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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0-01-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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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万里”,就肉眼角度看来,直如同义反复,视觉意象均为平面铺陈而欠缺立体感(这也使下文“欲与天公试比高”缺乏照应)。倘将前一句依毛泽东本人的个性意象改成“百丈冰封”,是否稍好些呢?毛泽东最为出格之处,私意以为在《卜算子·咏梅》中。“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按两句最可惊异者,在第四字均为“春”。若假设词人具大家手笔,我们当能从此两“春”中得到相对更多的审美愉悦,正如我们曾从李商隐叠用“昨夜”中得到过莫大享受一样。但也许是我的鉴力太低下了,因为我不仅没瞧出什么韵外之致,反而越来越坚信这是一次误操作,第一个“春”系“冬”之误。春天才“归”又“到”,虽然在感受上并非不可能,但又与“梅”何干呢?“归”“到”之间又焉能速成出“悬崖百丈冰”来呢?诗题既为“咏梅”,当以贴合梅的生理特性为宜,梅的生理特性(其审美特性即由此生发)正在于它能够“经冬复立春”,笑傲霜雪,然后报告“春消息”──这已不是“字不重犯”的问题了,而是诗意是否准确到位。当然,即使将首“春”改为“冬”字,诗句也未必就佳,但至少可确保没有问题。
  识者或谓,长短句于“字不重犯”法本不必恪守,宋词中一字两现乃至三现、四现的例子所在多有,且未必都能确保诗意的加强。此说有理,所以对词格向来比较马虎的苏轼,在名篇《水调歌头·中秋》中,“月”、“圆”各两现,“不”、“人”均三现,“有”字竟至四现,较之毛泽东任何一首词,都更为出格,却也同样光耀千秋。然而毛泽东的情况有所不同,因为,即使在原则上应该杜绝重字的律绝体中,毛泽东同样不甚介意,以至屡屡违禁。我们是否可得出结论:毛泽东根本就不在乎什么“字不重犯”呢?例证如下:《七律·送瘟神·其一》中,“千”“万”各两现,《其二》中“天”两现,《七律·和郭沫若同志》中“妖”两现,《五律·看山》中“一”两现,《七律·咏贾谊》中“千”两现(按此诗格律不工之甚),又《七律·长征》在经人提醒修改前,“浪”亦两出。我没有算上《七绝·五云山》中之“五云山上五云飞”,《七律·洪都》中之“年年后浪推前浪,江草江花处处鲜”,当然是因为那属诗人有意为之,与“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之类,虽高下有别,但用意相似。
  
  六、节约原则
  诗词奉行节约原则,追求用最少的词,包含最大的美感容量,中国古典诗词尤其如此。个中一个不必成文的规矩是:不宜像翻译体诗那样,把一个意思用两句诗来表达,更遑论花费三句了。相反,将两层乃至三层意思浓缩在一句之中,则永远受到鼓励。
  毛泽东诗词(尤其是词)对节约原则似不甚留意,有时还会出现惊人的浪费现象。毛泽东《沁园春·雪》公推杰作,有说当年蒋介石展读后都大加叹气,深愧无地。蒋介石先生的文学鉴赏力如何,我不得而知,不过我对此颇有保留,因本文不拟对某首诗单独探讨,且搁置不论。我要指出的只是,许是因“长调”之故,该词的句子颇显大手大脚,难称经济。该词下阙,颇似清人孙髯翁那副“古今第一长联”,试作一比较。孙髯翁曰:“想汉习楼船,唐标铁柱,宋挥玉斧,元跨革囊。”毛泽东的写法是:“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不难发现,孙氏笔墨比毛泽东经济得多,且有形象可以捉摸,有动作可供遐想;毛泽东的诗句多为判断,形象系数较低,诗味直截了当,读者无需想象介入,只要接受诗人的断语就是了。必须重点注意的是后三句,因为我们看到,那实在只是一句大白话,前两句缺乏独立诗性功能,仅只充任末句的注解,即告诉我们谁在“弯弓射大雕”,且第二句又只是在补足第一句未竟之词,仿佛西洋诗中的“待续句”。严格地说,这是散文,没法按诗法相衡。附带说一句,“成吉思汗”四字不宜入诗。我不敢断言将四字人名(如澹台灭明、长孙无忌)直接作为独立诗句属毛泽东首创(柳亚子先生就曾将人名“纳兰容若”单独成句),但“成吉思汗”四字皆平声,乃词人大忌。也许毛泽东不知“汗”读“寒”罢。
  毛泽东类似诗句还有一些,“三十八年过去,弹指一挥间”,亦可合二为一,如“三十八年弹指”,可惜他已经用过一回了,那便有明知故犯之嫌。毛泽东又好袭用、化用前人陈句,如“飞起玉龙三百万”,“莫道君行早”、“一唱雄鸡天下白”、“天若有情天亦老”之类,因有元散曲之风,且不再絮叨。然直接援经典入诗,至于将“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一字不易地堂皇入诗,视如己出,或许我们只能哑然了。也许有人会从大伟人之通脱、不拘陈见的角度加以譬解。这当然属无可无不可的事,只是通脱一味,可求难遇,虽是绝顶高才,也难以手到擒来,故无论魏武帝之“郑康成行酒,伏地气绝”,还是毛泽东之“不须放屁,试看天地翻覆”,脱则脱矣,通则未必。所以纵使想为尊者讳,亦当慎之又慎。我则宁可存疑。
  
  七、格律问题
  以往对毛泽东诗词的有限质疑,多集矢于平仄之类小节上。看来在格律上,毛泽东的确问题多多,以公木先生为代表的评家已颇有指出,不必我再加饶舌了。这于我当然是一件幸事,因为以我有限的格律学知识,本不配对他人说长论短。所以这里只想避重就轻,单就毛泽东对待诗词格律的态度,稍加探讨。
  或曰毛泽东雄才大略,达变知通,创调之才高峻,根本不屑于斤斤死在格律之下。这样的话听上去当然总是不愁没道理,但能否请“拿证据来”。毛泽东为什么不提倡青年人学习旧诗呢?因为他认为“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易学”。如果旧诗只要求字数不差,于对仗、平仄、粘对之类全无讲究,那又何尝会束缚思想?除非将本来就需要“戴着镣铐跳舞”的诗全部理解成“束缚思想”。毛泽东强调旧诗“不易学”,指的正是格律。毛泽东总不见得一面要求别人要么不写旧诗,要写就得遵守格律,一面自己却无所顾忌,仗着天下雄才的优势,随心所欲大逾矩吧?另外,毛泽东为什么要对陈毅说“律诗要讲平仄,不讲平仄,即非律诗”呢?这话听上去颇像老师对学生的训导。显是毛泽东对陈毅诗词之格律欠工有点看不上眼,虽然他也坦然自陈,自己的律诗“没有一首是我自己满意的”(着重号为原文所加)。就是说,若我们相信毛泽东上述表白是诚恳的,关于格律,我们只能认为:并非毛泽东不想注重,不想仿效杜工部的严谨,而实在是照顾未到,力有不及。
  这么说其实与毛泽东未见得有何亏损。私意以为,格律究属小学,其法也未见得多么深奥,若肯下一点功夫,以毛泽东的资质,知晓近体诗的格律,诚非难事。但知道格律是一回事,在诗歌创作中运用自如,不为格律所缚,又是另一回事,那不仅需要大量阅读(毛泽东具备这个条件),更需要反复实践(毛泽东不具备这个条件)。若仅仅满足于符合格律,即本人也可做到,只是以填字游戏法做成的诗,早已不再是诗了。所以毛泽东既然实践不够(仅有26首律、绝句),为避免死在格律之下,在作品中留下若干格律上的瑕疵,也就不足为怪了。鉴于一方面毛泽东已经多次坦言自己不通格律(曾屡次恳请郭沫若修改润色),一方面毛泽东诗中的格律问题又太过突出,我反而觉得没必要再加纠缠。
  
  八、忽上忽下
  我很喜欢毛泽东的散文,佩服它言之有物,白话地道,表达清晰,说理透彻,文质彬彬,气概可观。但反映在诗词上,尤其当我不得不以“横绝万古”的超一流大诗人标准进行考察的话,偶尔也会有不以为然之处。尝试论之:中国古代诗词的一大特色(弊端?),窃以为在太过经营字词,至走向篇以句名、句因字驰、“一句跳出,全篇驰名”之境,则属走火入魔,如对王安石“绿”的激赏,对潘大临“满城风雨近重阳”的啧啧称奇,均是此类中魔的体现。毛泽东在这方面也深具古风,即他的诗词,几乎每首皆有可句摘可圈点的,然全篇皆可称许、无一弱笔者,则为数寥寥。我想原因在于,毛泽东情感丰饶而诗思有限,语言超强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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