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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从古代传统的经验出发,大宇宙和小宇宙所形成的理论,无疑带有较大的神秘色彩,但现代科学以最新的研究成果,也验证和解释了星球对人体会产生相当巨大的作用,两者的方法尽管不同,得出的结论却很相近甚至有些相同,这也算是在向揭开这宇宙之谜的方向跨出了一步吧,尽管这方面的研究和成果还仅仅是个微乎其微的开始,可是能将这么两个相距几亿光年远的物体联系起来,找出它们之间的作用点,总也是个伟大的、极其艰难的开始。
大不列颠——荣否?辱否?
? 杨德庆
《斯蒂文森小说精华》下卷收录《黑箭》及《绑架》,这两部长篇都是非常引人入胜的历史小说。在介绍二书各自的时代背景以前,不妨让我们先来鸟瞰一下英国历史,它的大脉络,那是很有趣的。
提起英国,人们只知道是个老牌帝国主义,十九世纪首先就是这匹恶狼闯进我们的家园。但是,在不列颠(联合王国除开北爱尔兰)那片土地(约略相当于我国湖南省)上,曾经多少次遭受外族血与火的蹂躏?多少次山河变色、国破家亡?一代又一代,有多少个入侵者、杀人凶犯,又有多少个英奸、卖国贼,最后都成了他们民族英雄和历史伟人,我们中有几位能够说了然于胸呢?一笔一笔血淋淋的陈年旧帐,整个的英国历史我们可以大体上概括为:三次种族大换血,三次沦为殖民地(即文化大换血或输血),三次开门揖盗,引狼入室,认贼作父——其中两回全国都成了我们中国的吴三桂。这就是一部英国史!
大约距今九千年以前,不列颠诸岛与欧洲大陆还是连成一体的,那里居住着中石器时代的地中海人和阿尔卑斯人。约五千年前,伊比利亚人自地中海地区西迁,是首批从大陆渡海过来的,征服了原有的居民。这次征服必定十分野蛮悲惨,使我们已经找不到任何中石器人的痕迹了。著名文化古迹索尔兹伯里平原上的怪石圈,就是伊比利亚人留下来的。是为第一次换血。
到了约两千五百年以前,有凯尔特人自今天德国南部一路砍杀过来,先后占领了今日法兰西、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地,接着又越海占据了不列颠诸岛,残酷屠戮伊比利亚人。是为第二次换血。
自公元一世纪中叶,罗马帝国对不列颠进行了长达四百年的殖民统治。政府、法律和商业都使用拉丁语,只剩下乡下人才说凯尔特话。铺石的公路自此四通八达,繁荣城镇星罗棋布,罗马人还带来了基督教,其文化、习俗、生活用品也大量渗入,整个社会生活都罗马化了。直到五世纪初老家起火,他们才开始撤离。这是第一次被殖民地化。
前门去狼,后门进虎。紧接着于五世纪中叶,原居住在西北欧的三个日耳曼野蛮部族——盎格鲁、撒克逊和朱特人横渡北海,所谓“条顿人的征服”,(严格地讲,可以说是四次引狼入室。因为罗马军团撤离以后,软弱的不列颠暴露于北方野蛮苏格兰人同皮克人的侵扰之下。据说首先是一位凯尔特部族领袖,主动邀请朱特人前来协办国防的;而朱特人见有隙可乘,后来才反客为主,并引发盎格鲁及撒克逊人也来大举入侵。)耗时一百五十年。秦始皇焚书坑儒?小菜一碟!日耳曼人把凯尔特整个一个民族的成年男子几乎打杀干净啦(第三次换血)!他们这些刽子手构成了今天英吉利民族的主体。自然,残留的妇孺免不了繁衍生息,于是一代又一代的混血种横空出世。
金庸历史小说非常有趣,其耐看不亚于斯蒂文森。然而,若按照小说中那些仁人志士伸张正义、替天行道的血性脾气,非得要报伊比利亚人同凯尔特人,还有中石器人的血海深仇,将那些屠夫的孽种——今日的英国人,杀个精光不可!
历三四百年七国併存(类春秋战国)的局面,迟到九世纪初,延伸至十一世纪初,日耳曼野蛮人终于从自身各个部族纷乱称雄之中名义上得到统一,演绎出英国统治世系的第一个朝代——撒克逊系。
就在撒克逊系统御国家的同时,九至十一世纪,来自北欧的维京海盗——其中主要是丹麦人,大规模入侵英国。他们除了在英格兰东北部建立“丹麦区”,进行直接赤裸裸的统治之外,以后又向南方扩张。到十一世纪上半叶,虽说不断受到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反抗,仍有三十年之久,整个英格兰都已置于了丹麦国王卡纽特统治之下——此三十年即英国朝廷的第二系,丹麦系。前后历三百年,语言、文化、司法、度量衡……无不受到深深的影响。屈辱的殖民地史,居然列入了国祚的正统。
十一世纪中叶卡纽特帝国瓦解以后,政权重归撒克逊人的手中,是谓西撒克逊系。但是新王爱德华之母却是个诺曼底人(所谓诺曼底人本来也不是诺曼底的人,而是原居住于北欧的诺曼人,于九世纪南徙至今法国西北部、由于他们到来才称做诺曼底的地方,安顿了下来。操法语,与法国同化了。当时受封于国王的公爵,其领地叫公国,伯爵的叫伯国。十世纪初建立了诺曼底公国,为法国封建诸侯中最强大的;名份上为法王属下,实际有相当的独立性),国王本人是个半撒克逊半诺曼底的杂种,他自幼在诺曼底长大,长期流亡于兹,三十八岁才回国。即位以后便大量起用诺曼底人,还跟其表弟诺曼底公爵结为联盟,以抗衡国内的贵族,并使法语成为社会上层主要的交流工具。可谓里通外国、引狼入室之先声。
一○六六年,那位表弟诺曼底公爵威廉,根据表哥生前有让他继位之愿望,率兵五千乘舰队入侵英国,打败并杀死了新王哈罗德。英国大主教于西敏寺为之加冕,凭着圣经将英格兰交付与之,不久他便携着一批归顺的大主教、王孙贵族,返回诺曼底去也。胜利的法国人几年以内不断焚毁村庄,杀戮平民,掠夺英国贵族的土地以犒赏亲属及随从,统治上层换成了诺曼人的天下,新贵族取代了盎格鲁撒克逊的老贵族,诺曼底——法兰西语和诺曼——法兰西法律成了英格兰宫廷、英格兰贵族的语言和法律。教会也由法国来的意大利籍大主教接管了。然而,正是这位建立了诺曼底王朝的外国殖民君主同他的世子(继位者)们,于司法制度、兴建教堂乃至形成上议院、文化……等等方面诸多建树,即是说从世俗(硬件)同灵魂(软件)两个方面,为社会公正奠定了基础,开创了不朽的盛世基业,很有一点汉武帝的气象哩!原先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每个人只有一个单名,现今这样名字后边尾以姓氏,也是模仿他们法国贵族来的,这便是第三次殖民地化。自此以后,再也没有外族跨海入侵、成立霸业的情事了。君主世袭制度也是从威廉肇始,故被英国人大捧特捧为“征服者威廉”,几乎被当成我们的尧舜禹汤(真是一群厚颜无耻的亡国奴)!
说起尧舜禹汤,要提一下英国朝代递嬗的历史,那是迟到九世纪之初,自撒克逊国王埃格伯特开端的;较之我国西周共和,要晚上一千六百多年。一千二百年以来划为三个系、九代王朝,九朝当中还夹着一个共和政体。三系前边已经交代过了,第一代王朝便是这位威廉一世所建立。近一百年以后,安茹(法国地名)伯爵亨利二世(威廉一世的重外孙,又是一个外国人)跑到英国来,创建了安茹(又名金雀花)王朝——试设想一下,中国历史上若在北京建立一个约克(英地名)王朝或普瓦提埃(法地名)王朝,敝国上邦的文人们会不出来文饰一番,听由它赤裸裸洋名字刺激自己的自尊心吗?两朝共历三个半世纪之久,其中很长一段时间英国都是在法国国王的指挥棒下,让法国人或其后裔黄袍加身,君临英土。他们既是英国的一国之主,又在法国享有大片封地,作为法国藩镇,法王的附庸,其实心里只把英国当成一块殖民地,诺曼底才是他们的老巢,他们的根。一世以下有七位帝君,他们对英国只是遥领而已,大部分时间仍旧都呆在诺曼底的,其第六位在位十年,居留英国还不及一年哩。你看清兵入关,满人主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