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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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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苦者为为员外郎时,不得尚书谢登之、大理卿董传策和汪宗伊之意。又最苦者是碰到尚书赵锦。“赵于道学有名,孰知道学益有名而我之触益又甚也”①。
  万历五年,李贽出任云南姚安知府,官秩正四品。入滇前,他把女儿和女婿留在黄安(今属湖北)耿定理家。李贽到黄安时,即有弃官留住的意思。当决计入滇时,又和耿定理约定:“待吾三年满,收拾得正四品禄俸归来为居食计,即与先生同登斯岸矣。”②可是到任之后,他又想马上离开,因不允,遂勉强留下。
  是时,姚安地区“上官严刻,吏民多不安”。李贽以“原情论势”,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持简易,任自然”,以德化人,反对暴政。认为“边方杂夷,法难尽执,日过一日,与军与夷共享太平足矣”。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采取比较灵活的做法,这是有道理的。但他同时又说:对境内官吏的所作所为,只要“无人告发,即装聋哑,何须细问”,“况天下事亦只宜如此耶”③。在封建社会里,对地方官吏的执法情况放任自流,不加过问,只能残害人民,这显然是错误的。李贽的无为而治的思想,颇得府中僚属、胥隶的拥护。但是朝廷对他的做法并不欣赏,因为这样做也势必损害封建皇朝的利益。他说:“最后为郡守,即与巡抚王(凝)触,与守道骆(问礼)触。王本下流,不必道矣。骆最相知,其人最号有能有守,有文学,有实行,而终不免与之触,何耶?渠过于刻厉,故遂不免成触也。渠初以我为清苦敬我,终及以我为无用而作意害我。”④连与自己“最相知”,且“最号有能有守”的人,都“不免成触”,自然是无法再干下去了。万历八年(1580)三月,他三年任满,即“谢簿书,封府库,携其家”,离开姚安,到楚雄。自动放弃加官晋级的名利,向巡按刘维提出舍官从民的辞呈。刘维不应允,他便逃到滇西大理府鸡足山阅《藏经》,执意不出。刘维无奈,请于朝廷,准其提前致仕①。七月初,正式离任,由此退出官场。
  ①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② 《焚书》卷四《耿楚倥先生传》。
  ③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④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① 关于李贽弃官的原因,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无意再仕,激流勇退,自动辞官。而《罪惟录·李贽传》则说他“佞佛,尝禅衣帽而坐堂皇,视公事,为台抨”。《明史·耿定向传》亦云:“贽为姚安知府,一旦自去其发,冠服坐堂皇,上官勒令解任。”
  第三节著书立“异端”
  李贽弃官之后,为了不受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束,以及避免“来而迎,去而送;出分金,摆酒席;出轴金,贺寿旦。一毫不谨,失其欢心,则祸患立至”的麻烦,尤其是为了“访友朋,求知己”,他宁愿“飘流四外不归家”②。因为有家人在黄安,特别是黄安有耿定理和周思敬二位好友“聪明好学,可藉以夹持”,故自出滇即按过去约定的计划,直接“取道适楚”③,于万历九年春抵达黄安,从此过着弃官为民,寄居外乡,“手不敢释卷,笔不敢停挥”,从事著书、倡导“异端”的新生活。
  万历十年(1682),李贽在黄安耿家刻印苏辙的《老子解》,并在进一步研究《老子》书的基础上,撰《解老》二卷。从书中对一些问题的解释,可以看出他对于事物相互对立和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万历十二年七月,耿定理死,使他大为悲伤,“寂寥太甚”,以致“全不知身在何方,亦不知欠少甚么”,深感“实难度日”,另一好友周思敬又“宦游中外去”。李贽“怅然无以为计”,本想到南京去,恰巧这时焦竑丁父忧,家中窘困,以故未能成行。而他与耿定理哥哥耿定向,所持观点大相径庭,关系很不相得,早有矛盾。这年八月,耿定向晋都察院副都御史,李贽有《答耿中丞》一文,曰:“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予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①,反对以孔子的是非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举起反孔旗帜。耿定向“重名教”,严守封建礼教,恪守孔孟信条;李贽“识真机”,反对封建伦理道德,要求个性解放,在黄安讲学时甚至破例招收女弟子,两人的关系势必由龃龉而成水火。十三年四月,耿定向再次升官,擢刑部左侍郎,自鸣得意,骄傲待人,使他们之间的矛盾趋于白热化,李贽决然离开耿家,寓居麻城。到麻城之初,住于维摩庵。不久,令人将住在黄安的家眷护送回闽,即于万历十三年夏天写信与耿定向告别。其中谈了他对教导子弟的看法和宁愿饿死也决不屈服、忍辱为门下之客的处世态度②。翌年,他以大无畏的斗争精神,写了《答耿司寇》一文,对封建理学家耿定向等人的思想行为进行了揭露。指出:他们之行事“殊无甚异于人者”,“种种日用,皆为自己身家计虑,无一厘为人谋者。及乎开口谈学,便说尔为自己,我为他人,尔为自私,我欲利他,我怜东家之饥矣,又思西家之寒”云云;“实多恶也而专谈志仁无恶,实偏私所好也而专谈泛爱博爱,实执定己见也而专谈不可自是”,言不顾行,行不顾言,“所讲者,未必公之所行,所行者又公之所不讲”。“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说是事,作生意者,但说生意,力田作者,但说力田,凿凿有味,真有德之言,令人听之忘厌倦矣”①。李贽痛恨理学家的欺世盗名和虚伪行为,赞成劳动农民和商人言行一致的真实可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他已经脱离了封建阶级意识的束缚,站到新兴的市民阶层一边。②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③ 《续焚书》卷二《释子须知序》。
  ① 《焚书》卷一《答耿中丞》。
  ② 《焚书》卷一《与耿司寇告别》。
  ① 《焚书》卷一《答耿司寇》。
  李贽还为商人大声疾呼,公开提倡“私有”、“谋利”,反对“无私”,曰:“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夫欲正义,是利之也。若不谋利,不正可矣”②。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萌芽的十六世纪后半叶,李贽的这些言论实际上是反映了新兴商人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压迫、要求独立发展的“图利”思想。这在当时是具有进步作用的。但他对理学的态度显然有些偏激。
  万历十六年初,李贽离开维摩庵,孤身入麻城龙潭(龙湖)芝佛院,与僧无念等同住院里,“日以读书为事”。“所读书皆抄写为善本,东国之秘语,西方之灵文,《离骚》、马、班之篇,陶、谢、柳、杜之诗,下至稗官小说之奇,宋、元名人之曲,雪藤丹笔,逐字雠校,肌襞理分,时出新意。其为文不阡不陌,摅其胸中之独见,精光凛凛,不可迫视。诗不多作,大有神境”③。由于全心读书著述,以致“全忘其地之为楚,身之为孤,人之为老,须尽白而发尽秃也”④。同年夏天,因为天气闷热,头发秽不可闻,遂剃发以为常。李贽剃发本是无意的,并不是为了出家为僧。但这个无意的举动却给他带来一个好处,用“剃发以示不归”,可以由此而拒绝家属时时来逼他回乡。事实上,李贽从来没有受戒,没有认祖和师,虽落发而未为僧也。可是,在李贽剃发后,一些封建理学家竟然把他看作“异端”。“此间无见识人,多以异端目我,故我遂为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①。从此,李贽更加毫不畏惧地站在“异端”的立场上,以“我头可断而我身不可辱”的英雄气概,以哲学和历史学为阵地,同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不妥协的斗争。
  这年夏天,李贽编纂了第一部著作《初潭集》,计三十卷。因“初落发龙潭即纂此,故曰《初潭》也”。是书借评价历史人物与事件,给封建理学家以无情的讽刺和痛斥:“世之好名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能起名也。无用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足以济用也。欺天罔人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足以售其欺罔之谋也。”②李贽在不断被驱逐、被迫害的生活中所完成的最著名的三部大书《说书》、《焚书》、《藏书》,也均于这年开始编辑。其中,《说书》有一大部分是在这年完成的。此书系读书笔记,为他一生学问所寄。“因学士等不明题中大旨,乘便写数句贻之,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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