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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作战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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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下午,日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白川义则、第3舰队司令长官野村吉三郎发出停战命令,宣称:“因19路军退却,保护上海帝国居民目的已达到,决定在现占地区停止战斗。”    
    3月4日,国联大会决议,要求中、日实行停战。    
    淞沪抗战中,第19路军和第5路军伤亡、失踪共计15173人,其中军官、军佐883人。日军伤亡3091人(又一资料为3184人)。    
    六、 《上海停战协定》的签订    
    1932年3月4日,国际联合会大会决议,要求中日实行停战。中日双方先后表示接受国联决议。但前线枪声不断,双方一直处于对立状态。    
    此时,中国后援军队陆续到达沪宁杭地区:第47师配合第5军在常熟、太仓附近,常州、无锡一带为第1师,龙潭附近为第4师,浙江之嘉兴、沪杭沿线一带为第2军、第8军。日方也继续向上海派遣援军,其第14师团于3月14日全部从日本运至吴淞登陆。      
    蒋介石在确定作战方案时,判断日军的军事目的“不外占领南京,控制长江流域”,因此决定“我军应利用敌之弱点,打破敌人进窥南京之企图”。3月11日,又传出日军“欲占领吴越平原一年,导致中国经济破产”的说法,国民政府便匆忙从反共前线调集大批军队到淞沪。可见此时国民政府的最高层对日本的真实意图并未完全弄清。    
    这时日本虽在军事上占领了淞沪地区,取得了谈判的主动权,但在战略上处于两面作战的境地。在东北,义勇军风起云涌,日本急需增加兵力,其国内财政也十分紧张,难以支持上海战事。但由于日本利用上海事变以转移国际社会注意力、掩护其东北傀儡政权出台的阴谋已经实现,其一手制造的伪满洲国已于3月1日宣告成立,溥仪于9日出任执政。因而日方急于把上海战事与东北战事分开解决。    
    3月11日,国联再次通过和平解决远东争端决议案,规定日本必须履行国联的历次决议,从中国全部撤军。这对日本分开解决上海、东北两战争的计划带来了威胁。3月13日,日向中方建议,日方对沪停战,中日彼此退让,不受英美干涉。日本的真实意图是:一方面以日军撤离上海为条件,换取国民政府对东北既成事实的承认;一方面试探南京国民政府对英美决议的真实态度。    
    国民政府虽然拒绝了这一建议,但由于并未真正放弃“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只是为了缓解国内压力和争取较好的妥协停战条件,才一面交涉,一面进行抵抗的,所以不希望战局扩大。3月13日,蒋介石对路透社记者发表谈话说:“东北成立伪国,完全日方一手包办,政府痛恨溥仪等甘当傀儡,但如讨伐,则难免扩大战争。考虑结果,暂不颁发讨伐令。”可见国民政府也是主张东北、上海分开解决的。甚至于3月13日一反依赖国联要求日本从中国全部撤军的决议,主张“先将沪事求一结束”。这一点与日方方针正相吻合。这是上海问题能够迅速解决的根本原因。    
    3月14日,国联调查团到达上海,东北问题遂完全交给调查团“解决”。当日,在英国公使兰浦森的斡旋下,中日双方代表就上海问题开始非正式会谈。会上,中日双方顺水推舟,互相给对方台阶下。日方允将第11师团及第24混成旅遣送回国,并表示:“上海派遣之目的已大体达到,故决定除暂留驻若干部队外,即于日内作自主的撤兵。”    
    蒋介石得知日答应撤兵的消息后,当日又重弹“攘外必先安内”的老调。从4月上旬开始,蒋令赣、鄂、皖等地军队开始“剿共”。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的决议案成为废纸。    
    中日双方从3月24日开始正式会谈,双方各以自己在沪军事实力为后盾,长时间讨价还价。由于日本借重军事实力迫使国民政府承认东北既成事实的主要目的已基本达到,于是于4月30日急调第14师团开赴东北,第11师团和第24混成旅团调回国内。    
    5月5日,中日双方代表签订《上海停战协定》。协定全文如下:    第二条:中国军队,在本协定所涉及区域之常态恢复、未经决定办法以前,留驻其现在地位。此项地位,在本协定附件第一号内列明之。    
    第三条:日本军队撤退至公共租界,即虹口方面之越界筑路,一如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一月二十八日事变之前。但鉴于须待容纳之日本军队人数,有若干部队,可暂时驻扎于上述区域毗连地方。此项地方,在本协定附件第二号内列明之。    
    第四条:为证明双方之撤退起见,设立共同委员会,列入与会友邦代表委员会。该委员会并协助布置撤退之日本军队与接管之中国警察间移交事宜,以便日本军队撤退时,中国警察立即接管。该委员会之组织,及其办事程序,在本协定附件第三号内订明之。    
    第五条: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发生效力。    
    本协定用中、日、英三国文字缮成,如意义上发生疑义时,应以英文本为准。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五月五日订于上海。    
    外交次长郭泰祺    
    陆军中将戴戟    
    陆军中将黄强    
    陆军中将植田谦吉    
    特命全权公使重光葵    
    海军少将岛田繁太郎    
    陆军少将田代皖一郎    
    见证人:依据国际联合会大会,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三月四日决议案协助谈判之友邦代表:    
    驻华英国公使兰浦森    
    驻华美国公使詹森    
    驻华法国公使韦礼德    
    驻华意国代办使事伯爵齐亚诺    
    从协定的内容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损于中国主权的协定。以第一条为例:表面上似乎对中日双方都不偏不倚,但这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实行的停战,而当停战发生疑问时,却要外国人来查明,中国竟无权参与处理。第二条,问题更明显:中国军队只能驻于昆山、苏州一带,而日本军队却可以留在上海市区。尤其应当指出的是:附件中没有公布的部分竟规定中国政府要取缔抗日,第19路军要调离上海,浦东及苏州河以南地区“才能驻扎中国军队”。这种苛刻蛮横的要求,国民政府居然也答应了。只是害怕全国人民的反对,要求日方对这一条款“绝对保密”。由此可见,国民政府“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方针虽然同过去的完全不抵抗政策有所改进,但实质上则是“攘外必先安内”政策下的消极抵抗、积极求和。    
    《上海停战协定》签订后,侵略淞沪的日军于7月撤回国内。中国军队亦陆续撤离沪宁杭地区:第19路军移驻南京、镇江、常州一带(后调至福建“剿共”),税警旅回松江原防,第5军第87师和中央军校教导总队开驻南京,第88师开驻汉口,其余第1、第4师调往安徽,第4军及第47师调往湖北,第8军调往江西,第2军调往徐、宿一带。这些部队均担负“剿匪”任务。此后蒋介石继续专注于“剿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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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从“九一八”事变到西安事变        
淞沪抗日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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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战略上看,淞沪抗战是一场不符合国民政府军事当局意图的作战。由于“攘外必先安内”是国民政府的既定方针,因而从日军一开始挑衅时国民政府就表示妥协,不愿迎战。“一?二八”前4天,张静江邀蔡廷锴到杜月笙家中,转达蒋介石的旨意:第19路军“……最好撤退到南翔一带,以免与日军冲突”。自淞沪战事起,至2月18日日本提出最后通牒,日本利用各国公使居间调停谈判的机会一再增兵,而国民政府却一再妥协退让。2月18日,日军优势兵力部署完毕,向中方提出最后通牒。国民政府企图妥协的希望顿时破灭,始声称“举国一致,下最后决心为长期奋斗”。其实此时日军陷于东北、淞沪两面作战的境地,日军集重兵于淞沪,企图压国民政府屈服,力求淞沪早日解决,以便集中力量解决东北。而国民政府对日意图没有搞清,既没有支援东北抗日义勇军以牵制淞沪日军,也没有在淞沪集中兵力打击日军,而是散布失败情绪。何应钦于2月13日致蒋光鼐等电说得很明白:“蒋介公之意,我军进攻,无论如何牺牲,亦不能达到任何目的。”  
    国民党内有关人士曾把“攘外”和“安内”比喻为解决“割肉之痛”和“烂心之痛”。国民党当局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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