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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2-05-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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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你和所有相知的朋友都好!   
东 平             
十月廿二日
  胡风原注:叶先生即叶挺。不算“自由”的短篇即《叶挺印象记》,较“自由”的一篇即《善于构筑防御工事的翁照垣》。后一篇虽发表时较“自由”,但我没有发表,因为我不同意对于对象的看法。
  晓风补注:胡风1937年10月26日日记中记有:“得东平等信”。从济南寄出的短篇,上信胡风原注是《暴风雨的一天》,此信却注为《叶挺印象记》。这里,应是胡风搞错了。因为《叶挺印象记》文后所署日期为10月22日,而下一信中又说明了该文是随此信寄出的。
  “翁照垣”为东平的一位战友,情况不详;欧阳山(1908~2000),胡风和东平在左联时的朋友,作家。
(三) 1937年10月28日自南京
风兄:
  廿二日信收到。前信及《七月》二本收到时曾覆上一信,并寄稿二篇——《叶挺印象记》、《善于构筑防御工事的翁照垣》,不知已收到否?《叶挺印象记》恐未收到,兹再寄上底稿,请查收。辛人已到汉口去了,谅已见了面。《七月》你们用全力来支持是很有意义的,现在较有力量的文艺杂志实在太少了。你叫我写的稿子要现实些,是很对的。你大概还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空想的人,有时形容辞、名辞等用得不妥当,希望能负责任改一改。我现在正努力使文句写得平易些。
  我还在南京住一住。此次在济南逛了一块钱的窑子,病又来了,很糟,好在我自己已经是一个医手!祝你和许多在念中的朋友都好!   
东 平              
廿八日
  胡风原注:这里提到的劝他“要现实些”,大概是对记翁照垣那一篇说的,因为他主观地把对象夸张了。
  晓风补注:胡风1937年10月31日日记中记:“得东平信”,指的应是此信。从这些信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胡风对东平的作品多数评价很高,但他对东平的创作从来都是严格要求,容不得一点“不现实”之处。
  对于东平在生活上的不检点,胡风感到十分痛心。五十年代初,他在长诗《时间开始了》第三乐篇《英雄谱》中怀念东平时写了以下一段:
  终于有一天
  我接到了你一封信
  好像夸耀似的告诉了我:
  “最近
  逛了一块钱的窑子
  淋病又发了!”
  我拿着信纸
  有一股冷冰冰的东西
  从手指头窜进了我的心里
  亲爱的亲爱的
  你发了什么昏?
   你做了什么事?
   我记得回了你的信
  但没有法子触到这件事
  …………
  你把创作和生活分成了两半
  一半想要忠诚地去拥抱
  在历史重压下面痛苦着的人民
  另一半却放纵成了一个动物
  把劳苦人类的悲哀和羞耻
  当作了你这一团血肉的祭品!
(四) 1937年11月19日自武汉
风兄:
  近来好吗?念念。我搬来大和街二六号和辛人一起了,电话是二四六八六。因为要完成一个长篇,每日在桌子上钉根,没有来看你。《七月》出版了,我看到广告了。为了我的弟弟在南翔打仗受了重伤,又失了踪,非常悲痛,情绪非常激动,好在还能坐下来写文章。大约这长篇(是欧阳山,草明,于逢,邵子南和我五人的集体创作)日间就可以完稿,打算自费出版。这边出版界我很生疏,我想日间来和你商量关于此书出版的计划,来之前必定有信先和你约定一个时间。
  祝健!你父亲病怎样了?
   聂兄及田间兄的地方请告我。   
弟东平                
十一月十九日
  胡风原注:大和街二十六号即新四军办事处。失踪的弟弟即《第七连》的连长丘俊。长篇即《给予者》。
  晓风补注:这年的11月8日至11月11日,胡风去了老家蕲春。11日回汉当天的日记中记有:“我不在时,东平,辛人来过。”东平当是11月上旬来到武汉的。后又有以下记载:“11月13日,东平来,谈了一会,他同意了把记叶挺的一篇再写一下,明天交来”;“11月14日,东平来,送来了记叶挺的文章。”《叶挺印象记》后发表于11月16日出版的《七月》第3期上。 (待续)

 
我看电影(二)
? 王 怡
 
 
《斯巴达克斯》
    令人着迷的义军领袖。张承志说,义军领袖和牧羊人,是最自由的两种人生。与李自成、洪秀全毫无共同之处。伟大的项羽或可比乎?
  影片中的元老院首脑谈到兵权在握、有独裁倾向的克拉苏,有一段话实在是妙不可言。说:罗马就像一位年轻而富有的寡妇,大多数罗马人敬她如母,而克拉苏却想要娶这位老小姐为妻。
  照这个比喻讲下去,当一个人僭取了公共权力后,无疑就将所有民众当作情敌,将那不受制衡的权力看作情妇,忍不住要翻云覆雨。古人云:“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早点明了女人和权力之于男性的相似性:一曰征服、二曰独占。因此对于任何胆敢挑战公共权力的企图,肉食者便会像勇敢的情人一般拔出剑来,大喝一声:I can do everything for you!
  电影中让斯巴达克斯和克拉苏爱上同一个女人,正是这个绝妙比喻的一种延续。这个套路后来的《勇敢的心》也来了个如法炮制。
  而在相对民主的政体下,就不用当真和独裁者争风吃醋了。公共权力从掌权者藏娇的金屋走出来,走向广场、议会和法庭,走向乡村、街道和民众,终于成为人尽可夫的公共物品(Public Goods), 像美国总统,在自家人里,连床笫之欢也要拿出来奇文共赏,差不多和他手中的权力一样人尽可夫了,但一涉及国际问题,克林顿、小布什们还是道貌岸然,俨然就成了克拉苏。把那个抽象意义上的“American”,当作是他的“罗马”,他的情妇和禁脔。
  斯巴达克斯和克拉苏,仿佛离我们都太远。我愿用中国几千年的起义者,去换一个斯巴达克斯,让皇帝都要对他的女人垂涎三尺。
《以父亲的名义》
  保护“好人”的权利,总是从保护“坏人”的权利开始。
  我曾对学生说:假如有一桩无头公案,侦破不了。警察要抓人逼供,绝不会来找我。并非我有权势,而是绝不讨好,过不了关。你们会说:王老师怎么可能杀人呢?他们要找,便是找隔壁街上那个夜不归宿、吃喝嫖赌、常常进出于局子里的张三娃。大家会说:原来是他,难怪不得!
  当爱尔兰激进分子在伦敦再三制造公共场所爆炸案,民众的恐惧、愤怒和激昂的民族情绪,把警方的气温不断拉高。“血债血偿”,听起来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呐喊。于是这几个来自爱尔兰、又行为放荡的小混混便成了替罪羔羊。接下来的内容,就是持之以恒的上诉,以及社会在血压平缓、危机过后,对此案的不断反思和回顾。民众再次聚集街头,为释放“六君子(中文版的翻译真是让人哭笑不得)”而摇旗呐喊。
  那几个爱尔兰“二流子”越是在道德上一无所取,这部片子才越是有意味。丧钟到底为谁而鸣?好人,也就是大多数人,他们的权利一般而言在现代社会都有较好的保障。最容易被漠视的恰恰是少数派,是我们不大喜欢的家伙。对隔壁张三娃的权利侵害,构成了法治大堤的一处管涌。你知道洪水会在什么时候破堤而出,降落到任意一个人的头上吗?
  1956年,刘少奇强调说:“要保护反革命分子的法律权利。”他说:“当案件不是依据合法程序处理时,即使被捕的人实际上是一个特务,逮捕也是非法的。”
  这些话石破天惊,昙花一现。即使拿刘少奇本人做了验证,到今天也还是有许多人不服气。
  为什么呢?是否因为我们凡事总是“以人民的名义”,人家却是“以父亲的名义”。
  还记得阿甘的名言吗,“我妈妈告诉我,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
  不是总统、不是老师、更不是民主党,而是他妈妈告诉他的。
《巧克力》
  什么样的人会对巧克力充满仇恨?
  对巧克力浓厚的可可味、黄金般的色彩、粘稠的姿态,或者对她少女般的甜蜜、对可可因诱发的开始低烧的欲念,充满了仇恨和畏惧?
  并不是那个每个周末向村民们宣讲圣谕的年轻教父,那个年轻的教父在扫地时都忍不住要扭起著名的“埃尔维斯·普林斯特(猫王)的胯部”。那个背后长胡子的、精通历史的、给教父批改弥撒词的镇长,才是小镇上惟一对巧克力充满了仇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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