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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圆觉学+太虚大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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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持一切法而不散失。四、四面懸鈴,喻佛四無礙八音齊宣,能令聞者咸生敬信。五
、上張幰蓋,喻四無量心,慈悲普覆故。六、珍奇雜飾,喻佛遍攝世出世間一切善法
,無不為成佛之廣大方便。七、寶繩交絡,使大車堅固,喻佛因中修四弘誓願,果上
為願力所動,任吣苄兴暮腩姺ā0恕⒋怪T華纓,喻佛行四攝法,攝化一切眾生;種
種神通,駭動一切眾生;乃至十八不共法等,一一皆為攝化眾生之工具。九、重敷婉

筵,婉筵指車床氈褥,喻佛後得智,能常與世間禪乃至出世間大乘無上深妙禪相應也
。十、安置丹枕,車內巾枕以枕其頭,所以喻佛之後得智方便自在也。
(三)、僕從侍衛  喻佛果根本後得二智之大乘自體,圓照諸法性相,于平等性
相中以種種善巧方便化五乘、三乘諸眾生,皆為佛乘之侍衛;亦猶大白牛車出發時,
眾多僕從侍衛。總之、大白牛車,是顯大乘之自體,僕從侍衛是由大乘體所等起的五
乘、三乘之種種教化,隨從大乘,為大乘所攝也。此依經文略釋大乘義竟。
2  妙法
美善精微之極曰妙,妙極于不可思議。法有二義:一、任持自性,二、軌生物解
。任持自性者,諸法之相生住異滅,諸法之性本無遷變,所謂『是法住法位,世間相
常住』。世間諸法,以眾生視之,變化無常;以佛慧視之,若有漏、若無漏,性相任
持,古今不遷。軌生物解者,即此法爾如是之法,因隨見者之智慧溕睿瑢W識厚薄,
業力不同,種種知解亦別。例如依佛界觀,九界盡成佛界;依九界觀,各自所見,作

別別解。所言妙法者,依法談妙,有總有別。智者玄義等總顯妙法,有相待妙與絕待
妙。法華以前,粗妙對說,對三途法粗說人天法妙,乃至對菩薩法粗,說佛果法妙,
是謂相待妙;法華會開,顯三乘同歸一乘,九界同歸佛界,妙外無粗,純圓獨妙,是
為絕待妙。華嚴明五教,第五圓教又分別圓與同圓,顯華嚴超勝餘經之妙為別圓,而
判法華屬同圓,不及華嚴。殊不知法華之同圓同妙,即絕待妙,所謂『粗言及細語,
皆歸第一義』也。
別顯妙法,即法華跡門十妙與本門十妙。跡門十妙者:一、境妙,二、智妙,三
、行妙,四、位妙,五、三法妙,六、感應妙,七、神通妙,八、說法妙,九、眷屬
妙,十、利益妙。十妙次第相生,理極圓妙,藕益大師法華荆ж炨屧疲骸簩嵪嘀常
非佛天人所作,本自有之,非適今也,故居最初。迷理故起惑,解理故生智。智為行
本,因於智目起於行足。目、足及境,三法為乘,乘於是乘,入清涼池,登於諸位。
位何所住?住於三德秘密藏中。住是法已,寂而常照,照十界機,機來必應。若赴機

垂應,先用身輪,神通駭動。次以口輪,開示宣導。既沾法雨,稟教受道,成眷屬妙
。拔生死本,開佛知見,得大利益』。此為跡門十妙。
本門十妙者:一、本因妙,佛最初發菩提心,修菩薩道,所行之因。二、本果妙
,本初所行圓妙之因,契得究竟常樂我淨之本佛果也。三、本國土妙,本既成果,必
有依土,即最初在此娑婆成佛教化之本娑婆,為本國土妙。四、本感應妙,即證本時
所證果已,慈悲誓願,機感相叩,即寂而照,教化眾生是也。五、本神通妙,即從本
果所起神通妙用,教化可度眾生是也。六、本說法妙,亦即塵點劫前,八相成道所轉
法輪,名本說法妙。七、本眷屬妙,本時說法所化之眾,從地湧出,彌勒不識,即本
眷屬妙。八、本涅槃妙,本時所證斷德涅槃,緣盡入滅,為本涅槃妙。九、本壽命妙
,即本時所有之壽命。十、本利益妙,即本時眷屬所獲之功德利益也。此為本門十妙
。本跡十妙,其義深廣,今別以三義,簡略言之:──
(一)、一切法妙  法華未開顯前,四十年間所說有漏、無漏,有為、無為,若

大小,若色心,若假實,若粗妙,千差萬別,相隔不融,雖說妙法,而實非妙。法華
開顯,小大圓融,眾粗無不皆妙,一色一香,無非中道妙法,故云:『世間一切資生
事業,皆與實相不相摺场唬弧菏欠ㄗ》ㄎ唬篱g相常住』;『佛種從緣起,是故說
一乘』;『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凡有所說,皆是妙法;昔日三
乘、人、天因果等法,一經法華開顯,無非無上菩提之妙法。諸佛為一大事因緣出現
于世,無非使一切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故方便品言:童子撸颍砸殉煞穑慌e手
低頭,皆當作佛。此法華之法,所以絕待絕對而純圓獨妙也。達此則不用分跡、分本
、標章列段,自全顯以至一句一字皆妙法也!
(二)、教證法妙  佛法不出證法與教法,而法華教證皆妙。證法妙者,方便品
云:『爾時世尊,從三昧安庠而起,告舍利弗:「諸佛智慧,甚深無量,其智慧門,
難解難入,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知」』。此顯諸佛所證之法,甚深微妙,唯佛與
佛乃能究盡,非一切聲聞、菩薩所能測度,即所證法妙。教法妙者,本品又云:『所

以者何?佛曾親近百千萬儯鼰o數諸佛,盡行諸佛無量道法,勇猛精進,名稱普聞,成
就甚深未曾有法,隨宜所說,意趣難解』。因所證法微妙甚深,故從自證法界中平等
流出之教化法,亦復意趣甚深,不可思量。又云:『舍利弗!吾從成佛已來,種種因
緣,種種譬喻,廣演言教,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所以者何?如來方便、
知見、波羅密,皆已具足。舍利弗!如來知見廣大深遠;無量、無礙、力、無所畏,
禪定、解脫、三昧,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此等言教,皆顯如來教證法妙
也。
(三)、境行果妙  法華顯佛自證之實相,暢佛說法之本懷,明三乘唯一乘,皆
與授記成佛,是為境妙。依此妙境所起妙行,如安樂行品說如何修習四安樂行等,即
是行妙。由修妙行,克證妙果,如壽量品等所明,即所成佛果之妙也。
3  蓮華
此經以蓮華喻妙法,故妙法為蓮華之所喻,而蓮華為妙法之能喻。古來解蓮華,

可有三句:一、為蓮故華;二、華開蓮現;三、華落蓮成。為蓮故華,即華未敷時,
蓮已發生。華開蓮現,即華果同時,微妙希有,不同其他梅蘭桃李等華華果不同時,
或先華後果,或先果後華,或有華無果,或有果無華。華落蓮成,即華謝果存。具此
三義,不同餘華,乃為蓮華獨勝特殊之義;故唯以蓮華可喻妙法。所喻妙法分二門:
一、權實門,二、本跡門。權實門有三句義:一、為實施權;二、開權顯實;三、廢
權存實。為實施權者,實即佛自證佛果之妙法,權是權宜,佛為適應機宜,開悟眾生
,故從自住一大乘中,方便施設二乘等無量權教。雖說權教,非佛本意;蓋佛本意,
是使個個眾生同成佛果,故雖說權而是為實施權,權即實家之權。開權顯實者,是因
聲聞等不知為實施權,執權教為究竟,故至法華會上開四十年前之權,顯一乘妙法是
實,使諸眾生預入佛流,故開權顯實,實即權家之實也。廢權存實者,法華會上,印
可一切眾生,授記作佛,所謂『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舉手低頭,皆得作佛』。會三
乘之權法,皆廣大之一實,則權名自失矣。若以蓮華合妙法,為蓮故華,即為實施權

;華敷蓮現,即開權顯實;華落蓮成,即廢權存實。本跡門亦有三句義:一、從本垂
跡;二、開跡顯本;三、廢跡立本。從本垂跡者,跡是釋迦如來應化身,從兜率降王
宮,三輪說法,八相成道,所現之事跡。但考跡自何來,必有過去久已成佛之本佛,
如雪中見腳跡,必有腳本,此之謂從本垂跡。開跡顯本者,如壽量品中揭開伽耶城出
家之近跡,顯出久遠塵點劫前之本佛。若不開跡,云何知本?故須開跡顯本。廢跡立
本者,未經法華開顯,不知本跡,既經法華開顯,了知法華會上跡中之釋迦,即久遠
劫前所成之本佛,應化身即同報身、法身,報身、法身即應化身,三身即一身。既知
本已,跡自廢矣。總之、從本垂跡,是佛應機設化之事實;開跡顯本,是佛說明真佛
事實;廢跡立本,是由眾生了解真佛。若以蓮華喻之,為蓮故華即從本垂跡;華敷蓮
現,即開跡顯本;華落蓮成,即廢跡立本。
然上來所述古解蓮華之義,似重蓮而輕華。直考經文言蓮華,乃簡別其非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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