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е吨慷韵螅┲挛铩敝局手校⒓酥滞骋唬约安辉谧匀恢毡榈谋厝坏姆ㄔ蛑蟹⒓酥滞骋唬蛭崛巳绾文苄谱源酥滞骋唬苯油坡邸游磺幸蚬饔弥此谥驹吹拇嬖谡咧罡呒熬员厝坏摹巴瓿伞敝砟睿孔畲罂赡苤低车耐骋灰约捌浣峁心康牡耐骋唬耸褂美硇灾盗费#沂滴硇宰畲罂赡苤褂盟钥赡苤9蚀酥滞骋恢砟钣胛崛死硇灾拘裕斯探岫豢煞终摺4酥掷砟睿匆源斯剩谖崛宋⒎ǖ模还饰崛擞俣ㄒ弧坝氪讼嘤χ⒎ǖ睦硇浴保╥ntellectus archetypus),实极自然,所视为吾人理性对象之“自然之一切系统的统一”皆自此立法的理性而来也。
在论述纯粹理性之二律背驰时,吾人已言及纯粹理性所提出之问题,应在一切事例中,皆容许答复,且就此等问题而言,不容以吾人知识有限为遁辞(此种遁辞在关于自然之种种问题,乃不可避者,且为适切之辞)。盖吾人此处所质询者,非关于事物性质之问题,乃仅自理性之本性发生,且仅与其自身所有内部性质相关之问题。吾人今能就纯粹理性最关心之两问题限度内证实此种主张(骤见之,颇似轻率之主张);因而最后完成吾人关于纯粹理性辩证性质之论究。
在与先验的神学有关之范围内,吾人第一如问及是否有与世界不同之任何事物,包含“世界秩序及依据普遍法则之世界联结”之根据,其答复则为无疑有之。盖世界乃现象之总和,故必须有现象之某某先验的根据,即仅能由纯粹悟性所思维之根据。第二、如问及是否此种存在者乃最大实在的、必然的等等之实体,则吾人答以此种问题乃完全无意义者。盖吾人所能由以企图构成“此种对象之概念”之一切范畴,仅容经验的使用,当其不用之于可能的经验之对象(即感官世界)时,则绝无意义。出此领域之外,此等范畴仅为概念之室名,吾人固可容许有此等空名概念,但由此等空名概念之自身,则吾人绝不能有所领悟者也。第三、如问及吾人是否至少能以经验对象之类推,思维此种与世界不同之存在者,则其答复为确能思维之,但仅为理念中之对象,而非实在之对象,即仅为世界组织之系统的统一、秩序、目的性等等之“吾人所不可知之基体”——理性不得不构成此种理念以为其研讨自然之统制的原理。不仅如是,吾人更能自由容许“于其统制的职能有益”之拟人论(Anthropomorphismus)加入此种理念中,而不为人所谴责。
盖此永为一理念而已,并非直接与世界不同之存在者相关,乃与世界之系统的统一之统制的原理相关,且仅由此种统一之图型,即由最高智力(此种智力在其创造世界时,乃依据贤明之目的而行动者)之图型,而与之相关者也。至此种世界统一之本源的根据之自身为何,吾人不能自以为由此已有所决定,仅在与“关于世界事物所有理性之系统的使用”相关之范围内,吾人应如何运用此种根据,或宁谓为如何运用其理念耳。
但尚有人以此种问题相逼问者,即:吾人能否依据此种根据假定一世界之聪慧之全能创造者?吾人无疑能之,不仅能之,且必须如是假定之。但斯时吾人是否推展吾人之知识于可能的经验领域以外?则绝不如是。竭吾人之所为者,仅预行假定一某某事物,即预行假定一先验的对象而已,至此先验的对象之自身为何,则吾人绝无概念。吾人若研究自然,则不得不以世界之系统的有目的的排列为前提,而吾人之所以能由一种智力(一种经验的概念)类推,以思维此种不可知之存在者,亦仅在与世界之系统的有目的的排列相关耳;即就根据于此种存在者之目的及完成而言,以“依据吾人所有理性之条件所能视为包含此种统一之根据”之一类性质,赋之于此种存在者。故此种理念,仅在吾人之理性与世界相关之使用范围内,始能有效。吾人如以绝对的客观的一种效力归之于此种理念,则是吾人忘却吾人之所思维者仅为理念中之存在者;且吾人若如是自“非由观察世界所能规定”之根据出发,则吾人已不能以适合于理性之经验的使用一种方法,应用此原理矣。
但尚有人问我能否以最高存在者之概念及前提,用之于“唯理的考虑世界”能,此正理性依恃此种理念之目的所在。但我能否因此进而以外表上有目的布置视为其目的所在,因而以此等目的为自神意(此固间接由于“推广神意所建立之某种自然方策”)而来?
吾人实能如是为之,但有一条件,即不问其主张神之智慧依据其最高目的处理一切事物,或主张“最高智慧之理念”乃依据普遍法则探讨自然之统制的原理,及自然之系统的有目的的统一之原理(乃至在不能发见此种统一之事例中亦然)吾人均视为无足轻重之事。易言之,当吾人知觉此种统一时,不问吾人谓为神以其智慧,愿望其如是,或谓为“自然”贤明的排列之如是,此在吾人乃一极不相干之事。盖吾人之所以能采用最高智力之理念为统制的原理之图型,正由于此最大可能之系统的有目的的统一耳——此种统一乃吾人理性所要求为一切自然探讨所必须以之为基础之统制的原理。故吾人愈能发见世界中之有目的,则愈能证实吾人理念之正当。但因此种原理之唯一目的,在指导吾人探求最大可能程度之“自然之必然的统一”,故吾人之探求自然统一,在能到达此种统一之限度内,虽有赖于最高存在者之理念,但若吾人忽视自然之普遍的法则(盖欲发见理念所唯一适用之自然),而以此种自然之目的性视为起于偶然的超自然的,则不能不陷于自相矛盾。盖吾人实无正当理由假定一“在自然以上具有此种性质之存在者”,其所以采用此种存在者之理念者,盖欲以现象为依据因果规定之原理,而互相系统的联结故耳。
职是之故,在思维世界之原因时,吾人不仅能就某种微妙之拟人论(无此种拟人论,则吾人对于世界原因绝不能有所思维),在吾人之理念中表现此种世界原因,即以之为具有“悟性、快与不快之感情、及与此等悟性感情相应之欲望决意”之存在者,且亦能以超越“吾人关于世界秩序所有之经验的知识所能归之于此原因之任何完成”,即无限之完成,归之于此世界原因。盖系统的统一之统制的法则,制定吾人研究自然应以“与最大可能之杂多相联结”之系统的有目的的统一,一若触处可无限见及之者。诚以吾人所能发见此种世界之完成,虽极微渺,但吾人所有理性之立法,仍要求吾人必须常探求推度此种完成,且依据此种原理以指导吾人之探究自然,实为有百利而无一害者。但在此种表现原理为包括“最高创造者之理念”之方法中,我并非以此原理根据于此种存在者之现实存在及吾人确知此存在者之知识,但仅根据于其理念,且我实际并非自此种存在者引申任何事物,仅自其理念引申之耳——即依据此种理念自世界事物之本性引申之耳——此则极为明显者也。关于此种理性概念真实用途之不定形式之意识,实促使一切时代之哲学家使用中庸及合理之言辞,盖因彼等语及自然之智慧与用意及神之智慧时,一若自然与神之智慧,乃同义之名词——在彼等专论究思辨的理性之范围内,固愿择用自然之名词,其理由则在能使吾人避免轶出所能正当主张者以外,且又能导使理性专向其固有之领域(即自然)进行也。
是以纯粹理性在最初,其所期许者,似不外扩大知识于一切经验限界以外,若正当理解之,则仅包含统制的原理而已,此种统制的原理固制定较之悟性之经验的使用所能到达之更大统一,但就其努力目标置之非常辽远之一事言之,则仍能由系统的统一,在最大可能之程度以与其自身一致而不相矛盾。但在另一方面,此等原理若被误解,而以之为超经验的知识之构成的原理,则将由令人迷惑及欺人之幻相而发生偏见及纯然空想的知识,因而发生矛盾及永久之争论也。
* * *
故一切人类知识以直观始,由直观进至概念,而终于理念。吾人之知识,就此三种要素而言,虽具有先天的知识源流(此种先天的知识源流,最初视之,虽似蔑视一切经验之限界者),但彻底的批判,则使吾人确信理性在其思辨的使用时,绝不能以此等要素超越可能的经验领域,且此种最高知识能力之本有职务,目的在依据一切可能的统一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