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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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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尚书许进就认为,“过激将有变”②。相对谨慎的态度,加上名气很大,“海内名士,多出其门”③。到十月,刘健、谢迁被勒致仕,单把李东阳留在了内阁。根据惯例,他成为首辅。处于这种尴尬的地位,很难说李东阳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但事关士大夫的名节,他必定要上疏求去:“臣等三人,事同一体,而臣独留,何以① 《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传》。
  ② 《明孝宗实录》卷二一二,弘治十七年闰四月辛酉。
  ③ 《明武宗实录》卷十,正德元年六月庚午。
  ① 《明武宗实录》卷十,正德元年八月戊子。
  ② 《明史》卷三○四《刘瑾传》。
  ③ 陈洪谟:《继世纪闻》卷一。
  自容?不知何以为处。”④武宗和刘瑾不容他去官,反而晋其为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
  在为刘健、谢迁饯行时,李东阳戚然涕下。刘健很有些鄙视地说:“何泣为?使当日力争,与我辈同去矣。”⑤听到同僚不肯谅解的责备,他只能默默无言了。
  与刘瑾周旋是很艰难的。虽然刘瑾对他还算客气,但讨论起问题来,已经免不了声色俱厉,发现了工作中的差错,也免不了假以颜色。正德二年(1507)七月,李东阳检核《通鉴纂要》一书的错字,纠劾负有直接责任的五名官员。这本来是一件例行公事,刘瑾恣意扩大此案,受处罚者,夺俸五人,致仕十一人,削籍二十人。他的用意,是要把更多的官僚,包括李东阳本人,都牵连进去。为了应和刘瑾,李东阳干了一些损害自己形象的事情。如在刘瑾的奏疏上批答:“尔刚明正直,为国除弊。”①在敕封刘瑾父亲的诏书上说“积善以贻子孙,尝闻其语,扬名以显父母,今见其人”云云②。刘瑾在朝阳门外建玄真观,李东阳为他撰写碑文,极其称颂等等,这也是一种御用文学。
  与刘瑾的亲信周旋也是很艰难的。刘健、谢迁致仕以后,焦芳、王鏊入阁。王鏊被认为是正人,但学究气似乎更浓,或因文人相轻,他与李东阳的关系不好,并在正德四年致仕。焦芳为人十分霸道,学识亦差,所以有人说:“不学如芳,亦学士乎?”他对刘健有怨言,竟然“于众中嫚骂”;他任吏部侍郎,对尚书马文升屡加姗侮;因对原阁臣彭华、谢迁不满,延及江西及浙江余姚人,肆口诟詈。③为了抵消焦芳的作用,李东阳引荐更能委曲求全、更善于应付宦官集团的官僚杨廷和入阁,“小有剂救”④。
  张彩不但是刘瑾的亲信,而且是刘瑾“大敬爱”的人。他待人严厉,傲慢无礼。一次,李东阳和杨廷和亲至张彩府宅,邀他外出观花。张彩居然不肯露面,久之,派一仆人来说:“请先行,将后至。”李东阳无可奈何地对杨廷和说:“张乃以办事官待我曹。”⑤李东阳的这些表现,引起不少士大夫的反感。南京太常少卿罗玘是李东阳所取士,有师生之谊,他深以为耻,寄书李东阳,责以大义,要他“痛割旧志,勇而从之”,否则,“请先削生门墙之籍,然后公言于众,大加诛伐,以彰叛恩之罪”①。还有人写诗讥刺李东阳:“文名应与斗山齐,伴食中书日已西。回首湘江春草绿,鹧鸪啼罢子规啼。”②时人评论,诗中含有“不如归去”意。如果说,李东阳与刘瑾虚委周旋是出于他的自我保护意识,这也确实有损他的名声,然而,他留在内阁,在当时还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首先,他维护了某些传统的制度。焦芳入阁前任吏部尚书,入阁后想兼④ 陈洪谟:《继世纪闻》卷一。
  ⑤ 《明史》卷一八一《李东阳传》。
  ① 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四三《刘瑾用事》。
  ② 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十一中《李东阳》。
  ③ 《明史》卷三○六《焦芳传》。
  ④ 《明史》卷一九○《杨廷和传》。
  ⑤ 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卷七《简傲》。
  ① 焦竑:《玉堂丛语》卷七《规讽》。
  ② 焦竑:《玉堂丛语》卷七《规讽》。
  摄部事,刘瑾也认为,由他掌握部事可以放心,屡次派人与李东阳商议。李东阳以“无此例”回绝,刘、焦二人还要纠缠,李东阳举出三点,说明此二事实难兼摄。其一,内阁佐天子出令,吏部拟升调官,间有可否,难道自拟议之,又自可否之?其二,吏部廷跪承旨,内阁班首立听,若相兼摄,将出跪而更起立邪?其三,部事差谬,章奏错误,则要回话认罪,直至罚俸。那么,作为阁臣也要随同认罪乎?焦芳想了想,确实有道理,便辞去了部事。再者,四川镇守太监罗籥要求便宜行事之权。这实际上是刘瑾的意愿。
  李东阳力言不可,说:太祖定官制,在外三司,都司管兵而不管钱粮,布政司管民而不管军马,按察司管纠劾刑名而不管军马钱粮,其权分而不专。后来的巡抚、总兵、镇守内臣等,抚安军民,防御贼寇,其权虽同而不专。“若并付镇守衙门,任其进止,非唯事体不便,恐镇守一人亦自担当不起。”③镇守内臣便宜行事一款,终未如刘瑾愿施行。
  当然,在刘瑾权势极大膨胀的形势下,更改吏部尚书人选和限制镇守内臣权势,只能是“小有剂救”。李东阳的最大作用,则在于保护了一批被治罪的官员。如果不是他勉力调节,会有更多官员死在刘瑾的严厉打击下。正德二年(1507)闰正月,由刘瑾定罪,尚宝司卿崔璇、湖广副使姚祥被枷于长安左右门外,工部郎中张玮枷于张家湾,期限为一个月。刘瑾创用一百五十斤的大枷,受刑者不数日则死。①五天后,李东阳等进言,崔璇等“各人所犯,自有本等罪名。若枷号,乃至重之典,死生系焉”,此三人“以侍从部署,亦曾效微劳,一日不谨,致罹重法,命在旦夕,实可矜怜”。他希望武宗“少霁威严,特加宽贷,或遵法司,依律问拟,则轻重适中,恩威并著,既已见爱民之仁,亦不失待士之体”。又过了五天,对崔璇等“姑从轻释,发铁岭卫永远充军”②。
  次年六月,发生匿名文簿案。刘瑾召百官跪于奉天门下,至暮,执三百余人送镇抚司究问。李东阳奏:“匿名文字出于一人,其阴谋诡计,正欲于稠人广众之中掩其形迹而遂其诈术也。各官仓卒拜起,岂能知见?况一人之外,皆无罪之人,今并置缧绁,互相惊疑。且天时炎热,狱气薰蒸,若拘挛数日,人将不自保矣。”他提出,先将众官释放,再密加体察,置之典刑,③使得大批官员所面临的危难局面有所缓解。
  正德四年(1509)闰九月,刘瑾欲置平江伯陈熊于死地。李东阳力争。
  刘瑾说,陈熊所犯罪重,不宜姑息。李东阳说:“某诚姑息,但非姑息陈熊,乃姑息陈瑄耳。”陈瑄是第一代平江伯,通漕运,有大功,“每岁四百万石至京师,诚国家万世之利也”。陈熊被革爵,免去一死①。应当说明,陈熊贪黩殃民,他被惩治,“人无惜之者”②。但李东阳的争辩有很强的制约力,这也就是刘瑾在一些场合不得不接受他的意见的原因。
  罚米实边,是刘瑾处治官员的一大举措,不少人为此而破家。李东阳婉转劝解说:“其在边关,多劳少益,不若原籍预备仓上纳,却为实用。”这③ 李贽:《续藏书》卷十一《李文正公》。
  ① 《明史》卷九五《刑法三》。
  ②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二九《史乘考误十》。
  ③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二九《史乘考误十》。
  ① 李贽:《续藏书》卷十一《李文正公》。
  ② 《明史》卷一五三《陈瑄传附陈熊传》。
  一改动③,使得受罚者免却输边之劳,阴受其福。
  另外,像刘大夏、杨一清,以至刘健、谢迁等,也因为李东阳从中斡旋,才避免了更大的灾难。特别是杨一清,后来清除刘瑾,他立有大功。可以说,这也是李东阳无意中促成的一件大事。
  尽管如此,当去不去,并且与刘瑾之间有某种说不清楚的关系,不但在某些人看来,而且在李东阳本人看来,都是一个污点。无怪乎在他晚年的时候,有人提及此事,他就“痛不能已”④。
  剪除刘瑾以后,作为首辅,李东阳的日子还是不好过。一方面,言官追究他与刘瑾的关系,甚至把他列为刘瑾党人,另一方面,武宗仍然常住豹房,仍然任用宦官。从正德七年(1512)开始,他又对边军和边将感到兴趣,要李东阳拟旨,调宣府军三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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