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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最遥远的旅行-劳伦斯述评-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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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在伦敦教过几年书,但却十足的无知和守旧。劳伦斯曾开导过她,然而她没有勇气,她仍用“维多利亚中期的的道德标准,来判断一切。与她说话和游玩,没有趣味。”她对他讲她喜欢他,可劳伦斯认为她既虚伪又浅薄,因为她把爱的主要内容看作能给人满足和欣赏的肉体体验。她不真正热爱生活,因为一碰到生活中的其它问题,她就陷入病态的多愁善感之中,劳伦斯为不能改变她而感到万分沮丧。再如有夫之妇,比劳伦斯大15岁的艾丽丝·戴克斯和海伦·科克,与她们的关系最终使劳伦斯感到自己只不过是“填补了一个情鬼的位置”,她们不像杰茜那样处心积虑地缠住劳伦斯,不想与他结婚,因为她们有自己的社会需要和社会准则。劳伦斯在她们眼里虽有魅力,但他不是她们所崇敬的天才,她们不了解他的抱负,更不愿与他一起为他的目标而共同奋斗。在与她们的交往中。劳伦斯极度孤独和痛苦,他甚至一度认为她们连杰茜都不如。杰茜还会静静地听他讲:“如果一个人具有一种多于其他人的特长,我认为这种特长应该被人分享,你说呢?”对他这种对自己的才能的认识的婉转表露,杰茜能心领神会地表示同意,并实实在地支持过他的创作,于是他自欺欺人地又转向杰茜,向她求爱,自然,还是失败在等待着他。《儿子与情人》中,保罗讨厌米丽安,追求有夫之妇的女工克拉拉,他那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转,被孤独、绝望、痛苦所缠绕的情形令人想起劳伦斯的这番经历。

  劳伦斯在失去母亲之后,头脑一度处于混乱之中,他有时觉得在他生活中心的坚定的光辉熄灭了,精神支柱倒塌了。他实在太爱他的母亲。但是,就他与母亲的深厚、细腻的爱和母亲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很难有一个女性可以媲美,从而成为他的可意之人。劳伦斯在给路易莎的信中曾赞美自己的母亲说:“她是我的第一位伟大的爱人。她是一位出色的、罕见的女性——你知道,她像太阳一样强烈、坚定、慷慨。她能像白色鞭子一样迅疾,像细雨一样温柔,像我们脚下不变的大地一样坚实。”

  《儿子和情人》自然有当时盛行的弗洛伊德心理学的内容,以及英国从古老英格兰式的农业向资本主义工业化过度时期的社会土壤,但是,如果说不一般的母爱和初恋与不一般的《儿子和情人》有着更为直接更为密切的关系,这恐怕不算夸张。同小说中的主人公保罗的情形一样,复杂的母爱造成了青少年时期劳伦斯在性爱上的极为矛盾,迷惑和丑曲的心态。劳伦斯在当时还接触过叔本华和尼采的哲学,他开始认为自己有天才,意识到自我的伟大价值,变成了一个和他们一样喜怒无常的阴郁型天才,当然更有意义的相同之处是,他的内心也更加丰富,敏感,更加激烈,开始注意人做为全体的伟大性质和做为个人应根除的卑劣习性。在 《儿子和情人》之前,劳伦斯已出版《白孔雀》和《逾矩的罪人》两部长篇小说,引起过注意,但是,当他奉献出他早期创作的珍品《儿子和情人》时,劳伦斯才以其心理探索的开拓和成功以及日趋娴熟的技巧真正登上了英国现代小说的舞台。

  在人间*

  劳伦斯自小瘦弱,长了细长的身材。1908年,劳伦斯完成了在诺丁汉大学的学习,以数学、历史学、地理学、法文、植物学等的优异成绩被授予教师资格证明书。随后,他在伦敦的克莱顿戴维森路学校谋得了一个工作。大学生活结束的时候,劳伦斯并不感到留恋,只是对于必须离家走上社会自谋生计而感到忧虑,全然不像他笔下的厄秀拉 (《虹》中的女主人公)毕业后那么迫不及待地要离开像牢房一样的家。在母亲温暖而坚实的翅膀下长大的劳伦斯正费力而迟缓地步入成年。对自己的体形他开始感到羞愧。他不再喜欢那种文弱细长的身材。为了使自己变得富有男子气,他去哈格斯农场与钱伯斯家的男孩子们一起收割庄稼,有剩余的力气就练习哑铃。他很想把自己练成一个体格健壮,满手老茧、嗓音粗亮、常常大汉淋漓的男子汉。他最终没有达到这个目标,可是,在1915年出版的《虹》中的布兰文一家的男子汉,尤其是厄秀拉的父亲,都是这种样子的劳动能手。他们是大自然和人类所具有的无穷的生命力的象征。不过,劳伦斯的细长 身材从没有给人毫无生机的感觉,而是恰恰相反。不少与他有过交往的诗人、小说家和社会活动家都以生动的笔触描述过他身上那种罕见的美:厚厚的深褐色的头发,很有个性的突出的下唇,浓密的红胡须,尤其是他那显示他的生机勃勃的火焰般精神的极其明亮的蓝眼睛。劳伦斯那时而迅疾时而停顿的瘦高身影和轻快自信的步伐总是令人难以忘怀。当然,更有吸引力的是他思想上和信仰上有过较深的交流。劳伦斯年轻气盛,他曾对罗素《社会重建的哲学》的演讲大不以为然,他毫不留情地反复强调:“你必须考虑出一个新的国家的设想,而不要继续批评这个旧国家。”劳伦斯对罗素大讲自己的新国家的设想。民主是大敌:“自由、平等和博爱是毒蛇的三只毒牙。”凭这我们就可以想见《虹》中的厄秀拉为什么冲着将去印度为英国政府工作的情人斯克列本斯基大叫大嚷地骂建立在金钱基础之上的所谓平等和民主,说它们“卑鄙丑恶”、“臭名昭著”。劳伦斯提出一种三层结构的设相:第一层,工人,由他们推选唯一的管理机构和当地政府;第二层,一批经过挑选的贵族;第三层,一个彻底的独裁者和一个与其相当的女独裁者。罗素指责劳伦斯实际需要的是暴君统治。劳伦斯则声称他需要的是“一个经过选举的国王,有点像裘力斯·凯撒”。威风八面的古罗马将军,政治家凯撒的确有魄力,他曾所向披靡地征服过大半个欧洲,但他与现代制度如何相干?罗素对劳伦斯这种浪漫的、善良的固执简直没有办法。使他恼火的是劳伦斯还在别人面前说他是个“不成熟的年青人”。当时罗素40岁,而劳伦斯才29岁。可是罗素喜欢劳伦斯的热情、真诚,喜欢他情感的活跃和激越。他认为劳伦斯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天才,每当他发现自己的看法与劳伦斯不一致时,就也许会想到劳伦斯对人性的洞察力优越于自己,“他那种直觉的洞察力是惊人的——这使我怀着钦仰的心情渴望着他。”罗素曾这样向一位朋友坦白。罗素并非平庸之辈,但他的确像许多人一样,欣赏劳伦斯的才气,连带受到劳伦斯的空想的热情的猛烈冲击。他甚至喜欢劳伦斯的信仰:最先要做的起码的事是匡正世界。他也同意他的看法:政治不能脱离个人的心理。罗素是一位出色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他对由经济因素引起的社会变动和由此引发的变革的见解自然未必逊于劳伦斯。他十分痛恨劳伦斯有点狂妄、夸张的脾性,不知道正视现实,不懂得个人是微不足道的教训。他理性上的涵养使他对劳伦斯最终产生了抵触情绪,因为每逢争论过后,他都会因为劳伦斯的尖锐、激烈、近乎失于理性的疯狂的批评弄得精疲力尽,心灰意冷,使得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条蛆虫,一个毫无用处的动物。有时,他还会反省自己的能力,不明白在这个世界中他为何如此不中用。总之,是劳伦斯使他这个同样是天才的人物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使他甚至萌发过想自杀的病态心境。为此,他渐渐地淡化了他们之间的友情,而劳伦斯仍是一如既往地充满热情地进行他的精神探索。罗素与劳伦斯都非等闲之辈,然而,毕竟有所不同。劳伦斯很清楚自己的特长和使命,作为一个小说家,他真正关心的是人自身的变革。罗素所关心的伟大的社会变革既引起劳伦斯的兴趣又令他忧虑重重,但那不是他的领域。他知道英国社会正在面临着一场变革。在这样的形势下他敏感地意识到必须建立一个以生命价值而非金钱价值为基础的更宽容、更人道的制度。但他只知道这一点。却不知道该采取什么的社会步骤,在这方面罗素或别人懂得比他多。劳伦斯给自己的任务是了解人内心的感情,并帮助人意识到新情感的产生。他坚信文明人之所以备受折磨,是因为他们内心充满了连自己也一无所知的感情。感情是生命能量的一种形式,不能把握住就会被它毁灭。所以,尽管劳伦斯对当时政治和经济的看法简单而幼稚,却也着实以他的坦诚和执着冲击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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