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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另一方面,人既然是生物,便有生活要求。李后主填词、宋徽宗作画的条件,几百年才逢一二,故常人自不能不寻求维持生活的手段。陈氏所反对的,只是把自己从事的学问拿来充手段罢了。士农工商,谓之四民;士若欲舍本业以他求,还有三条路好走。但务农做工,需要力气或手艺,非读书人所能,故“经商最妙”便成了合乎逻辑的结论。这也是到了哈佛,读过柏拉图,能用洋文表述“谋生之正道”的人才能作出的结论。他们早就走出《儒林外史》的时代,进入现代社会了。
为委吏,乘田,无须“道中庸而极高明”,孔子不过把这类小差使当作谋生的手段,而这类差使亦没有妨碍他删诗书订礼乐,成为一代宗师。庄子当漆园吏的情形恐怕也差不多,他绝不会对来巡视漆园的上司朗诵《逍遥游》或《养生主》。就是陶潜、杜甫以至写《儒林外史》的吴敬梓,也没谁领取过一文钱稿费。而陈先生虽志行高洁,敢于遗世独立,卒不能不以“作教员”终其一生,此今昔之不同也。然则,“于学问道德以外,另求谋生之地”,又岂易言哉!
时至今日,情形又已大变。人们的观念,早已由轻商变为重商。“学者”“文人”早已职业化,各有各的组织和单位,而工薪微薄,诱惑甚多,故争取企业家的“赞助”于面子和里子均有极重大之关系,得之则群以为荣焉。有钱的老板“赞助”出了几本书刊,开了几场讨论会,也就成了名誉理事或主席;偶发雅兴,想发表“著作”和“作品”,代笔和捧场者自然大大的有。至于那些靠经营或色艺发了财的“名人”“名女人”,其传记、小说、写真、写假更是汗牛充栋。看起来,这些名人、企业家倒真是“于学问道德以外”,找到了进一步赚钱赚名的大道和乐土。但不知陈氏地下有知,会作何感想。
我也不敢轻商,在读了陈氏关于顾亭林的话以后,还真希冀在“儒商”中能出几位肯追慕亭林先生的人,也并不奢望他写《日知录》,只要能在醉饱之馀有兴趣弄弄学艺时,肯照亭林先生《与人书十》中说的,要弄就自己去“采铜于山”,不要专门从“文人”“学者”手里“买废铜充铸”,便很好了。至于后来成了陶朱公的范少伯,就凭他“左提鼓,右援枹,以应(吴国)使者”时所讲:“余虽靦然而人面哉,吾犹禽兽也……”这种勇敢和坦白恐怕只能是古典的,今人断断乎做不出,所以也就不敢将他树作典型,虽然有西施小姐三陪总会有人艳羡。
什么是真正的批评规则
? 何清涟
——对张曙光先生《批评规则、交往理性和自由精神》一文有关事实的澄清与回答——
事情的缘起:我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份就已听到传闻:张曙光先生要发表一篇对我进行摧毁性打击的批评文章。但最先读到的是《读书》一九九九年十期的校样,那是经过《读书》编辑们苦心改过的文章,只是张文的一部分,我认为这篇文章主要还是进行学术讨论,没太在意。但随后一位朋友给我寄来了张先生发表于他任所长的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内部文稿上的全文的复印件,我立即致电《读书》执行主编黄平先生,要求发表张先生的全文,黄平先生拒绝了我这一要求,理由有二,一是《读书》有自己的形象,不能发表学术之外进行人格攻击的文章;二是他还得为张先生本身的形象考虑。尔后《读书》又寄来了原拟定发表于十二期上的张文,我当即就这个版本写了回应文章。但现在又被告知,张文发表将往后延迟,并且《读书》杂志在收到我的回应文章以后,又将张的校样稿删掉了三页。
至今为止,我已看到过张先生这篇文章的三个版本,最原始的版本发表于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内部文稿(张先生主编)上(简称为“原始版本”),第二个版本发表于《经济学消息报》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简称为“经版”)。但比较手头这三个版本,愚意认为还是原始版本最能体现张先生作为一位权威批评家的风采与水准,有兴趣领略志在为经济学界(包括其他学界)立规则的张先生批评风采的读者,完全可以寻找天则内部文稿这一原始版本看看。我曾建议广州《开放时代》杂志去找张先生请求发表原始版本,但该杂志副主编李女士的请求被张先生婉拒。
我一直认为,任何著作只要出版后,就都成了“公共产品”,消费者(读者)有权提出自己的批评。建设性的批评可以促使作者今后的研究得到提高,作者应该欢迎;即使作者不同意批评者的意见,也没有必要视批评者为论敌,篇篇都去回应。《现代化的陷阱》一书发行量大,且还有许多盗版,这个庞大的读者群只要有千分之一的人提出批评,其总量也相当可观,就算作者希望回应,恐怕技术上也没可能。今年七月在北京开会偶遇张先生,他告知有一篇批评我的文章马上就要发表,并要求我作出回应,我对他表明上述态度,并答应一定好好拜读。
还有两片花絮不得不提:一是我曾请张先生给我寄天则内部文稿上所发表的原文,但收到的却是一份打印稿,对比一下,发现删掉了几处辱骂我的话。不知张先生何以不给我寄原文?二是《经济学消息报》上的文章发表之前,我在单位收到一份隐去传真号码的传真,告诉我该报将有批评我的重要文章发表。传真发送者还告诉我,他认为,《经济学消息报》是我国最权威的经济学专业报,张曙光先生也是经济学界的权威,他的意见相当重要,建议我一定要好好读张的文章。
由衷感谢《书屋》杂志给我提供了一角,使我有机会对张先生三个版本发表综合澄清事实的文章。
与事实不符或有出入的几处地方
在“原始版”与“经版”中,张先生谈到两点,一是文中指出一九九八年二月份“在北京风入松会议上,一位社会学界人士对《陷阱》提出批评,竟被何女士讥之为‘某某某根本没看懂我的书’”。这件事实张先生是从哪里考证得来,笔者不得而知。事实是这位社会学界人士上午的发言是这样开头:“《陷阱》这本书我没读,也不想读。那些事情大家都知道,没什么研究价值。”然后就是他发表对改革形势的看法。整个会议持续一天,直到散会前我才做了个发言,主要是答谢大家来参加讨论,以及谈我为什么要写这本书,根本没有对会上任何人的任何意见进行批驳。主持会议者寄给我的四盒录音带现在还保存着,可以用作证明。参加会议的人士也有近七十多位,部分与会者对这位社会学者的发言印象深刻,也知道我没对任何人的批评予以回驳。退一步说,这位社会学者已在讨论会上公开表示不愿意(或不屑)读拙作,难道我还会在任何地方文不对题地去说他根本没读懂?
二是张先生叙说的“一个真实的故事”,即我在香港当众评论李实与张平先生讲学,宣称“你们这一套根本没用,只有《陷阱》一书中讲的才是有意义的”一事。事实是张先生言之凿凿的“真实的故事”一点也不真实。一是时间错误,不是一九九八年,而是一九九七年十一月间,因我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中旬结束访问回了大陆。二是事实有误。事实是:在香港中文大学大学服务中心一次午餐演讲会上,李实与张平先生讲中国收入分配问题,结论是中国收入差距不大。讲完以后大家按惯例提问,我提问比较靠后,只是问了一个问题:“请问你们的模型考虑了灰色收入没有?”他们答称因为没有这方面的统计数据,他们的模型没有考虑这一点。我当时发表了我的看法:“造成中国贫富差距过大的不是国民收入的一次分配与二次分配,而是灰色收入。一般的城市家庭现在都有工资外收入,权势者的工资外灰色收入往往几倍、几十倍、几百倍、甚至几千倍于他们的工资收入。这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常识问题。分析中国的收入分配必须考虑这点,即便没有统计数据,也应该建立偏差修正值,否则恐怕会脱离中国的实际情况。”全部问答仅此而已。但张先生叙述的话里却闭口不谈我对李实先生收入差距研究的质疑内容,而转到了这样一种“讨论”:“像李实教授这样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功底非常扎实……与之合作的国内外专家学者,都对其研究和著述的水平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但在何女士的眼里却是一堆垃圾,粪土不如。写到这里,像何女士这样狂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