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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可以引入两个术语以抓住刚刚描绘出来的这种差别。这两个术语引自亚里士多德,但在东西方思想史上它们所表达的观念所指却更为广泛。 实证 意义关系连结单极的名称。对意义作符号性解释就是实证性的,因为它给词语(符号)及其代表的指涉物之间假定了一种一对一的关系。当然,随着越来越多的有意义关系(通过外延或在内涵上)被引进意义的复杂总和中,这些单极可以倍增。具有对立关系的词语如高低、冷热等等,常常通过单极联系出现,以致我们往往认为它们具有内在联系,尽管事实并不是这样。
我们必须记住的另一种有关意义关系的观点称为 辩证 观 点,即假定某些意义本质上就是双极的,所以,它们不是互相联系起来,而是本质上互相排斥而成为对立;这种对立使一个意义生成两个极却又不影响意义总和的完整性。左的意义不是一个通过经常重复而与 右 联系起来的单极名称。左只因为它对右的关系才是左,所以,确切地说,左必须 也 参与右的意义,反之亦然。在我们的语言中,这样的词语关系有很多。而且,还有一点不能忽视:这些词语一般具有的意义,可以被认为是评价、评判和比较性的。换言之,意义上的辩证关系通常与品质问题有关;而与此适成对照,实证关系则与数量有关。
意义的象征性解释很可能以辩证的而不是实证的意义关系为基础。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据假定,象征性智性在表达自己意欲(愿望、想要)的意义时是从多种抉择中作出选择的(见前述)。抉择始于对立的各极,所以,当我们逐步从“是”走向对立的“不是”时,我们就开始描绘出不断增大的差别程度。我们可以说各种抉择是双极方向上的变异,它们可以把自己的意义一直延伸或不延伸到自己的对立面。
当我们谈到意义关系的延伸时,我们就遇到了连接论说的问题,因为在描绘各种抉择时各种词语并不是通过(联想或意向的)结合而简单地“跳到一起”,并不形成被称为 逻辑 的特殊关系线的。亚里士多德是最先指出人类按照某些公认无疑的设想进行推理的哲学家之一,在探讨他所谓的三段论推理的基本原则时,亚里士多德把这类设想中最重要的一项称为 大前提 。
在此问题上人们最熟悉的例子是著名的陈述句:“人皆终有一死。”这这一前提含有所谓的先行项(人)跟结 果项(终有一死)的关系。然后,我们就有机会在三段论推理过程中肯定先行项或结果项。现假定我们肯定先行项“这是一个人”,那么结论必然是“这个人终有一死”。这一恰当的逻辑结论是目的决定的一种反映(见第三章)。然而,如果我们肯定大前提的结果项“这是个终有一死的东西”,那么意义关系的另一端就不一定成立了。一个终有一死的东西并不一定意味着那是一个人。
使我们称之为智力与认识的理解得以丰富多彩的,是各种模式的构型、各种秩序的排列。在亚里士多德出现在历史舞台上之前,像柏拉图(他的导师)和苏格拉底(柏拉图的导师)这样的希腊哲学家就运用过一种认识论,即认定任何已知的东西都是通过辩证意义关系与别的东西相联系的。认识是“一个整体”,所以,甚至在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的时候,我们还是能够开始一系列理性调查研究,并通过使用某种研究方法(organon)和通过这样运用智力而最终完全认识真理。这种研究方法是一种辩证程序,被苏格拉底用在对话中作为问答的战术。如果苏格拉底想要学会某种东西,他就根据论题向学生提出一个问题,如“诚实是什么意思?”学生则尽其所知讲述诚实的意义。在实践中,答案可以有多种抉择。但为方便分析起见,我们仅谈谈立场A与非A作为供学生回答苏格拉底的问题的抉择。
如果学生采纳立场A,通常苏格拉底的策略是沿着非A的思路逐步提出相反的问题。他这样做并不是因为他相信非A的辩论思路比A更为正确。如果学生选择非A,他也会同样马上选择A。这对苏格拉底来说都是一样,因为他并不认 为他的头脑里有学生所缺乏的“信息”。知识是所有人的共同财产。此外,真理很可能会随时在A和非A之间的某个地方出现。学生一开始采取的立场被称为辩论的 正题 (thesis),而反对的立场则被称为 反题 (antithesis)。这样,正题就总是通过辩证的意义关系与反题联系在一起,虽然我们此时是在考虑复杂的意义和广泛的立场,而不单单是类如高 ?低这样的词语。毫无疑义,在近似于辩论的讨论中我们都是以辩证方式推理的。随着我们的对手提出观点,我们马上构想出相反的观点,期待着“两分钱价值”的入帐。我们常常同意对手的一两个观点。我们说:“的确,你在那一点上是对的,我们对此没有争议。可是,你的其他观点却完全错了……”这一双方同意的领域通常由来自对立观点的意义组合而成,古希腊人把这一领域称为 提要 ,如今我们则称之为 合题 (synthesis)。
苏格拉底基本上认为真理与谬误是意义上相关的对立物,所以, 原则 上我们可以从谬误开始而努力到达彼岸。这种视万物合而为一的观点对早期希腊的知识界来说十分重要。它一直被看作普遍性与洞察力的典范,在随后的世界历史中是无与伦比的。不幸的是,科学、艺术、宗教于其中被编织为变化多端而又单一整体的这一世界观的辩证基础,却一直没有得到明晰的说明。这种从多样性中发现共同性或反过来从共同性中寻找多样性的能力称为 一与多元 论。
尽管亚里士多德承认人类的推理是 部分地 辩证的,他还是对这种辩证方法的可靠性提出异议。他认为认识一个人在辩论中推理时如何取得大前提是极为重要的。大前提总被用 作 先行项 ,即在意义延伸路线的系列中先行出现的意义。以逻辑顺序随后出现的其他意义则是 服从性的 (sequacious),它只能绝对服从先于它们出现的先行意义。例如,如果我们承认先行的大前提“人皆终有一死”,那么说出“这是一个人”后的必然(服从性)结论就是“这个人终有一死”。可是,如果我们从相反的意义上构想出一个大前提“一切终有一死的东西都是人”,我们就必然会有一个类的延伸意义,即由“这是一个终有一死的东西”而引出“这是一个人”。由此得出的结论是错误的,因为它以错误的(大)前提为基础。
这正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他说,当苏格拉底以他的辩证方法向学生提出第一个问题时,他不得不依赖学生就此问题所能提出的任何观点。学生提出的作为最初立场A的观点可能正确,但也可能大大地错了。如果后一种情况发生,那么,从这场对话中得出来的任何所谓真理都将被玷污了。所以,亚里士多德对苏格拉底认为研究的路线可以从谬误开始而以真理告终的辩证观点表示怀疑。亚里士多德说,如果我们从谬误开始,我们就必然以谬误告终。这也是精神生活中服从先项的事实。为了以真理告终,我们的研究方法(推理法)最好从真理开始。
进行实证推理的人总是要确保他的大前提如亚里士多德所说是 首要而真实 的。这具有两种形式。一个前提可以通过同义反复而成为真实,例如“所有单身汉都是未婚的男子”。请注意,这里先行项的意义(单身汉)与结果项的意义(未婚的男子)是等同的,这跟说“所有单身汉都是单身汉”一样。这样同义反复的关系似乎语义平庸,空洞累赘,但实际 上它们对一切思维形式都极为重要。
使前提成为 首要而真实 的第二种方法是把它们基于经验事实之上。事实与同义反复一样都是单极性指称。如果不能提出相反的经验事实,我们就不能对事实上存在的东西提出争议或质疑。注意,实证推理的推动力是要以或这或那的方法对某一观点作出判断。这种实证推理的严密的、决定性的、非此即彼的性质以前由一条“A不是非A”的原则或称 矛盾律 (有时被称为非矛盾律)来保证。任何事物不可能既是又不是,两者不可得兼。很明显,这是对辩证论者的一与多元论的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