有吸引力。随着无组织力量的合流,官僚机构腐化膨胀,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这个腐朽的机体便再也不能吸收较为新鲜一点的血液。这样,每个王朝后期便出现那种贪官污吏横行,官员们“非奸即迂”,不堪任用的情况,再也不能象唐太宗那样夸口天下人才“尽入吾彀中矣”。
本来,一个王朝后期的社会问题增多,更需要各种有用人才参预国家事务管理。但官僚机构已为昏官、贪官和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