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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因为有一些祷告没有奉耶稣的名,神也垂听。在使徒行传十章四节中,天使对哥尼流说:「你的祷告和你的周济达到神面前已蒙纪念了。」如果从心中有一个向神诚实的呼求,神就垂听。罪人的心是能够摸到神的。
从上个世纪一位英国女士得救的经历中,提供了令人惊讶的例子。就是一个罪人虽然不想得救也可以来到神面前。她生长在上层社会的富有家庭,受过良好教育,在音乐和舞蹈上多才多艺,而且年轻貌美。一个晚上,她应邀参加舞会。那晚她穿着一袭华丽的礼服,引起众人的注目和倾慕。就人看,她是成功了。
舞会完毕,她回家换下舞衣丢在一边,倒在床上呼求:「哦!神啊!我已经得到了我所要的一切:财富、名声、美貌、青春……但我却极其痛苦和不满足。基督徒曾告诉我,证明世界是虚空的,惟有基督能拯救我,给我平安、喜乐,和满足。但我不要他给我的满足,我不愿得救。我恨你,也恨你的平安和快乐。但,神啊!给我所不愿意的吧!只要能使我快乐!」当她爬起来的时候,她成了一位得救的人,后来更成为一位认识神极深刻的人。
我再肯定的说:诚实的心是必要的条件。如果你想遇见神,这是没有难处的。但感谢神,即使你不想要他,如果你心存诚实的来到他面前,他仍要听你。
帮助者近了
我们说过,从心中向神呼求已足够了。彼得引用先知约珥的话说:「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二21)这怎么可能呢?因为神已经成就了其他的应许(彼得引用同样的预言),就是:「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徒二17、21)因为圣灵已经浇灌了全人类,所以这种呼求就足够了。
除非传福音的人相信这件事,否则就得不着果效。圣灵对罪人的显现与亲近,与我们的讲道有密切关系的。在天上的神是离我们太远;他是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地方。但保罗在罗马书上写着:「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这道离你不远……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十6、8、13)
我始终相信,当我向人传福音的时候,圣灵就降在他身上。我不是说圣灵在不信者的心里,而是在他外面。他在做什么呢?他是在等候机会把基督带进他们心中。圣灵是等候进入听福音者的心中。他像光一般,只要把窗户稍微打开,它将射进来并照亮室内。当一个人从心中向神呼求时,就在那时,圣灵就进入他心中,而且开始使他认罪、悔改、信心转变——就是新生命的奇迹。
当彼得在哥尼流家中讲道时,他不只看见圣灵降在听道者身上那种奇妙的作为;他自己也经历到圣灵在他心中的工作。「我一开讲,圣灵便降在他们身上,正像当初降在我们身上一样。」(徒十一15)
也许带人到基督面前最大的成功条件,就是提醒我们藉着同一个圣灵把人带到基督面前。他在黑暗的时候是我们的帮助,且等候进入并光照他们的心。当这些人打开心门向神呼求时,圣灵就做成了救赎的工作。
我有一位朋友在某城讲道,有一位妇人前来找他,他就和她谈话并向她传讲基督。他提到她的罪及罪的刑罚,并说主能救她。但这位妇人向他说:「我认为你还不知道罪的乐趣;你没有尝过它的甜头。我喜欢罪,否则生活是空虚的。」过了一会儿,我的朋友说要祷告。妇人说:「像我这样罪孽深重的人,怎能对你的神讲话呢?我不能悔改,我没有一点值得神悦纳的。」但我的朋友回答说:「我的神明白,他离你很近,并且能够听任何人的祷告;所以你只要把刚才的话向他说。」她大为惊讶,因为直到现在,她只听过那种为礼貌的缘故所做形式上的祷告;这种祷告勉强她说不能相信的话!然后他给她看使徒行传第十一章,那里指出圣灵降在外邦人身上,就是神答应他们的悔改及赐与生命的「印证」。所以它就祷告,告诉那位知道罪人的神,她祈求说:「虽然我不愿意悔改,哦神啊!帮助我并让我悔改。」神就做了!她向圣灵打开她的心并让他光照。当她起来的时候,她成为一个得救的人。
这里有一个原则:耶稣是罪人的朋友,圣灵做了人所不能做的工,所以罪人能照着他们的本相来到神面前。他们不需要一点改变,他们不需要从他们里面找到一种能力来做任何事。如果有人请你告诉他得救的福音,然后他对你说:「先生,我愿意得救。」那么你就说:「你要相信。」他说:「我信不来。」你将如何?你会说:「我怕你没有希望,你回去吧,等你能够相信时再来。」你能否为他的得救请他做一些事情呢?另一个人向你说:「我不愿得救。」那你怎么办?是否你打发他走并且等待,直到有某种困难或忧伤驱使他来到神面前?或许你不至向他关门?为何我们提出许多罪人得救前的光景?诚然,如果耶稣是罪人的朋友,所有的人都能照他们的本相来到神面前,因为他的灵正等候着作工,所以我们能信托他在罪人里面做他们所不能做的工。
在过去二十年中,我在中国各地传福音,赞美神许多人知道了得救的道路;许多人曾认罪,悔改,相信——他们都是在这根基上来到基督面前并得救。有许多人在起初并不愿悔改相信,甚至不觉得需要得救,然而经过劝勉,他们存诚实的心来到神面前与他有个人的接触;而且他们有一个情形,就是得到了荣耀的救赎。这事给我一种信心,肯定的说一个罪人只要心存诚实的这么向神说就能得救,不需要其他的条件。这种条件是足够让圣灵开始做认罪和改变的工作。
我说过那些不愿意悔改与不能相信的人;也提过那些不愿蒙恩的人;也讲过那些自认为太坏而不配得救的人,那些受到搅扰不能领会福音的人,以及知道福音真理却不晓得向神呼求的人。我要告诉你在这些人中有的可以得救。我曾遇见过这六种人,而且许多人当时就得救了;此外我遇见第七种人——这些人根本不信有神,甚至我敢对他们说,不需先从无神论到有神论,只要他们心存诚实,即使一点都不信神,仍然照其本相得救。
有些人马上会问:「那么希伯来书十一章六节说的又如何呢?这节明显要求至少要相信神的存在。」是的,我也曾如此说过;但有一天我清楚的领会到,神是何等的无限,预备迎见那个曾远离家乡现在已回来的儿子,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我曾在中国南部的一所学院举行了一次福音聚会。在那里,我遇见了一位老同学,也是老朋友。他曾列过美国,现在是这所学院的心理学教授,对宗教有自己的看法,时常告诉他的学生,他能够站在纯心理学的立场来解释所谓宗教上的悔改。在聚会前,我去拜访他,向他传基督。碍于礼貌他听了一会儿,最后他终于微笑的说:「向我传福音是没有用的;我不相信有神。」我有一点急促的说:「即使你不相信有神,只要祷告。你就会发现的。」他笑道:「祷告,我还不相信有神呢!」他大声说:「我怎能祷告呢?」然后我说:「尽管你找不着遇见神的阶梯,这乃不能改变神能下来寻找你的事实。你祷告吧!」他又笑了;但我仍催促他祷告。我说:「我有一种祷文是你也可以祷告的。你可以如此说:「神阿!如果没有神,我的祷告就没有用,便是属于徒劳;但如果有神,求你让我知道。」他回答道:「但是,关于耶稣基督与神的假定又是什么呢?基督教来自何方?」我告诉他只要在这个祷告上加上这些问题,让神回答。我解释说我并没有要他承认有神,我并没有请求他承认任何事情;但有一件事情,也是我要求他的唯一件事,就是他必须诚实,必须用心祷告,那绝对不是一种重覆空洞的话语。我没有确定我做完了任何事情,但我离开的时候留下一本圣经给他。
第二天,在我第一次福音聚会结束时,我请求已经得救的人站起来,第一位站起来的就是这位教授。我迎上前去并且问他:「发生了什么事吗?」他回答道:「很多,我已经得救了。」我问:「那是怎样发生的?」他回答:「你走后,我拿起圣经翻开约翰福音。我的眼睛被『这天以后』『第二天』『这天以后』这几句话所吸住了;我自己想,这个人知道他所说的。他明白了一切,它像一本日记。以后我想到你对我说过的话,并且我试着去查看在其中是否有吸引我的地方——是否你用任何的手段得着我。我仔细的查考过,找不着任何的毛病。它似乎十分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