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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这个人的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有没有分开,这个分别非常大。
你如果蒙神怜悯,给你有分开的经历,那就当你在那里办事的时候,你外面虽然在动,但你知道你里面还有一个人连动都没有动。一个是出来的,一个是在神面前。外面的人管外面的事,外面的事只到外面的人为止,不通到里面的人来。认识神的同在,就是外面的人对付外面的事,里面的人在神面前,两个一点都不混在一起,可以像劳伦斯那样,外面在事务上虽然劳碌,但是另外一个人在神面前,神的同在一直没有断绝。这样,我们就能在工作上省去许多时间。许多人是因为里面的人和外面的人没有分开,他需要整个人出来,等一等他也需要整个人回去。许多人在办事上遇见难处,就是因为里面的人跟着外面的人一同出去。如果里面的人与外面的人分开,只用外面的人去办事,里面的人不动,外面的事就不会办错。这种情形能保守我们对于外面的事不受血气的影响,也不摸着我们里面的人。
总而言之,人的灵能不能使用,是根据于神的两个工作:一个工作是要破碎我们外面的人,另外一个工作是要把我们的灵和魂分开,或者说要把我们里面的人和我们外面的人分开。只有当神在我们身上作了这两件事之后,我们才能使用我们的灵。外面的人的破碎,是藉着圣灵的管治;外面的人和里面的人的分开,是藉着圣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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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手中的事
让我们先把本章的题目解释一下。比方:有一个父亲要他的儿子去作一件事,这是父亲的吩咐。但是儿子回答说:「我手中还有事,等我手中的事作完了,就去作你所吩咐的事。」这就是「手中的事」的意思。「手中的事」,就是在父亲吩咐儿子之前,儿子手中已经有的事。我们个个人都有手中的事。我们行走在神路上的时候,常是这手中的事拦阻了我们。我们作了手中的事,神所要我们作的事就受了耽搁。难得有人没有手中的事,总是在神没有说话之先,在手中已经有了事。外面的人没有经过破碎的时候,总是有很多手中的事。我们外面的人有他的事,我们外面的人有他的物,我们外面的人有他的劳碌,有他各种的作用,因此,神的灵在我们灵里作工的时候,我们外面的人就不能应付神的要求。就是这个手中的事使我们不能作一个真有属灵用处的人。
外面的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我们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比方:有一个弟兄身体的力量不太大,也许只能挑五十斤。如果他已经挑了五十斤,别人请他再挑十斤,他就挑不动。他是有限制的人,他不能作没有限制的事。他已经挑了五十斤,就不能再加上十斤。他已经挑的五十斤,就是他手中的事。这是用身体的力量来作比方。我们身体的力量是有限的,我们这个外面的人的力量也是有限的。
许多人能领会身体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没有看见他们外面的人的力量也是有限的,所以就把他们外面的人的力量浪费了。比方有一个人,他把他的爱完全用在他父母身上,这个人就再也没有力量能够爱弟兄,再也没有力量能够爱众人。他的力量只有那么多,他把他的力量用完了,就没有法子把他的力量再用在别的地方。
照样,人思想的力量也是有限的,没有一个人能无限量的思想。人如果多注意了某件事,在思想上多花了工夫在某件事上,他就没有力量再想到其它的事。罗马书第八章告诉我们,赐生命圣灵的律会释放我们脱离罪和死的律。但是,为什么生命圣灵的律在有的人身上不发生果效?圣经又告诉我们,律法的义,只成就在随从圣灵的人身上。换句话说,生命圣灵的律只能在属灵的人身上发生果效。谁是属灵的人呢?就是那些思念(「体贴」可译作「思念」)属灵的事的人。什么种的人是思念属灵的事的人呢?乃是不思念肉体的事的人。不思念肉体的事的人才能思念属灵的事。「思念」或者可以译作「注念」,也可以译作「当心」,比方:有一个母亲要出门,她把一个小孩子托给一位女朋友说:「请你替我当心他一下。」什么叫当心他?就是要一直注意他。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注念,不能有两个注念,人托你当心一个孩子,你不能又当心孩子,又当心在山上的牛羊。你当心了这一个孩子,就不能再去当心另外的事。不注念肉体的事的人才能注念属灵的事,注念属灵的事的人才能得着圣灵的律的果效。我们的思想的力量是有限的,我们在肉体方面把我们思想的力量都用尽了,在属灵方面我们思想的力量就来不及,就赶不上。如果我们在那里注念肉体的事,我们就没有力量再去注念属灵的事了。
我们千万要看准一件事,就是我们外面的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就像我们两个肩膀的力量是有限的一样。所以,你有了手中的事,神的事就不能作;你手中的事有多少,事奉神的力量就减少多少。手中的事实在是一个拦阻,是一个非常大的拦阻。
比方:有一个人在情感上有了手中的事,他有各种各样纷乱的羡慕,各种各样纷乱的盼望,这也要,那也要,这也感觉,那也感觉,他手中的事有这么多,等到神有要求的时候,他就没有情感好用,因为他把他的情感都用光了,最少他把他这两天的情感都用光了,要再等两天才能感觉,才能说话。情感是有限的,你不能无限制的用它。
也有人意志非常坚强,作人也非常强硬。我们想这个人一定在意志里有无限的力量能够使用。但是,许多最强硬的人,要他在神面前真的定规一件事的时候,他的意志就游移不定,这也好,那也好。看上去好象是坚强的人,但是在神的事情上,真的要用意志的时候,就用不出来。有的人是顶会出主意的,什么事情都有他的主意,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就是会出花样。但是,真的在属灵的事上要断定什么是神的旨意的时候,他就游栘不定,手足无措,不知道如何定规。原因在那里?原因在他整个外面的人充满了手中的事。在这个人手里,在这个人的眼前,东西太多了,把他整个人消耗完了,整个外面的人的力量都用完了,没有了。
所以,我们必须看见,我们外面的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我们一有手中的事,我们外面的人就受限制。
灵要用被破碎的外面的人
外面的人一受限制,我们的灵就受限制,因为灵不能越过外面的人而作工在人身上。神没有用祂自己的灵越过人的灵来作工在人身上,神也没有用我们的灵越过我们外面的人来作工在人身上。这是相当紧要的原则,我们必须弄清楚。圣灵不越过人作工在人身上,我们的灵也不能越过我们外面的人作工在人身上。我们的灵需要经过我们外面的人,才能作工在人身上。所以,什么时候我们外面的人有了手中的事,把力量用完了,神所要作的工就没有法子作,人的灵没有路,圣灵也没有路。是外面的人抵挡了里面的人,是外面的人拦阻了里面的人,使里面的人没有法子出来。所以,我们一直着重的说,这个外面的人要被破碎。
外面的人有了手中的事,里面的人就没有法子得着一条出路,神的工作就受拦阻。手中的事,是在神的工作还没有作的时候,它就已经在那里了。换句话说,手中的事根本不是神的事。手中的事是毋需神的命令,毋需神的能力,毋需神的定规就已经在那里怍的。手中的事,不是服在神手下的事:手中的事,乃是单独行动的事。
神需要把你外面的人打碎了,才能用你这个外面的人。神需要把你的爱打碎了,才能用你的爱去爱众弟兄。你外面的人没有被打碎,你是作你自己的事,你是走你自己的路,你是爱你自己的人。神必须把你外面的人先打碎,然后神才能用你这个被打碎的爱来爱众弟兄,你的这个爱才能被扩充。外面的人一被打碎,里面的人就出来。里面的人还得爱,不过里面的人要用外面的人去爱。外面的人如果有了手中的事,里面的人就没有东西好用。
我们的意志也是坚强的,不只坚强,并且是硬,非常硬,里面的人需要用意志,却寻不到意志,因为意志在那里单独行动,意志已经有了它手中的事。神需要用重大的击打,把我们的意志打碎,打到我们要伏在灰尘中说:「主,我不敢想,我不敢求,我不敢定规,事事处处,我需要你。」我们被打到那一个地步,意志就没有单独的行动,里面的人就能用这个意志。
如果没有外面的人被使用,里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