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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习从钱里出来。
但是,这个功课,门徒一下子还学不会。到了马太福音第十五章的时候,又来了四千人,妇女孩子还不算在内。这一次比前一次更厉害,人已经在那里三天了。在这样的环境里,这些门徒该怎样作才可以?主在这里对门徒说:「我怜悯这众人,因为他们同我在这里已经三天,也没有吃的了。」(太十五32)这一个「也」字告诉我们,主自己也没有吃的了。主说:「我不愿意叫他们饿着回去,恐怕在路上困乏。」但是门徒们没有学会这个功课,他们在那里想说,我们从那里得着这么多的饼呢?人的难处是从什么地方得着饼。主耶稣问他们说:「你们有多少饼?」他们说:「有七个,还有几条小鱼。」他们把这七个饼和几条鱼一拿出来,主就行神迹给这四千人吃饱。
主两次这样作,就是说这十二个门徒需要这两次的训练。如果不是主给五千人吃了,如果不是主给四千人吃了,恐怕到五旬节的时候一个人都照顾不来。人如果不知道福音书中的五千人、四千人,就不知道使徒行传中的三千人、五千人。凡看见狮子和熊就逃跑的人,看见歌利亚的时候也必定逃跑。如果不会照顾羊,也必定不会照顾以色列的百姓。在这里有一班人学了给五千人、四千人吃饱的功课,等一等列了五旬节,照顾穷穷人的问题就不成问题。所以,弟兄姊妹,你在神面前也要受同样的训练,你的心在神面前要大。你自己节省可以,但是神不要你替他节省神迹。许多人对于钱计较得很,叫你觉得说,这不像神的仆人所作的事,这不像受神训练的人所作的事。受神训练的人,钱在他心里不是大问题,接在他手里不是那么计较的。弟兄姊妹,你越在那里算,你就越不对;你越在那里算,你就越贫穷。这不是神对于钱的原则。我们也得受这十二个门徒所受的训练,也得受这七十个门徒所受的训练。但是这十二个里面有一个是偷钱的,是贼,他在那里偷。在这里有一个人功课没有学,接在他身上是主要的问题,结果,当他看见马利亚拿着一瓶真哪哒香膏,打破玉瓶,把香膏浇在主身上的时候,他就以为是枉费了,他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约十二5)在计算钱的人看来,一玉瓶香膏可以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但是主没有这样说。主说:「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记念。」(太廿六13)把玉瓶打破,把值三十两银子的香膏一下子倒在主耶稣身上,这是福音的结果。换句话说,人如果能够得着福音,为着主的缘故,不讲代价,根本不讲枉费不枉费,这在主看来是对的。就是多花一点,就是「枉费」在主身上,也是对的,也是该的。不明白福音的人,就在那里计较;明白福音的人,就知道这样的「枉费」是对的。主该得着人所有的「枉费」。谁说三十两银子是枉费?犹大。在这里有一个人没有学功课,他说的话相当的「有道理」,按着人看,就是这么一次费掉三十两银子,这是多么不上算!在他看来,三十块钱好买一个人——他出卖主耶稣的代价就是三十块钱。在他看,这么枉费,的确伤心。他要在这里面得着好处,他是一个会计算钱的人。但是,真得着福音的人,为着主,什么都摆上也可以,太多就太多,那个太多是跟着主的福音走的。没有一个地方有福音,是人和主讲价钱的。主耶稣说:「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太廿六11)主的意思是,你们要照顾穷人行,但是作在我身上决不是枉费。尽菅作得太多,尽管作得过多,并不是枉费。有一个弟兄说:「有的人一信主就是中庸的,这样的人一点属灵的前途都没有。」弟兄姊妹,我们过十年、二十年再中庸还来得及。初信的时候,你尽管「枉费」一点。你才信主的时候,你就什么都摆上,把整瓶的香膏,真哪哒香膏,都倒在主的身上,这样的拼上去,那才有路。门徒受的是这样的教育。我们要学习,在我自己身上苦一点也行,在主身七多花一点也行,在别人身上多花一点也行。神的仆人对于钱的事,就是这么大。有钱也去,没有钱也去。对钱斤斤较量的人,总是不对的。
在使徒行传第三章里面,彼得对那个瘸腿的人说:「金银我都没有。」我们在这里看见,彼得和约翰被主带到一个地步,「金银我都没有。」虽然在第二章有那么多的钱,但是在第三章「金银我都没有。」彼得对那个瘸腿的人怎么说呢?他说:「只把我所有的给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稣的名,叫你起来行走。」他们被带到一个地步,那么多的钱经过他们的手,他们却是「金银我都没有」。所以,弟兄姊妹,你不作工则已,要作工,在钱的事上就得刚强。你茌钱的事上一软弱,那你就在其他的事上也都软弱。一个人在工作上能够那么强,一点不摇动,有一个甚本的缘故,就是他在神面前对于钱是可靠的,神能够信托他。
保罗对钱财的态度
我们现在看第三点,保罗对于钱财的态度怎样。保罗自己所说的话是相当清楚的。在使徒行传第二十章,保罗对以弗所人说:「我未曾贪图一个人的金、银、衣服。」(33节)这是他的存心问题,他没有贪图。他在神面前作工的时候,他自己有一件事能够讲得出,就是我没有想要任何人的东西。任何人的金、任何人的银、任何人的衣服,我心中根本没有意思要,这是一方面。接下去他又说:「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34节)这是所有事奉神的人所应该共有的态度。我们总得在神面前看见说,我没有贪图任何人的金银衣服,你们的东西是你们自己的,我决不想。你们的东西留着给你们,但是我肯由我作工来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这不是说作主工作的人不可以用福音的权柄,这乃是说,所有作主工作的人,必须在神面前看见对于福音应当这样:责任在我身上是这么重,重到一个地步,我肯把两只手摆进去,我肯把钱摆进去。我总得在神面前有那个心愿。这两只手,尽量让它们作事情。自然,保罗也接受别人的馈送,那是另一面,那是别人的责任,等一等再提起。
保罗对哥林多人所说的也相当好。他在哥林多后书第十一章说:「我因为白白传神的福音给你们,就自居卑微,叫你们高升,这算是我犯罪吗?」(7节)又说:「我在你们耶里缺乏的时候,并没有累着你们一个人;因我所缺乏的,那从马其顿来的弟兄们都补足了。我向来凡事谨守,后来也必谨守,总不至于累着你们。既有基督的诚实在我里面,就无人能在亚该亚一带地方阻挡我这自夸。为什么呢?是因我不爱你们吗?这有神知道。我现在所作的,后来还要作,为要断绝那些寻找机会人的机会,使他们在所夸的事上,也不过与我们一样。」(9…12节)保罗并不是不接受馈送,不过是说,在亚该亚一带的地方,因为与见证有关,因为有人毁谤,有人找机会,有人故意的住那里夸口,好像他们是特别的,所以保罗就不给他们有机会说话。他说,我白白的传神的福音给你们,我一点不累着你们,就是在有快乏的时候,也不累着你们,我是凡事谨守,将来还要谨守,我总不累着你们这不是说我不爱你们,因为现在所作的,我后来还要作。这是要叫那些寻找机会的人的机会断绝,叫他们没有话好说。这是一个作工的弟兄对于钱的态度。我们在任何地方,人有一点的不愿意,我们就得有一个态度,不给人有机会说话。神的儿女作神的工作,要有体统。越爱钱的人,我们越是白白的把福音传给他。越把钱抓牢的人,我们越少接受他们的馈送。你要见你作神仆人的地位。你如果碰着像亚该亚一带地方的人不乐意,要寻找机会来说话,你就应当像保罗一样说,我决不累着你们。如果你们送给耶路撒冷的穷人,我可以转交;如果提摩太来,你们要送他平安前行;但是我保罗个人,要守住我工人的体统。如果你因着一个地方的馈送而叫人有话,那你完全失去了事奉神的体统。你应该守住事奉神的体统。你的事奉神,不能因着钱的事放松,你必须严严的守住。不然的话,你就不能为神作什么工。
保罗在这里,还不只说自己如何维持这个体统,他并且给我们看见,他也亲手作工来供给他同人的需用。这一点,就是我们要「给」的原则。保罗说:「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