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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上都得着了秘诀。他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13节)保罗在关于生活习惯外面的事情上,是这样也行,那样也行的,他都能接受。
可惜有的弟兄姊妹是很固执的,他们日常的生活习惯是牢不可破的,是一点也不能改变的。有的人非天天用热水洗脸不可,有的人非天天刮胡子不可,如果他们到了一个环境不能照着他们的方式生活,他们就受不了。这些虽然是很小的事,却成了作主工作的拦阻。有这样情形的人,不能作神的仆人。作主工作的人应该是不偏于一边的;应该有热水洗脸也行,没有热水洗脸也行;天天刮胡子也行,几天不刮胡子也行;天天换衬衫也行,多日不可能换衬衫也行;睡软床也行,睡硬板也行……在各种不同的主活环境里,应该都是那样自然的才可以。
不只在主活习惯上,就是在个性上,在年龄上,也不应当成为作工的人的限制。比方:有的地方的人是相当热切的,有的地方的人是相当冷静的。神的仆人在这两种不同的人中间,应当能同样的作工。如果他自己的个性是冷静的,他到冷静的人间主能作工,碰着热切的人就不能作工,那就不行。有的人对于热切的人能作工,碰着冷静的人就不能作工;有的人对于严肃的人能作工,碰着轻松的人就不能作工;这些情形都限制了神的工作。又如有的弟兄在年老的弟兄中间能讲得好好的,到了小孩子或者少年人中间,他就没有话说了,这样偏于一边的个性也限制了神的工作。我们的主是接待老年人的,我们的主也是给小孩子祝福的。神要我们像主一样能接待老年人,也能给小孩子祝福。正如盖恩夫人所说,一个人完全与神联合的时候,能够作老年人的谋士,也能够作小孩子的朋友。这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弟兄姊妹,这还是我们的己被对付的问题。我们的己要被磨到一个地步,神把我们放在这一种情形里也可以,神把我们放住那一种情形里也可以,这样,我们就自然能不固执,能不偏向一方面。保罗所以能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盲因为他是一个神面前受了对付的人。但愿我们在神面前好好的学习受对付,使我们的生活习惯和个性能不固执己见,不走极端,让主的工作不因着我们而受到限制和拦阻。
童身与婚姻
一个作主工作的人,对于童身和婚姻等问题,也应当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解决。这些问题是许多人避讳不讲的,但是我们觉得这些问题在主的工人身上相当重要,所以还是照着圣经的教训来提起一下。
对于童身的问题,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说得很清楚,他说:「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我愿意你们无所罣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罣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罣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罣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罣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25…35节)这里给我们看见,守童身的好处是事奉主能够特别殷勤,不分心,在工作上能够专一,这是有家庭的人所比不上的。
但是这话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接受的。从第三十六节起,我们要注意的看。这一段话按原文可译作:「若有人以为他待自己的童身不合宜,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以如愿而行,并不是犯罪,结婚就是了。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心里又决定了保守他自己的童身,如此行也好,这样看来,结婚是好,不结婚更是好。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36…40节)这里说得够清楚,如果有人觉得他守童身不合宜,他的年岁到了,事情又是当行的,他就可以随着自己的意愿而行。守童身不守童身,要自己定规,不能由别人来代替定规。当然,如果要守童身,除了自己心里定规以外,还要「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作主」,而主要的问题还是在自己心里如何决定。
我们看马太福音十九章十至十二节:「门徒对耶稣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耶稣说:这话不是人都能领受的;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我们把第十一节末了一句和第十二节末了一句连在一起读:「惟独赐给谁,谁才能领受,」「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这相当清楚,赐给谁,谁就可以领受。
所以,如果要免去分心的事,能有充分的时间殷勤的事奉主,那么最好守童身。在主的门徒中,约翰是独身的。此后,保罗也是独身的。可是,如果需要结婚,那也可以,并不是犯罪。婚姻和童身的分别,并不是罪的问题,而是时间、殷劝、分心的问题。
婚姻是圣洁的。因为人的身体是神造的,人身体所有的要求也是神造的,所以婚姻是圣洁的。但是,人在婚姻之外有要求,那在神看来是罪。所以,为什么要结婚?就是要避免那在婚姻之外的关系。所以,婚姻不是罪,反而婚姻能防止罪;婚姻不是堕落,反而婚姻能防止堕落。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七章把婚姻说得很清楚,他说:「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自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我对着没有嫁娶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被焚烧(另译),倒不如嫁娶为妙。」(1…9节)这一段话指出,婚姻有一个目的是为着防止淫乱。同时也指出,有的人,神给他们特别的恩赐,就不需要结婚,可是,那些没有领受这样恩赐的人,还是结婚的好,以免淫乱的事。
我们决不该把童身的问题拉得太长。我们要知道,保罗自己是独身的人,可是他对提摩太说,末世的时候,有邪灵的道理要出来,他们要禁止嫁娶,这乃是鬼魔的道理(提前四3)。所以,我们一面相信守童身是好的,另一面还得维持神的话的平衡,不能说婚姻是污秽的。我们必须清楚:婚姻是圣洁的,婚姻是神在创造里的一个安排,「禁止嫁娶」是鬼魔的道理。
作主工作的人,如果已经结了婚,总要把家庭尽力安排,作到越少分心越好,好让主的工作能作得好。还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工作和家庭的界限要分得清楚。如果你家里的人是同工,那是另一件事;如果你家里的人不是同工,那就决不能让他(她)摸工作的事。工作上的事,不应当传到家庭里去。作工的人决不能让你家里的人左右你的工作。有一个弟兄说,他到某一个地行去作工,因为他的妻子替他答应了。这是希奇的事——妻子替丈夫答应了,所以就去作工!其实,不要说家里的人不能代替他答应,就是任何的同工都不能代替他答应。家庭的关系必须和工作分得清清楚楚。作主工作的人,不应当把弟兄姊妹属灵的难处随便告诉家里的人。家里的人要知道什么事,应当和一般的弟兄姊妹一同知道。有许多工作上的难处,就是作工的人在家里随便讲话的结果。
还有一点我们也要加以注意,就是在弟兄对姊妹的来往或者姊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