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方等部-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圣。然後更别称名礼我地藏菩萨摩诃萨。如是礼已。
      应当说所作罪。一心仰告。惟愿十方诸大慈尊。证知
      护念。我今忏悔。不复更造。愿我及一切众生。速得除
      灭无量劫来。十恶。四重。五逆。颠倒。谤毁三宝。一阐提
      罪。复应思惟。如是罪性。但从虚妄颠倒心起。无有定
      实而可得者。本唯空寂。愿一切众生速达心本。永灭
      众根。次应复发劝请之愿。愿令十方一切菩萨。未成
      正觉者。愿速成正觉。若已成正觉者。愿常住在世。转
      正法轮。不入涅盘。次当复发随喜之愿。愿我及一切
      众生。毕竟永舍嫉妒之心。於三世中一切刹土。所有
      修学一切功德及成就者。悉皆随喜。次当复发回向
      之愿。愿我所修一切功德。资益一切诸众生等。同趣
      佛智。至涅盘城。如是发回向愿已。复往余静室。端坐
      一心。若称诵若默念我之名号。当减省睡眠。若 盖
      多者。应於道场室中旋 诵念。次至夜分时。若有灯
      烛光明事者。亦应三时恭敬供养悔过发愿。若不能
      办光明事者。应当直在余静室中。一心诵念。日日如
      是行忏悔法。勿令懈废。若人宿世远有善基。暂时遇
      恶因缘而造恶法。罪障轻微。其心猛利。意力强者。经
      七日後。即得清净。除诸障碍。如是众生等。业有厚薄
      诸根利钝。差别无量。或经二七日後而得清净。或经
      三七日。乃至或经七七日後而得清净。若过去现在。
      俱有增上种种重罪者。或经百日而得清净。或经二
      百日乃至或经千日而得清净。若极钝根。罪障最重
      者。但当能发勇猛之心。不顾惜身命想。常勤称念。昼
      夜旋 。减省睡眠。礼忏发愿。乐修供养。不懈不废。乃
      至失命。要不休退。如是精进。於千日中必获清净。善
      男子。若欲得知清净相者。始从修行过七日後。当应
      日日於晨朝旦。以第二轮相具安手中。频三掷之。若
      身口意皆纯善者。名得清净。如是未来诸众生等。能
      修行忏悔者。从先过去久远以来。於佛法中。各曾习
      善。随其所修何等功德。业有厚薄种种别异。是故彼
      等得清净时。相亦不同。或有众生得三业纯善时。即
      更得诸余好相。或有众生得三业善相时。於一日一
      夜中。复见光明遍满其室。或闻殊特异好香气。身意
      快然。或作善梦。梦见佛身来为作证。手摩其头。叹言
      善哉。汝今清净。我来证汝。或梦见菩萨身来为作证。
      或梦见佛形像放光而为作证。若人未得三业善相。
      但先见闻如此诸事者。则为虚妄诳惑诈伪。非善相
      也。若人曾有出世善基。摄心猛利者。我於尔时。随所
      应度而为现身。放大慈光。令彼安隐。离诸疑怖。或示
      神通种种变化。或复令彼自忆宿命所经之事所作
      善恶。或复随其所乐为说种种深要之法。彼人即时
      於所向乘得决定信。或渐证获沙门道果。复次彼诸
      众生。若虽未能见我化身转变说法。但当学至心。使
      身口意得清净相已。我亦护念。令彼众生速得消灭
      种种障碍。天魔波旬。不来破坏。乃至九十五种外道
      邪师一切鬼神。亦不来乱。所有五盖。展转轻微。堪能
      修习诸禅智慧。复次。若未来世诸众生等。虽不为求
      禅定智慧出要之道。但遭种种众厄。贫穷困苦。忧恼
      逼迫者。亦应恭敬礼拜供养。悔所作恶。恒常发愿。於
      一切时一切处。勤心称诵我之名号。令其至诚。亦当
      速脱种种衰恼。舍此命已。生於善处。复次。未来之时。
      若在家若出家诸众生等。欲求受清净妙戒。而先已
      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亦当如上修忏悔法。令其至
      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应可受。若彼众生。欲习摩诃
      衍道。求受菩萨根本重戒。及愿总受在家出家一切
      禁戒。所谓摄律仪戒。摄善法戒。摄化众生戒。而不能
      得善好戒师。广解菩萨法藏。先修行者。应当至心於
      道场内。恭敬供养。仰告十方诸佛菩萨。请为师证。一
      心立愿。称辩戒相。先说十根本重戒。次当总举三种
      戒聚。自誓而受。此亦得戒。复次未来世诸众生等。欲
      求出家。及已出家。若不能得善好戒师。及清净僧众。
      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於禁戒者。但能学发无上道
      心。亦令身口意得清净已。其未出家者。应当剃发。被
      服法衣。如上立愿。自誓而受菩萨律仪三种戒聚。则
      名具获波罗提木叉出家之戒。名为比丘比丘尼。即
      应推求声闻律藏。及菩萨所习摩德勒伽藏。受持读
      诵。观察修行。若虽出家而其年未满二十者。应当先
      誓愿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弥沙弥尼所有别戒。既受
      戒已。亦名沙弥沙弥尼。即应亲近供养给侍先旧出
      家学大乘心具受戒者。求为依止之师。请问教戒。修
      行威仪。如沙弥沙弥尼法。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当
      亲近菩萨所修摩德勒伽藏。读诵思惟。观察修行。应
      勤供养佛法僧宝。若沙弥尼年已十八者。亦当自誓
      受 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戒之法。及遍学比丘尼一
      切戒聚。其年若满二十时。乃可如上总受菩萨三种
      戒聚。然後得名比丘比丘尼。若彼众生虽学忏悔。不
      能至心。不获善相者。设作受想。不名得戒。尔时坚净
      信菩萨摩诃萨。问地藏菩萨摩诃萨言。所说至心者。
      差别有几种。何等至心。能获善相。地藏菩萨摩诃萨
      言。善男子。我所说至心者。略有二种。何等为二。一者
      初始学习求愿至心。二者摄意专精成就勇猛相应
      至心。得此第二至心者。能获善相。此第二至心复有
      下中上三种差别。何等为三。一者一心。所谓系想不
      乱。心住了了。二者勇猛心。所谓专求不懈。不顾身命。
      三者深心。所谓与法相应。究竟不退。若人修习此忏
      悔法。乃至不得下至心者。终不能获清净善相。是名
      说占第二轮法。善男子。若欲占察三世中受报差别
      者。当复刻木为六轮。於此六轮。以一二三。四五六。七
      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
      数。书字记之。一数主一面。各三面。令数次第不错不
      乱。当知如此诸数。皆从一数而起。以一为本。如是数
      相者。显示一切众生六根之聚。皆从如来藏自性清
      净心一实境界而起。依一实境界以之为本。所谓依
      一实境界故。有彼无明。不了一法界。谬念思惟。现妄
      境界。分别取著。集业因缘。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
      以依内六根故。对外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起眼耳
      鼻舌身意等六识。以依六识故。於色声香味触法中。
      起违想。顺想。非违非顺等想。生十八种受。若未来世
      佛诸弟子。於三世中所受果报。欲决疑意者。应当三
      掷此第三轮相。占计合数。依数观之。以定善恶。如是
      所观三世果报善恶之相。有一百八十九种。何等为
      一百八十九种。一者求上乘得不退。二者所求果现
      当证。三者求中乘得不退。四者求下乘得不退。五者
      求神通得成就。六者修四梵得成就。七者修世禅得
      成就。八者所欲受得妙戒。九者所曾受得戒具。十者
      求上乘未住信。十一者求中乘未住信。十二者求下
      乘未住信。十三者所观人为善友。十四者随所闻是
      正法。十五者所观人为恶友。十六者随所闻非正教。
      十七者所观人有实德。十八者所观人无实德。十九
      者所观义不错谬。二十者所观义是错谬。二十一者
      有所诵不错谬。二十二者有所诵是错谬。二十三者
      所修行不错谬。二十四者所见闻是善相。二十五者
      有所证为真实。二十六者有所学是错谬。二十七者
      所见闻非善相。二十八者有所证非正法。二十九者
      有所获邪神持。三十者所能说邪智辩。三十一者所
      玄知非人力。三十二者应先习观智道。三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