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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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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借助于自然中的事物而获得一种象征化的表现,虽然在不同的民族,这种意义的负载物可以很不同。作者以秃鹰为例,指出它象征着美国民族的自我形象及其所向往的自由、强大和美。同样,大角羊是科罗拉多州的标志,白头翁花是南达科他州的州花,短吻鳄作为佛罗里达州的象征,都有着各自的寓意。我们的思绪暂时离开这本书,飞临其余的国度,会联想到白桦林之于俄罗斯人,仙人掌之于墨西哥人,也都有独特的价值意蕴。在我国广袤的西部,藏羚羊是某种藏地精神的象征,而新疆南疆沙漠中的骆驼,以及连绵的胡杨林,则把西域的魅力发挥到了极致。
  人格塑造价值。这一点,也可以理解为前面提到的矛盾对立价值在每一个体身上的具体化。荒野经历能挑战一个人的能力,使他对自己在荒野中需要具备的技能进行反思。荒野还能让人感觉到世界的广袤巨大,学会谦卑,打消灵魂中某些虚妄的理念。这样的经验一旦被整合到一个人的性格中去,会使他变得健康强壮。我们可以联想到文学名著中的例子。不论是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小说中的阿拉斯加冰原上的淘金汉,还是挪威作家汉姆生笔下的北欧荒野中的农夫,都是粗犷、坚韧、顽强,充满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二)
  观念当然是重要的,但得出结论的方式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涉及价值判断的真伪,涉及认识所达到的深度,以及会在什么样的程度上让人信服。让我们结合具体的例子,了解一番作者的思考是如何展开的,是通过什么样的路径抵达答案的。
  相对于《自然中的价值》一文中冷静的理性剖析,书中的第四部分《体验自然》是一个感性洋溢的文本,收入的数篇文章都带有更浓郁的诗的特质。由于工作关系,作者深入到湖泊、森林等人迹罕至的荒野深处,和大自然有过最深切的接触,从而真切地触摸到了大自然的脉搏。
  在他看来,荒野是进行真正的精神生活的必要处所,是哲学与宗教的一种“场”。心灵在荒野中的沉浸不仅是消遣,也是一种再创造的体验。从这种体验中,人感觉到自然的广大,意识到自己在自然中的位置,产生了对自然的认同。这种认同的极致,便是一种物我交融、相忘的境界。这是一个名叫索利图德的湖带给他的思索:“湖的表面静静的,像镜子一样影射着天空,也映射着夜晚和星星。人在宁静的沉思中时,不也能像镜子一样映射出天地间的事物吗?人们也只有在宁静的时候,心灵的深度才能显现出来。湖提供了一个场所,让他能独自进入一种迷狂,或者说让他从平凡的事务中站出来。”(《索利图德湖:荒野中的个人》)
  这种迷狂,指的是一种精神的深度的沉醉,类似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所谓的“高峰体验”。他揭示了一种充满了辩证法的关系:抽身,正是为了进入。这样一种神启般的体验,不可能在灯红酒绿、人声喧哗的热闹场所产生,而只能孕育于孤独寂寞的地方。孤独使精神超越琐碎凡庸,关注重要的事物,关注其本质和内涵。从蒙田到尼采、梭罗、克尔凯郭尔等,多少伟大的人物都强调过孤独对于精神文化创造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大自然中的亲历,也使得本书作者对此坚信不疑,反复强调。“有一种相对的孤独,是个体人格保持完整所必需的。作为一种社会性很强的动物,人同时又有一种奇异的能力,能使自己的价值个人化;要实现这种个人化,与社会有一定的距离至关重要”。而荒野无疑最能够提供真正思考所需要的这种孤独。广袤的荒野让人的躯体显得渺小之极,但却因此而凸现了人作为“思想的芦苇”所具有的精神能量。
  这样,在湖边的沉思就具有了一种特别的意义:“一个人除非可以来到这样一个湖边,让地理上的距离来松开社会加于他的羁绊,他的心灵中就不会有足够的空间与清醒,让他能建立和维持自我的边界。人们如果不是各自心灵中都有这样的空间,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共同生活,而只有同质的人融合在一起。我们不能独自成为人,但如果我们没有一些独自的空间,同样也不能成为人。”
  正是出自对于这一点的深刻认知,作者表达了一个不无独特的观念:“自我是地盘性的。空间并不仅仅代表一种个性;它也是一个人灵魂的组成部分。”精神的存在,与大自然存在的方式具有某种同构性。作者进而提出:“荒野与大学有着同等的重要性。真正的生活都是在社会边界上的生活。”理解了作者思想的内在逻辑路径,我们就不会认为这是故作惊人之语了。
  当然,孤独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只有踏上这条小径,才能够最终接近那些储存了价值宝藏的洞穴。对作者而言,在荒野中他的收获无比丰盈。《白头翁花》一文便是一个堪称完整自足的文本,它把这种感悟的过程及结果真实、具体而生动地展现了出来。
  在春分刚过后不久,作家徒步游览落基山下面的水草地,看到了数千朵盛开的白头翁花。这种早春时节顶着严寒和肆虐的暴风雪、最先绽放的花儿引起他极大的兴趣,他试图探讨其中的形而上的意蕴。他这样揭示这种现象的内涵:花朵本身就是对死亡的反抗,是生命繁盛的象征。这种认识也许并不十分独特,但其论证、联系的途径也即思考的方式,却具有一种综合的、开放的特点。首先,白头翁花以其特有的美在早春开放,象征着生命历尽苦难而存活。正是通过严酷的斗争,生命的美、生命的神圣才得到昭显。在洪水或严冬之后,大地便会进入一个繁花似锦的季节,这一点让人深入地领悟到生命的复苏,理解自然终极的意义。其次,还可以通过瞩目凌寒怒放的白头翁花,体验到苦难对于生命的塑造、增益作用。它一方面是与冬天为敌,另一方面也是被冬天促成的,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没有死亡的行进也就没有生命的进化”。他进而联想到人类的进化。“现代人是冰河时代产生出来的。人类的基因库被暴露于冰川的压力下,这压力在间冰期又会有所放松,冰川期与间冰期就像冬与夏一样地交替,给人类造成了进化的压力,使我们成了现代人……自然给我们的逆境与支撑,一个是经,一个是纬;人类的生命正是由这经与纬编织成的。”第三,生命都是互相启发的,“开花”也会让人联系到我们的价值,象征着生命在心理、理智、文化、甚至精神层次的一切朝向某种目标的努力。总之,透过花朵的开放,作者发现了一个关于所有生命的隐喻。生物学的原理同社会人生的规律,获得了交融和互证。
  作者还从植物学的角度,解释了白头翁花何以具有十分亮丽的色彩。因为要在残冬开花,需要有一些特殊的适应性的机制,如必须要有足够大的花瓣的萼片等等。这些让作者“看到了在关于生命如何求生存的科学之上,还有一种艺术的技巧”。这些归根结底又与自然进化中的选汰规律有关。把同样的目光投向人类社会时,作者发现,凡生活在有白头翁花的地方的人,寒冷促使他们的祖先学会了缝制衣物和取火,从而“艺术之美被叠加在生存的科学之上”。这样,作者的视野就进一步延伸到了艺术、美学的疆域,其思维触及到了广义的文化起源的命题。
  然而,这里尚不是作者思维的最后边界。他的想像在更广阔的空间驰骋往复。通过考察宗教的、历史的文献,并对白头翁花的俗名进行词源学的分析,作者追溯到古英语、法语、希腊语,最终到希伯来语,他发现了它与基督教的复活节和犹太教的逾越节的联系,这两个节日在各自的教义中分别代表了摆脱奴役、与死亡擦身而过,以及获得自由和开始新生活。白头翁花不畏严寒,在复活节前后率先绽放,其生命力的顽强,被一代代的人们从生物学、心理学乃至神学的意义上给予解读,赋予象征意义。这些联系并非不着边际的虚构,而是都有着文献学的充分依据。这样,从原本隶属于生物学范畴的现象中,他却收获了深刻的宗教感悟:“自然之道就是十字架之道。”
  阅读这部作品,我们会得出这样的一个十分清晰明确的结论:荒野,或者说作为生态系统的原初状态的大自然,是一个呈现着美丽、完整与稳定性的生命共同体。正是因为大自然具有这样丰富的精神价值,我们才要走出人类中心主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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