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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冥问答录 原文及译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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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亦觉甚苦,故其言多惨戚。 

六七问:鬼投胎时,冥司有无教诫,令其回恶向善? 

答:无,惟投禽兽胎时,鬼不令知情,必幻作男女或楼阁等景象,使其乐于入彀。 

六八问:青天无云,日月普照,何以不能烛及幽界?是否有物障碍?如谓阴阳异域,何以又人鬼同行? 

答:常有云雾遮断,故不睹青天日月,但鬼能到阳间阴暗之地,尤其在夜间,故可人鬼同行。 

六九问:冥司奉何正朔,一切公文,亦书年月日否? 

答:在满清时则奉满清之正朔,公文所书月日与阳世同。 

七十问:人既由鬼投胎,然冥媾新生之儿,又系何物投胎? 

答:人死后之余气所投。 

七一问:冥媾所生之儿,将来亦能投胎否? 

答:不能。 

七二问:阴间亦有风雨霜雪否? 

答:未见,但遇阳世风雨霜雪时,阴间诸鬼亦苦寒冷而现瑟缩不宁之状态。 

七三问:鬼亦有应酬及庆吊礼节否? 

答:与阳世无异。 

七四问:香烛有何用处? 

答:烛取其光明,香则招之使来耳。 

七五问:爆竹有何用? 

答:鬼畏爆竹,似不宜用。 

七六问:念佛经有大功德,念儒书亦有功德否? 

答:亦有功德。 

七七问:佛之护法神为韦陀,道为王灵官,儒亦有护法神否? 

答:不知。儒不以神道设教,似无护法神之必要,然其经籍受鬼神呵护,亦无疑义也。 

七八问:冥司俸禄何自而来,是否亦有钱粮捐税等项收入? 

答:曾以此向同事询问,彼等嘱余勿问,故不知。 

七九问:人头上之光以何色为善恶? 

答:红白黄为善,黑为恶。 

八十问:鬼由人变,人由鬼生,毕竟世间先有人,抑或先有鬼? 

答:此当分二方面言,远古以前,混沌初辟,淳朴未散,自先有人而后有鬼;若在后世,自先有鬼而后有人。 

八一问:鬼亦忆及其阳世妻室儿女否? 

答:亦甚忆念,然日久自淡。 


   
读《幽冥问答录》书后 


      世传神荼郁垒能啖鬼,钟馗能捉鬼,罗雨峰能视鬼画鬼,张道陵能役鬼神,而前人笔记,谓阮瞻作无鬼论,被群鬼挪揄,惊而搁笔。观此,则《山海经》、《搜神记》、《齐谐》、《太平广记》诸书,未必尽属无稽。盖宇宙间怪异事所常有,孔子不语怪力乱神者,以导民于常,不言其变耳。近代科学昌明,侈言破除迷信,鬼神之学,遂鲜研究。意者人之魂魄,生时称为灵魂,死后不散则名为鬼,佛氏名为中阴身,其聪明正直、忠孝节义之人,死后则可为神。左传云:「新鬼大,故鬼小。」以鬼之为物,有形无质,所谓大小,当是浓淡之分,久则消散。故杨子曰:「新死者其鬼浇,时久者其形漠」,胥斯理也。余虽未尝得见神鬼,但亲友中,目击怪异之事,历有所闻。兹引证数事,以明此《录》内容,当非虚构。 

    一、先母李太夫人,曾云外叔祖士修公,死去三昼夜,竟再活十九年。公当日亲述冥间经过情形,历历如绘,决非荒诞。事缘有与公籍贯姓名年岁相同之人,仅出生时辰与所居有巷头巷尾之别,遂被冥差误拘。迨审讯知为张冠李戴,遣公还阳时,其人亦即身亡。而公误被杖责,两股竟生大疮,月余方得平复。此一事也。 

    二、内兄易厚慈君,于死后回殃夕,显形如生平,全家老幼暨戚友数十人,俱见君抚棺太息,向祖先致敬,向亲属点头,跪其父前,无限凄恋,在灵前徘徊不去,至天明方始消失。嗣是其家人有病危者,君必出现;若作维护迎接之状,则病者必殆。此又一事也。 

    三、余兄惺父,少时随宦豫章,某夜在官廨闲厅内洗澡;忽见一穿白衫裙缠足妇人,手持烛台,由东厢步入西厢,经过面前,距离仅丈许;面如黄蜡,容色愁惨,阴气逼人,不觉毛骨悚然,大病匝旬方愈。此又一事也。

    四、民国四(一九一五)年九月,余偕符梦松、陆拜葛、杜公辅三君,至新会县城公干,借住共和学校。是晚有友邀往城外设宴洗尘,夜深散席,城门已闭,乃取道某氏废园回寓。符、杜二君先行,见白马在路旁囓草,举灯照之,讵化为鬼,满面血污,张手向二人猛扑。陆君行最后,见一丐坐路隅,反穿羊裘,颇以为异,停步火之,遽变为披发吐舌之鬼。三人先后受惊,各不相顾,狂奔回寓,汗透重襟,寒热交作;但余竟无所见,友人庆余运气佳胜。其实余素患近视,是夜月黑,未携灯火,正苦小径崎岖,荒草没胫,步步为营,无暇旁瞩,或因此幸免惊怖耳。此又一事也。 

    五、余故里周溪妇女,以世乱年荒,生命朝露,联同斋戒设坛,推信女十六人轮班虔诵《五公经》,七昼夜梵声不断,冀佑一村安宁。果然精诚感格,诵至第三日,坛中忽觉异香浓烈;所供净水,变为淡红色,再变为淡金色,水泡冒起如连珠不绝;凡属玻璃器皿,悉现五公菩萨法像,眉目生动,老少服色各不相同;继而庭间金砂下降,屋顶紫雾笼罩;尤奇者,五公喜愠,随人之信仰与否而异,阖村男女老幼,争相罗拜;病者求施净水,多获痊愈。如是显灵三日,惜有刚吃狗肉之人,混入参观,瑞应竟灭。其事甚确,诚属不可思议。此又一事也。

    六、高姻丈伯循有远戚周某,滤县人,娶媳张氏,悍泼忤逆,其子懦弱不能制,老夫妇隐忍已非朝夕。某夜忽同梦天上露金字一行,文曰:「六月十三日雷劈周张氏」,以为积金所成,未加注意,讵料翌晚复梦如前,其子亦然。佥以此妇虽然不孝,但其罪不致上动天诛,乃恻然虔祷,愿各减寿,代为求宥,时在五月底,距期尚远。张氏初不置信,行为如故,及至是日上午,仍然风和日丽,毫无影兆,张氏嘲笑翁姑迷信,邀邻人抹牌为戏;讵至午时,天际忽起乌云,大雨如注,雷电交作,张氏骇奔楼上,严闭门窗,匿身大衣柜中。无何霹雳一声,楼上门窗洞启,果将张氏摄至街前轰毙,并将楼下某夫妻及其子震死,邻人多方救治始苏,但其子额角被电火灼伤,痊后仍留黑痣,百治莫去。此又一事也。

        其余所闻仙佛神鬼妖魅之事尚多,不及备举,特录数则,以供研究。

        甲申(一九四四年)初夏,余偕方子樵、刘纪文、谢仙庭、孙义慈诸先生,及家兄惺父游丹霞山,舟中无侣,偶谈怪异之事,方公出其《幽冥问答录》见示,云是林参谋长黝襄,曩年任陆军大学特别班主任时,与黎教官澍,彼此问答冥间诸事所记载;嘱为付梓,俾世人知有鬼神,常生警惕之心,则社会上罪恶,或可减少几许,对于世道人心,不无裨益。余受而读之,证以平日所闻,有鬼有神,若合符节。余谓此项笔记,应视作劝人为善之感应篇读,若视为导人迷信,则未足以语子樵先生之婆心也。

                                 甲申(一九四四年)盂兰节日三水杜之英 敬识 


  生死轮回答客问

圣严法师


一问:人类死了,当真还有转生的机会吗?有什么证据呢?

答:人之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生,它的可能性,真像一件事物的作用,与反作用不能分开,进了饮食,必定有所排泄,一样的简单明了。物质的原素,永远不会消灭,精神的主体,也永远存在。至于要问证据,正因精神的主体,不是物质的原素,所以不能用求证物质原素方法,来求证精神主体来去,所以只能用精神来领会精神。宗教的作用,能够提炼精神的成分,提高精神的效能,所以唯有在宗教的经验之中,始可求得人类生死轮回的现量境界。

二问:人死之后,就是鬼吗?

答:这倒不一定的,六道轮回之中,鬼道只是六分之一的可能性,所以人死之后,可能就是鬼,但也很可能不是鬼。

三问:人死之后,有的会显灵,有的则毫无音讯,并且不论是凶杀恶死,或者是寿终正寝,都是如此,这是什么道理?

答:刚才说过,人死之后,可能是鬼,也很可能不是鬼。如果生在鬼道,如有必要,或者由于阳世眷属的召请,鬼自可能显灵;倘若生时有大福德,死后即可生天,生天之后,即不会再来人间显灵;或者生时罪大恶极,死后即堕地狱,下了地狱,也不会有其自由行动,所以也不会显灵;再如人死之后,即去旁生畜道之中,自亦无从再来显灵。另外一个理由:阳寿已尽,已经该死而死者,不论其为恶死或善终,都会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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