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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于五法中以五禅支为五种。
(一)(一法)此中的一种分的意义自易明了。
(二)(二法)于四种分中:(1)(近行、安止)由六随念处与死念、止息随念、食厌想及四界差别等所得的心一境性,以及于安止定前分的一境性为“近行定”。据“初禅的遍作(准备),依无间缘为初禅的缘”等的语句,而知遍作的无间以后的一境性为“安止定”。如是依近行与安止为二种。
(2)(世间、出世间)第二种二法中;三界内的善心一境性为“世间定”。与圣道相应的一境性为“出世间定”。如是依世间与出世间为二种。
(3)(有喜、无喜)第三种二法中:于四种法中的初二禅及五种法中的初三禅的一境性为“有喜定”。于其余二禅的一境性为“无喜定”。而近行定则或为有喜,或为无喜。如是依有喜与无喜为二种。
(4)(乐俱、舍俱)第四种二法中:于四种法中的初三禅及五种法中的初四禅的一境性为“乐俱定”。其余的为“舍俱定”。而近行定则或为乐俱、或为舍俱。如是依乐俱与舍俱为二种。
(三)(三法)于四种中:(1)(下、中、上)第一种三法:刚才获得(的定)为“下”;不甚善修习(的定)为“中”;甚善修习而自在者(的定)为“上”。如是依下、中、上为三种。
(2)(有寻有伺、无寻唯伺、无寻无伺)于第二种三法中:初禅定与近行定共为“有寻有伺”。于五种法中的第二禅定为”无寻唯伺”。如果他仅见寻的过患而不见伺的过患,但求舍断于寻而超越于初禅者,他则获得无寻唯伺定。有此差别,故这样说。于四种法中的第二等及五种法中的第三等的上三禅的一境性为“无寻无伺定”。如是依有寻有伺等为三种。
(3)(喜俱、乐俱、舍俱)第三种三法:于四种法中的初二禅及五种法中的初三禅的一境性为“喜俱定”。于彼等四种法及五种法的第三及第四禅的一境性为“乐俱定”。其余的为“舍俱定”。而近行定则为喜俱乐俱或为舍俱。如是依喜俱等为三种。
(4)(小、大、无量)第四种三法:于近行地的一境性为“小定”。色界及无色界的善一境性为“大定”。与圣道相应的一境性为“无量定”。如是依小大无量为三种。
(四)(四法)六种之中:(1)(苦行道迟通达、苦行道速通达、乐行道迟通达、乐行道速通达)于第一种四法:即为定的“苦行道迟通达、苦行道速通达、乐行道迟通达、乐行道速通达。自最初的入定直至各禅的近行生起,(中间)继续(从事于)定的修习而称为“行道”。再从近行以后直至安止所起的慧称为“通达”。这种行道对于有些人是苦的——因诸盖等的障碍法的现行故为苦难;亦即修行不乐的意思。或对有些人没有障碍是乐的。通达亦对有些人是迟的——钝的不得速起的;或者对有些人是速的——不钝的而得速起的。
其次再依(Ⅰ)适不适。(Ⅱ)破除障碍等的前行及(Ⅲ)安止善巧来解释:(Ⅰ)若人不适当的习行,对于他则为苦行道而迟通达;对于适当的习行者,则为乐行道而速通达。其次若人于前分中不适当的习行,而在后分却适当的习行;或于前分已适当的习行,而在后分却无适当的习行,对于他便成为混杂了(苦行道而速通达,乐行道而迟通达)。(Ⅱ)若人未曾成就破除障碍等的前行便勤事修习者,则为苦行道;相反的为乐行道。(Ⅲ)对于安止善巧未曾成就者为迟通达,成就者为速通达。再依(Ⅳ)爱与无明及(Ⅴ)止与观的熟习等的区别亦当知道。即是(Ⅳ)被爱所克服者为苦行道,不被克服者为乐行道。被无明所克服者为迟通达,不被克服者为速通达。(Ⅴ)若人于止未作熟习的,对于他则为苦行道,对止熟习者,则为乐行道。若对于观不熟习者,则他为迟通达,熟习者,则为速通达。(Ⅵ)更依烦恼与根的区别亦当知道:即烦恼强而且钝根者为苦行道与迟通达,利根者为速通达;烦恼弱与钝根者为乐行道与迟通达,利根者为速通达。
在这些行道与通达之中,因为他是由于苦的行道与迟的通达而得证于定,所以说他的定为苦行道迟通达。其他三种亦同此法可知。如是依苦行道迟通达等为四种。
(2)(小小所缘、小无量所缘、无量小所缘、无量无量所缘)于第二种四法中:即为定的小小所缘,小无量所缘,无量小所缘及无量无量所缘。此中对于那定不熟习,而不能为到达上禅之缘者,这是“小定”,若于所缘没有什么增长而起的(定),这是“小所缘”(定)。如果那定是善加修习而能为修上禅之缘的,这是”无量”(定)。若于所缘有增长而起的(定),这是“无量所缘”(定)。次依上述之相而加以配合,当知为混合定的解释法(小无量所缘及无量无量所缘)。如是依小小所缘等为四种。
(3)(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于第三种四法中,由于镇伏诸盖为有寻、伺、喜、乐、定五支的初禅。自(初禅)以后,止息了寻与伺而成为三支的第二(禅)。此后离了喜而成为二支的第三(禅)。再自彼后舍断了乐而成为定与舍受俱的二支的第四(禅)。如是依此等四禅之支而有四定。如是依四禅支为四种。
(4)(退分、住分、胜进分、抉择分)第四种四法,为定的退分、住分、胜进分与抉择分。此中由于障碍的现行为定的“退分”(定),由于彼随法念””的住立为“住分”定,由于到达更胜的(定)为“胜进分”(定),由于与厌离俱的想和作意的现行为“决择分”(定)。即所谓:“得初禅者,与欲俱的想和作意的现行,为退分的慧。被随法念的住立,为住分的慧。与无寻俱的想和作意的现行,为胜进分的慧。与厌离俱的想和作意的现行,为与离欲俱的决择分的慧”。象这样与慧相应的而有四定。如是依退分等为四种。
(5)(欲界、色界、无色界、离系)第五种四法:即欲界定、色界定、无色界定及离系定,如是为四种定。此中一切近行的一境性为欲界定。而色界等(色界、无色界、出世界)的善心一境性为其他三者(色界定、无色界定、离系定)。如是依欲界等为四种。
(6)(欲、勤、心、观)于第六种四法中:即“比丘若以愿欲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称为欲定。比丘若以精进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称为精进定。比丘若以心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称为心定。比丘若以观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称为观定”。如是依于增上的为四种。
(五)(五法)(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第五禅)于五法中,犹如前述的(第三种)四法之中,这里仅以超越于寻为第二禅,以超越寻与伺为第三禅,如是(将四法中的第二)分为二种,当知便成五禅。依彼等(五禅)的支而有五定。如是依五禅支而为五种。
五、什么是定的杂染
六、什么是净化
其次什么是杂染?什么是净化?关于这个问题已在《分别论》中解答。在那里面说:“杂染是退分法;净化是胜进分法”。此中:“得初禅者与欲俱的想及作意的现行,为退分之慧”,当知这是显示退分法的。又“与无寻俱的想及作意的现行,为胜进分之慧”,当知这是表示胜进分法的。
七、怎样修习
其次,应怎样修习?对此问题,当先依“世间、出世间二种”说,但于此(二者)中,与圣道相应的定(出世间定)的修习法,将包括于慧的修习法中叙述。因为修慧的时候当然亦修习于彼(圣道相应定)了。所以关于彼(出世间定)的修习,在这里没有各别叙述的必要。
次说“世间”(定):即以前述的方法而净戒及已住立于遍净戒中的(比丘),(一)破除那十种障碍之中的障碍,(二)亲近教授业处的善友,(三)顺适于自己的性行,(四)于四十业处之中执取何种的业处,(五)舍离不适合于修定的精舍而住于适合的精舍,(六)破除细障,(七)不离一切修习法而修习。这是略说(世间定的修习法)。
再加以详细的解释:
(一)(破除十种障碍)先就“破除那十种障碍之中的障碍”而说,即所谓:
住所家利养。
众与业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