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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弘治中兴后世史家在论及有明一代政事时,认为:“明有天下,传世十六,太祖、成祖而外,可称者仁宗、宣宗、孝宗而已。仁、宣之际,国势初张,纲纪修立,淳朴未漓。至成化以来,号为太平无事,而晏安则易耽怠玩,富盛则渐启骄奢。孝宗独能恭俭有制,勤政爱民,兢兢于保泰持盈之道,用使朝序清宁,民物康阜。《易》曰:‘无平不陂,无往不复,艰贞无咎。’知此道者,其惟孝宗乎。”④洪、永开国,姑可不论;仁、宣之治,国力强盛,至正统以后,外有瓦剌之扰,内有农民起义之忧,交困之势,堪为疲敝。至成化朝,后宫干政,宦官当道,朝臣多小人,似颓势已定,而孝宗登极之后,挽定局面,清宁朝序,一时间内外无忧,难怪后世史家称之为“中兴令主”,以弘治朝为“中兴之世”。
事实上,宪宗留给儿子孝宗的,不仅是一个紊乱的朝政,而且是一个千疮百孔的国家。
成化年间,声势浩大的荆、襄流民起义和大藤峡地区瑶族和壮族人民的起义,给当时日趋激化的社会矛盾添了一把干柴烈火。直到成化中叶以后,这些起义才逐渐被镇压下去。这里还多亏一批有识之士,例如祭酒周洪谟的《流民说》,兵马司吏目文会的上疏,都是建议朝廷以抚代剿,而都御史原杰更是竭力于抚定流民,以致劳累而死。内乱同时,且有外忧。自成化初年起,蒙古鞑靼部首领孛来与小王子、毛里孩等先后进入河套地区,并以此为基础,不断骚扰延绥、大同等地。明廷派兵征伐,鞑靼各部则去而复来,迄无宁岁。
对于这些情况,孝宗在宫中为太子时应该是已经有所了解的。他即位之初,力改成化弊政,其目的还在于解决这些危及统治的社会矛盾问题。不过,起初他的精力主要放在了朝廷要员的人事安排上,待到这些问题基本解决之后,他便开始注重于对内忧外患的治理。
弘治元年(1488),马文升初任都御史时曾陈时政十五事:“选廉能以任风宪,禁摭拾以戒贪官,择人才以典刑狱,申命令以修庶务,逐术士以防煽惑,责成效以革奸弊,择守令以固邦本,严考课以示劝惩,禁公罚以励士风,广储积以足国用,恤土人以防后患,清僧道以杜游食,就怀柔以安四裔,节费用以苏民困,足兵食以御外侮。”①这其实都是些人所共知的治国道理,关键在于统治者能否去施行。于是又回到了一个人事问题上。倘若还是那批权奸佞臣当道,再简单的道理也是没有用处的,因为他们的心思无非在怎样巩固自己的地位和势力,至于国家、朝廷、百姓,则无心顾及了。可喜的是孝宗一上台便有用贤去佞之举,这些显而易见的治国道理也便成为君臣共遵的原则。
这一年五月,史书记述说:“嘉兴盗起”。但是这所谓的“盗”,其实却是官。百户陈辅恃权横行,平日以盗贩私盐为利,事发被革官,遂招集亡命无赖,自造兵器,四出剽掠,郡县官吏置之不问。直闹到陈辅等人攻陷府城,占据府库,开狱放囚,抢得军器,在城中大掠一番,又逃入太湖。知府徐霖逾墙而逃。这件事对朝廷触动颇大。
④ 《明史》卷十五《孝宗纪赞》。
这是一起权势豪强与官府同流造成的典型案例。淮、浙盐政自成化年间为势豪所垄断,地方官府不敢得罪,每事姑息,终至酿成动乱。案件发生后,朝廷命彭韶清理浙江盐政,李嗣清理两淮盐政。彭、李均朝中正臣,严责地方,变更盐法,商人、灶户稍解抑配赔折之困,势豪之家始不得肆意与民争利。孝宗整顿吏治的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
几个月后,四川发生大饥荒,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与成化间啸聚山林的野王刚等乘机起事。朝廷截调湖广漕运米二十万石赈济四川,但不想湖广当年亦歉收无粮,转漕之事竟未能成。这时的新任四川巡抚为都御史谢士元,急檄设置流民收容济食之所,给符遣归。途经郡县验符给粮,孝宗又发帑金二万两,给饥民耕种之具。随着饥民复业,谢士元以行边为名,前往土番族地区,谕散其众。野王刚势孤,转入陕西、湖广交界一带,为郧阳巡抚戴珊与谢士元合兵镇压。这又是一起处理及时的事件。上赖于孝宗支持,下赖于谢士元、戴珊等人之尽力,四川大饥不乱,旧乱且平,又是弘治新政的作用。不过当时最见效果的措施还当属对黄河的治理。自洪武建国以来,对黄河曾有两次大规模治理,一在永乐间,一在景泰间。成化中,河患又厉,屡决于开封,河南颇受其害。
弘治二年(1489)五月,黄河于开封及荆隆口决堤,由北道入山东张秋,汇于运河,淹及山西郡县。因为开封城受灾尤甚,有人建议迁徙开封城以避水患,只是河南布政使徐恪坚决反对,才得以不迁。于是朝廷以户部侍郎白昂,会同山东、河南及北直隶三地巡抚相机修治河道。白昂荐举郎中娄性协治,调动民夫二十五万,筑长堤,修减水闸,疏月河(泄水之河),塞决口,引黄河流入汴水,再入睢水、泗水,入淮河以达黄海。同时修筑山东鱼台、德州及吴桥古堤,又开凿东平以北小河十二道,由大清河与黄河故道入海,河口各建有石堰,可以启闭,为日后黄河复北道有所准备。
但是,这水患稍宁不过三四年,到弘治六年(1493),黄河又于张秋决堤,由汶水入海,漕运中绝。
明代漕运,自永乐浚通后,一直为南粮北运的倚靠,黄河水患往往危及运河,也就阻断了明朝南北运输的生命线。当时总理可道的官员为工部侍郎陈政,他调集民夫十五万修治,事未见效而病卒,这使孝宗深感忧虑。他自即位之初便着力于吏治,朝中多选用正人,但是治水之役却不比政务,如白昂性谦厚,有平恕老成之誉,治黄经年,工程浩繁却未见大成效,以致黄患复生。陈政受任于河道,以本职经理治河,刚刚渐次修举,却中年而卒,再选这样一位适任的官员,一时却无恰当人选。朝廷只好下诏命百官荐选才臣治水。吏部尚书王恕等人便推荐了浙江左布政使刘大夏。这位年近花甲的老臣被擢升右副都御史,前往治理黄河。
刘大夏,字时雍,华容人,天顺八年(1464)进士。初选庶吉士,馆试后本应留翰林院授官,他却自请试吏,被授以兵部职方司主事,后升郎中。从刘大夏入仕的选择便不难看出,他不求于清虚之名,比较注重于务实,这在任官兵部后得到充分施展的机会,史书中称他:“明习兵事,曹中宿弊尽革。”“尚书倚之若左右手”①。但是他为官正直,不避权贵,于成化朝未得倚重。弘治初,以正人当朝,累迁浙江左布政使,名声渐著,此次选以治河之任,亦非偶然。这也恰恰给予了他一次表现才能的机会。他虽然不通于河① 《明史》卷一八二《刘大夏传》。
工水利,却具有极强的办事能力,有些史家称之为:“他作为一个文人和通才,是一个经得起检验的执行巨大任务的行政官员。”②刘大夏是天顺六年春天奉敕前往治河任上的。入夏后,运河上漕舟鳞集,至张秋无法北上,粮道中阻。刘大夏听取水利专家建议,先于决口处西岸开挖一条月河,以通漕运,在保证通漕情况下,经两年时间,完成张秋决口的堵塞工程,又疏浚数处河道,以分水势,于昨城(治今河南汲县东南)经东明、长垣到徐州,筑长堤三百六十里,基本上抑制了黄河水患,此后漕河上下无大患者二十余年。不过,经这次治理后,黄河自开封往东,不再向东北入山东流入渤海,而是向东南,经徐州,由洪泽湖北汇入淮河,夺淮河河道入黄海。张秋决口堵塞后,更名为安平镇,孝宗特地派遣行人送羊酒犒劳刘大夏及河工人员,而刘大夏从此成为朝廷倚重之臣。
河工大约完成于弘治八年(1495),河工的完成对于孝宗来说,似乎显得格外重要。这一年二月,孝宗亲命敕建黄河神祠,赐额“昭应”。到四月间,苏、松各府治水工程亦告竣。这也是一项役夫二十余万的大工程,共修浚河泾、港渎、湖塘、斗门、堤岸一百三十五所,基本上解决了这片富庶产粮区的水利问题。
这是弘治求治的一项最重要的内容,黄河、运河与苏、松水利的治理关系到防止沿河郡县灾害、南粮北调的运输和财赋重地的生产,这实际构成了当时国家经济的主体。
明代历朝国家赋税收入,洪武、永乐、宣德三朝为高峰。正统中,由于将江南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