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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叫阿里,我没有爷爷,我也不知道什么是魔法师。”阿里越说越小声,难过地低下头。不要说爷爷了,他连父亲都没有,至于魔法师,凭他在叶枫府的地位,是无法接触到的。
“阿里?你的名字真奇怪。你怎么会没有爷爷呢,每个人都有,是吧爷爷,这是你说的。”她拉了拉老人的衣角。
老人的眼光扫过阿里,了然地说:“不要闹了,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你们快睡吧,天亮就到松江镇了。”
因为刚下过暴雨,泥泞的山路很不好走,这也是阿里的马失足的原因,所以老人说的天亮到松江镇并没有实现。不过这一夜间,阿里和玫倒是成了好朋友,当然了,这全得归功于玫。在玫的描述中,阿里第一次领略了魔法世界的奇妙。
“感谢神赐予我们魔法。”玫老练地做了个祈祷的动作,然后开始说,“大陆上所有东西都是由魔法元素构成的,所以只要我们用心去感受,就可以和它们沟通。魔法元素主要有水、火、土、风、光五种,我就是水系的,你看,我已经可以发出小水滴了哟。”玫现宝似地聚出一小汪水,兴奋得脸更加红了。
“那为什么一定是这五种呢,就不能有别的魔法吗?”
这倒是把玫给难住了,只得向爷爷求救。
“当然不止这五种,魔法师达到圣魔导的阶位就可以借助神的力量,和魔法精灵交流,这样就有机会将魔法元素进行变异。每一种元素都有千千万万的变异方法,但要捕捉住其中的一种,就是神的机遇了,我也是在三年前,才突破这个瓶口。”老人说完就笑了,这两个魔法菜鸟怎么会理解什么是魔法变异呢,他们甚至连什么是魔法都不知道。
“魔法变异了,是不是就可以变得更强?”阿里一脸向往。
老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在手心聚起一个水球,然后又把水球慢慢变成了冰球,扔出窗外,“啪”地一声砸出一个小坑。
“你说是水球的力量大,还是冰球的力量大?”
“当然是冰球了,爷爷真厉害!”玫抢着说。
阿里则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魔法的世界已经超乎他的想象,在他单纯的心里,魔法成了最神奇的东西。“我也要学魔法,学变异魔法!”他慎重其事地告诉玫。
“太好了,等你也学了魔法,我要和你比一比,把你打成落汤鸡。哈哈。”
“我要是学了,一定比你厉害!”
“不可能,你要是赢了,我就,就,我就嫁给你!”她得意洋洋地说了一个自以为厉害的筹码,不知道是哪个混蛋教坏了她。
“我要是输了,我就给你当马骑。”
“一言为定,不许赖皮!”
听着两个孩子幼稚的约定,老人并没有出言制止。因为魔法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学的,即使是贵族,也必须要有好的魔法天赋。前不久,帝国的二皇子想拜他为师,也因为资质不够而被他拒绝了。刚才他看阿里的时候已经习惯性地评估了他的天赋,只是一般而已,没有人会收这样的平民为学生的。所以,他们俩的约定只是儿戏。
说话间,马车已驶入松江城里,车夫在吉利车行的门口又把阿里抱了下来:“我家主人在松江城还有事情要办,这里离青水城已经不远了,我给你叫了车,不到一个时辰就可以到的。”
“谢谢大叔。”
“阿里,我们说好了,帝都见啊!”玫从窗口探出脑袋来,用力向阿里挥手。
“恩,我会的!”
告别了玫祖孙,阿里又是孤身一人,听惯了玫的罗嗦,乍一安静还真不舒服。他爬上车夫大叔给他安排的马车,在颠簸中再次向青水城赶去。可是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忘了一件天大的事情。昨天晚上由于天黑,马车又突发意外,他在上玫的车时忘记把自己的行李带过去了。行李也不多,几件换洗衣服、干粮,还有舅舅的那封信而已,现在他已不记得舅舅让他去找的是约克叔叔,还是安克叔叔了。好在最重要的东西是随身带的,没有落:爸爸的戒指用妈妈的头发挂在脖子上,妈妈用十株六叶华莲配的药丸藏在胸前口袋里,舅舅给的100个金币放在腰际的钱袋里。情况不算太糟糕。
“小家伙,青铜城到咯。”
第四章 中计了
什么,青铜城,这里不是青水城吗?”阿里彻底困惑了,或许差一个字并不是差很多。
“这里是青铜城,青水城在另一个方向,你是不是搭错车了啊?”赶车的大汉一脸无奈,“我已经接了下一个客人,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帮不了你了。要不你去城里的车行问问。”
于是,阿里就在茫然与困惑中下了车,望着城门上“青铜城”三个大字发呆。不知道是玫家的车夫说错了地方,还是吉利车行的人弄错了,他居然被丢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虽然青水城他也没有去过,可那里至少还有他要找的人。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命运把他送到青铜城,没有道理不进去。他握了握小拳头,想起妈妈让他坚强勇敢的话,决定进城去。
“喂,小子,进城费,一人一个银币。”一个士兵蛮横地拦住了他,这世上哪里都少不了刮地皮的人。
“银币?可是我只有金币。”阿里掏出钱袋,倒出一枚金灿灿的金币。
“没有银币这个也行。”大兵一把夺过金币揣在怀里,推搡着阿里,“走吧,走吧,别在这里碍事。”
阿里虽然知道自己多付了一大笔钱,可看看士兵壮硕的块头,还是把到嘴的“不“字咽了下去,只是把剩下的金币收好,他知道要想到帝都去上学,这些钱是唯一的办法。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他能做到这一切已经很不容易了,又怎么会去留心背后跟着的那双放光的眼睛呢。
天亮没有姓,是一个平民,作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十岁孩子,他没有成为奴隶,已经是一种幸运了。他身材瘦小,细胳膊细腿在衣服下来回晃荡。吊儿锒铛的肩膀上顶着一颗浑圆的脑袋,黑溜溜的眼珠子透着狡黠之光。能活在这个乱世上凭的可不仅是运气,天亮虽然没有哥哥天明那样健壮的身体,但他的大脑袋里装满了稀奇古怪的念头,仗着这股聪明劲,他俨然是青铜城里的地头蛇。平日里,他主要靠诈骗、行窃为生,三次出手总会有两次是成功的,日子也不至于太难过。今天他就在城门口蹲点,想挑个有钱的生意人下手,谁知道等来了阿里这么个傻蛋。
天亮一溜烟跑到阿里身边,搭上他的肩膀:“嘿,老弟,我叫天亮,就是天亮了的天亮,你是外地来的吧。”
阿里吓了一跳,连忙回答:“是,是啊,你怎么知道,我是从东日城来的,我叫阿里。”
“青铜城里没有我天亮不知道的事儿,你是找人还是买东西,包在我身上。”他把胸口拍得咚咚响。
“我要到青水城去。”
“没问题!我三叔的小姨的女婿的表姐就住在青水镇,哦青水城。不远,两个时辰就到了,我带你到顺风车行去,我舅老爷开的。”
“那太谢谢你了。”
“不过……”天亮话锋一转,“我领你去也可以,你总得让我填饱肚子吧。”他用余光瞥了一眼路边的面包店。
“好,好。”阿里慌不迭地掏钱买下两个牛角面包,天亮笑嘻嘻地摸出一个叼在嘴上,一边吃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不错,好久没吃这么新鲜的面包了,阿里你也买些吃的吧,从这里到顺风车行要走三条街,远着哩。”
两人边说边往城西走,一路上天亮哄着阿里买了不少吃的,尤其推荐了一种叫“野美人”的酸枣汁,又甜又凉,阿里一口气喝了两大碗,这不,肚子里已经排山倒海了。
“天亮,我想去茅房。”阿里红着脸。
“茅房啊,前面,前面。”天亮憋着笑,认真地往前指。
又转了两个弯。“天亮,我忍不住了。”
“这不是到了嘛!”天亮把阿里带到一间破草棚前,让他进去。
阿里正要抬腿,又被天亮拦住:“这个茅房又破又臭,你把值钱的东西给我保管吧,万一掉下去可就捞不上来了,前两天,张拐子就把拐给掉下去了,硬是在里面蹲了一早上。”
“这……”阿里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就把腰上的钱袋解下来,犹犹豫豫地放在天亮手上,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别担心,我就站在这,你从门下的缝里可以看见我的脚,是吗?”他跺了跺脚上的靴子,让阿里安心。
这么一看,阿里也就放心了,他蹲在茅坑上,盯着门逢里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