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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而得直接的认识。
以今天实际的情形来说,我们有圣经代表着摩西,有活着的传道人代表从未尝过死味的以利亚。这些是神给我们每位基督徒的恩典,也是我们基督徒生活中重要的因素,神的书在我们手中指示我们,那些亲近主的朋友可以常常告诉我们主给他的启示。神的话及朋友的建议都是对的,我们需要神的话及神的先知,他不要我们弃绝这些。但是,从登山变像的教训中,我们知道这两者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取代神对我们内心说话的声音。
我们绝不敢轻视神的众使者,我们需要时常注意真先知警戒我们的话,以及成熟属灵经历的指导,但我们不能被属神人的启示叫独占或把全人摆上,我们必要听从主的声音并跟从他。
同样的,我们也不要轻看神的话。从圣经的真理所得的感动,是我们生命及长进的要素,我们绝不能失去神的话。无疑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落入看重神的话过于耶稣基督自己是最后权威的危险中。圣经告诉我们,遵行宗教的细节是神所称许的,但是,如果我们高举圣经到一个地步侵犯了基督的主权时,我们就会陷入悲剧性的失去与他接触的危险。
因为国度是远超过这些的,它包括两面,从正面说它承认基督绝对的权威;从反面说,除了他是终极的权威,它拒绝任何权威,它要求个人对神旨意直接的知识,当然包括神所赐其他的帮助,但却不停在这些帮助上。基督教是一种启示的宗教,而这启示永远是内在的,直接及个别性的,这就是彼得所要学的功课。在国度里,虽然有些媒介在说话,仍然只有一个声音要听,我们仍然要圣经和弟兄们「预言」的话语(因为摩西和以利亚也是同在山上)。基督教不是依据人及书籍,它远超过这些,进入国度的路乃是「爱子」向我们个别、直接所说的话,以及我个人直接听从他。
人子的干预
我们已经讨论过彼得如何被训练成神仆人的基本教训。现在,我们要注意在实行上两个例子所带来的教训,第一个实际问题是与人们的接触,其次是如何向他们传福音。
我总觉得彼得是一位多言多语的人。这习惯很容易使他陷于困窘中,在大祭司院里遇使女的事便是很大的明证。就在我们上面讨论山上事情之后不久,有收丁税的人来见彼得问关于耶稣的事,他们问他说:「你们的先生不纳丁税么?」(太十七24)彼得立刻说:「纳。」好像是说:「当然纳了!他是要纳的,为什么不呢?」说完这句话,圣经告诉我们,他进了耶稣所在的屋子。
现在,我要提醒你注意圣经怎么说。马太福音告诉我们「耶稣先向他说」,彼得似乎在这件事上开口表示他的意见:「夫子,有人来收丁税,我们要付他们,为什么我们不付呢?」事实上,我们感觉他在吩咐主该做什么了!
耶稣用一个例子提示彼得他自己真实的地位。他需要付丁税吗?当然不需!因天国之子是免税的,当然他们没有义务付丁税的。但是,我们要等一下,这不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不要付了。彼得鲁莽的行动迫使耶稣要用一个恩典的神迹应付他门徒冲动的行为,付了一块钱。耶稣如此行,要彼得清楚知道这件事,不是因为道德的需要,而是白白的恩典。
在这儿,主给他门徒一个新的原则,就是提到我们与人接触所发生的事物,是在国度之外。那么,我们如何在处理与人的关系上得主的喜悦呢?当然,在这件事上,神并没有把它完全启示出来。但可以总括的说,就是基督的十字架。神从未把他的儿子摆在必须付丁税的地位上,而且神的儿子根本不需要为它做些什么。实在的,我们会觉得他这样做就是把自己摆在「外人」错误地位
上,然而为何他要如此行呢?他说:「恐怕绊倒他们。」你是否想到神的儿子所说的这句话?其实在任何时候,他都可以免去这些义务。但这不是我们的重点,因为情况十分不同,也不是他放弃了特权,这就是十字架的路,它包涵着重大的值得思考的意义。
如果我们有两种需要,从外表看起来是冲突的;从神的话这方面我们清楚的知道,神的旨意要我们这些儿子们免税的,让我们称它为「神的甲项旨意」,另一方面,当我们站在基督十字架的旨意上,需要我们有所损失,牺牲我们的享受,为要不使别人绊倒,我们称它为「神的乙项旨意」。我们如何在这互相冲突的甲乙原则——免除义务和牺牲权利——中取得和谐呢?
首先,我要说明的。我们不是为着惧怕人的缘故,因为对人的惧怕是个陷阱,我们必须除掉惧怕,我们没有责任惧怕人,我们应当只惧怕神。关于我们的特权,我们必须合理的处置,否则会因坚持我们的权利而使人跌倒。在许多个人的事上,神告诉我们它是属于甲项旨意,即以神儿女的身分可以免除责任(或不必去做),但往往因着我们的父母、家庭、雇主或我们同工的难处而被迫考虑乙项旨意。我们有权拒绝,但神也告诉我们不要绊倒人,那么我们要遵行那项原则呢?
神在圣经中,一方面告诉我们「撇下一切,来跟从我」,但另一面又说,要听从父母及丈夫,照顾妻子及儿女,在爱中彼此顺服。我们怎敢忽视第二项命令呢?从表面看来,神的旨意似乎是互相矛盾的,其实却不尽然。当我们决心以儿子的态度来事奉父神的时候,本能的会偏爱甲项旨意过于乙项,因为第二项是与我们天然服事的观念冲突的,所以我们不喜欢它。我们可能抓住甲项旨意,不计一切代价,不缴纳税金。但我们所以从此退让,不只因为人的因素,而是神要求遵行乙项旨意。因此使我想到,神的话是以乙项旨意为先。就属灵的原则,我们必须把乙项旨意摆在甲项之先,凭着信遵行乙项旨意,神就会自己完成甲项旨意。那并不是说放弃甲项旨意,而是因此向神降服,因为人子自己如此行,所以我们也要照样行。
我们的心常常如此被蒙召成为儿子的自由之甲项旨意所占有,以致我们觉得必须不计任何代价将它付诸实行,然后我们发现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成为我们的拦阻,结果我们失去了安息和神的祝福。当然,神会保守这件事,但神总是提醒我们效法他儿子的榜样。主耶稣绝不需要放弃他至高的地位,那高位是神的旨意给他的,然而他却「倒空自己」。藉着完全的恩典,他放弃了自己的喜好,为我们的缘故,将他的生命倾倒出来,甚至死在十字架上。回想他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父啊!若是可能,就将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这里给我们启示说,以人子的身分,神自然喜欢把它撤去,但以救主的身分,他必须放弃自己的喜好,不论要他出任何代价,他不愿违背神的旨意。
事实上,神的旨意永不自相冲突的。不论甲或乙旨意,它总是随着「这杯」的。如果我们在遵行神旨意下,无论是主要或是次要,无论是实质贝或是枝节上,接受了「这杯」。我们将冒严重违背神旨意的危险。从另一面说,如果我们用自己的方法去作,我们便离开十字架的道路。我们的态度是:神已向我们指示这件事,但如果需要时,我十分愿意受到管制并等候神的时间,我必须顺服于神的乙项旨意,且信靠他将完成甲项旨意。我能安然的信靠他,不需要我努力去完成,这就是我所说的「背十字架」。
背十字架有两面。第一且是明显的一面,是基督的十字架除去我们的意志。这是我们所公认的,为要使我们单单事奉他。但,当我们定下了原则,我们仍会遇见别的问题。可能有一天我们清楚知道神要我们做某件事,而且我们愿意全力以赴,且被它吸引着,在我们这一面对神的旨意是没有问题的。但不久我们发现,他启示我们的这件事遇到了拦阻,当然我们热诚和奉献的心志因此受到阻碍,这是我们最难过的一件事了。这就是第二面,不可避免而且有实际的十字架。
让我举个例子。当我年轻正在福州的一所学院读书时,神指示我在假期要到一个海盗出没的海岛传福音。这是信心的脚步,我为此曾努力的挣扎过。我去了那海岛,发现百姓愿意接受,经过许多的困难,我租了一间房子把它修好。每件事都预备妥善,一百多位的弟兄为我祷告,并且许多人奉献金钱作为开支。在这段期间,我的父母都没有表示意见,却在我整装待发的前五天,他们忽然插进来并阻止了我!房子已经预备好,钱也花了,并且神的旨意在我心中燃烧着;我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