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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的那些事 作者:朱景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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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1676年9月,杰书攻克衢州,耿精忠意识到自己的日子已经不多了,10月22日,耿下令处死范承谟以及他的随从人员。范承谟为之准备了七百多个日夜的最后时刻终于来到了,一如平时他在狱中朝拜皇帝一样。他穿戴好自己那身神圣的衣冠,平静庄严地走向刑场。     
  刑场上,一个刽子手故意轻辱他,把他头上那御赐的帽子掀下来扔到了地上。范承谟勃然大怒,他举起戴着枷锁的双手,疯狂地卡住这个狂妄之徒的喉咙,若不是旁边的士兵相救,那个刽子手可能就被他掐死了。被惊呆了的刽子手吓得站到一边去了,范承谟从地上捡起帽子,认认真真地戴好,整理整理衣服,面北而跪,行完三拜九叩之礼后,挺身受死。同一天被杀害的还有他的全部部属、随从,共计五十三人。     
  应予提及的是,耿精忠手下一个出身蒙古、名字叫做嘛尼的打手,受范承谟的勇气与精神的感动,竟要求与范承谟同死。耿精忠气急败坏,将他以磔刑处死。刑中,嘛尼大叫:“我宁愿与忠良一同死去,也不愿和你这叛臣贼子一起苟活!”     
  ● 江南人的“于青菜”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州(分离石县)人。清顺治十八年(1661)出仕做官,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被当时的清廷誉为“天下廉吏第一”。清代文学家蒲松龄在《聊斋》的《于中丞》一节中,就曾叙述有关他的故事。     
  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过着耕读生活,受到较正规的儒家教育。后来虽然于成龙的官阶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为扼制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俭朴的生活作风。去直隶,他把米糠和米一起熬成粥,和仆从一起食用。在江南的时候,一天吃一盆粗粮,就着青菜喝几碗粥,终年不知肉味。江南的老百姓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他天南地北地做了二十余年的官,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二十年后才见了一面。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据载,当他出任两江总督的消息传出后,南京人家婚嫁不敢再大肆地铺张浪费;士大夫纷纷减少仆人随从;有些坏人甚至惊恐喘卧不能出门或者逃离当地。他死之后,在他的居室中只看到一些冷落菜羹、旧衣破靴,除此之外,再没什么东西了。     
  于成龙逝世后,南京无论老少男女,都停下生意、活计,自觉地到大街上悼念他,持香膜拜的每天达到数万人,一些卖菜的、挑脚力的甚至和尚都伏地而哭。康熙帝破例亲自为他撰写碑文,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 于成龙讨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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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清圣祖康熙篇(9)       
  于成龙做知县的时候,和老百姓“如同家人,亲如父子”。他离任走的时候,百姓痛哭流涕,拦住马头不让他走。他说,朝廷任命我到别处为官,我怎么能抗旨不走呢?于是百姓散开让出道路,跪在路旁痛哭失声。有一个瞎子仍然不肯离开,跟在于成龙的后头。于成龙问他为何不走,瞎子说:“于大人您为官清廉刚正,没有捞一文钱的好处,而自己的饷银又多周济了穷苦百姓,平时都是一日两餐吃青菜稀粥,如今离开罗城县上任走到半路没有钱吃饭怎么办?我是个瞎子,别的帮不了你什么忙,但是我会算命,你没有饭吃的时候我就给人算命,得来点算命钱,好作为于大人餐饭的开销。”于成龙听得热泪长流,点点头说:“那你就跟着我走吧。”果不其然,走到半路,于成龙就没了饭费,只好靠这个瞎子给别人算命,得点算命钱,解决途中的吃饭问题。     
  ● 于成龙审官司     
  于成龙在广西罗城任县令时,曾经审理过一个离奇的案子。当时,有一个姓曾的客商,外出做买卖,一年多以后赚了不少钱,就从异乡回来。谁知,回来不到一个月,一天晚上喝完酒回家的路上就被人杀死在荒郊野外,随身带的大量银钱也不见了。曾家人告到大堂上,并向于成龙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线索:曾家的隔壁住着一个屠夫,名叫孙二,这个人和曾家因为坟地的事曾经打得不可开交。孙二多次放话说要杀曾家人泄愤。于成龙验过尸体,曾某身中十几刀,刀伤就是杀猪刀的刀伤。想起这些,于成龙命手下人,把屠夫孙二带到堂前,问他说:“曾家状子上,说得明明白白,你曾经‘一再扬言,非杀曾某人不可’,可有这回事?”“那是小人喝了酒胡说的,怎么能当真呢?”孙屠夫回答。     
  “俗话说得好,‘酒后露真情’。如果不是你心里一直在想着杀姓曾的,喝醉了酒,就不会说那种话!”     
  “青天大老爷明鉴,想归想,做归做。譬如说,有那讨饭的,走过小人的肉案子,每每望着架子上的猪肉流口水,也许他心里在打算着偷一块走,莫非小人就能因此说他是贼?”于成龙听了不但没生气孙二顶撞,还觉得他的话说得极有道理。于是他平静地对孙二说道:“只是光凭这句话,没有别的有力的证据,洗刷不了你的嫌疑。不要等我用刑,你自己说实话吧!”     
  孙屠夫情急之下脱口而出:“我有证人!”     
  “有证人?”     
  “小人是睡在姘头家。”孙二吞吞吐吐,“小人的姘头就是证人,只是……”他突然磕个头,“求青天大老爷不要问下去了。”于成龙知道他的姘头肯定是良家妇女,不忍占了人家的身子,还叫她来出乖露丑,所以不肯露来历。     
  “你举不出证人,可就脱不得干系。这是人命重案,利害关系,你自己要想一想。”     
  孙二为难了,思考了很久回答道:“小人领罪就是了!招出证人来,我和她也都没脸见人了,倒不如一死!”     
  对做县官的来说,这是求之不得的一件事,铁案如山,当堂录案画供交差完事。可于成龙觉得里面肯定另有蹊跷,并没有当场结案,而是把他押入天牢,准备日后审理。退堂以后,师爷劝他说:“老爷,这缉凶的事一点眉目都没有,很麻烦。既然有人承认,大可定案,何必如此自找麻烦呢?”     
  “作为百姓的父母官,怎么可以随意诬陷好人让坏人逃脱呢?”于成龙说,语气平静,但显得极其坚决。     
  于成龙让衙役们在外面放出风去,说是已经判定,是孙二仇杀无疑。暗地里则在加紧缉查;果然,不久发现一个以前有案而久未露面的小毛贼,衣衫光鲜,得意扬扬。问他钱的来路,却是闪烁其词,没有可以令人信服的解释。抓到班房里,一审即招是他杀的人,这件命案就如此漂漂亮亮地告破了。     
  ● 于成龙还头     
  于成龙做知县的时候,以“清正廉明”著称,当地百姓对他评价不错。有一次,有个武生(武秀才)扭了个乡下人来告状。于成龙平素了解这个武生,知道他有时仗势欺人,便问他什么事。武生道:“我走在街上,他挑粪的时候弄脏了我的衣服。”那个乡下人哀求得很可怜。于成龙便对乡下人说:“我看你也没钱,这样吧,你给这位相公磕头一百下作补偿吧!”于是让武生面向南坐了上座,让乡下人跪在下面磕头,又派一个衙役计数。磕到七十几下时,于成龙忽然喊道:“停!我办事糊涂,忘了问这位相公是文生还是武生?”那人回答说是武生。于成龙说:“那么我错了。文生是磕头一百,如果是武生,只需五十下。刚才磕了七十几下了,你应该还他二十下。”于是又让乡下人向南坐上座,让武生在下面磕头。武生不肯,于成龙便命两个衙役从两边按住他的头,磕了二十下了事。武生只好气呼呼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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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清圣祖康熙篇(10)       
  ● 清官彭鹏     
  彭鹏是福建莆田人,从小聪明颖慧,乡试中举之后,正好碰上三藩之乱。吴三桂听说之后,就派人去请他为自己效劳。但彭鹏却佯装疯癫,不肯为其效力。平定三藩之后,彭鹏就任三河县知县。三河县在北京城的东面,旗人、汉人杂处,是有名的难以管制的地方。     
  有一天,三河的街头出现了一个人,口称自己是给皇帝放鹰的,到三合办差,四处敲诈勒索。彭鹏知道这地方离北京近,鱼龙混杂,一时拿不准,就化装侦察,接近此人。最后终于查明其真实身份,什么给皇帝放鹰,纯属子虚乌有。于是彭鹏一声令下,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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