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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量,故方便亦無量。九法界眾生各有所著,各著於自類之境界、自類之知見,故
不能超出於自類。如修行各眾之證四果、證十地者,均易各著於自所現造之境界;
修外道者,尤各自著於所執之境界。惟佛以大悲方便,隨類現身,廣為開示,引離
諸著。
二、自皆已具足以上,屬種種知見。佛於一切境界,無不究竟了知。波羅蜜、
即究竟,此即後得智。
三、自禪定解脫三昧以上,屬種種念觀。廣則難度量,大則難包舉,深則難測
知,遠則難追及,均讚如來知見。無量、即四無量心,無礙、即四無礙辯,力、即
十力,無所畏、即四無畏,禪定、即四禪八定,解脫、即八解脫,三昧、即三摩提
。謂佛於一切法無不了知,為種種念觀成就。
『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舍利弗!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言辭柔軟
,悅可眾心。舍利弗!取要言之,無量無邊未曾有法,佛悉成就。止!舍利弗!不須
復說。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竟諸法實相。
此下屬別釋之四、種種言詞。種種言詞復分為六:一、種種成就,二、語言成
就,三、相成就,四、堪成就,五、無量種成就,六、隨順眾意為說修行法成就。
自成就一切未曾有法句以上,為種種成就。謂佛於若空若有,世出世間,一切
等覺菩薩所未曾有之法,悉皆深入,洞無涯際,究竟成就。自悅可眾心以上,為語
言成就。佛法本無可說,亦無能說之土,佛以甚深之方便智,分別眾生心欲,契理
契機以為之說,故名為巧。因能柔軟,遂悅眾心。自不須復說句以上,為相成就。
以能證故能說,因能說益顯能證。取要言之者,顯佛於一切菩薩所未曾有之法悉已
成就。而止不復說者,於佛之成就讚嘆至極,以為無容再說,適益啟會眾歆慕欲聞
之心。正為世尊說法方便善巧之相,故曰相成就。自難解之法句以上,為堪成就。
以成就第一希有,堪能證說故。自乃能究竟諸法實相句以上,為無量種成就,以諸
法實相無盡,唯佛智亦無盡故。
『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
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
此隨順眾意為說修行法成就也,謂隨順九法界說種種法。在種種言詞成就中,
有證有說,即因說顯證。如經云深入無際成就一切未曾有法,及無量無邊未曾有法
佛悉成就等語,即顯能證,均為顯境言詞。又經云如來能種種分別巧說諸法,及第
一希有難解之法惟佛與佛乃能究竟,又所謂諸法如是性相力用等語,即顯能說,均
為顯義言詞。
諸法、指一切法,實相即法性。若以法性言之,雖一字一義亦無可立;若以法
相言之,隨舉一法皆有性、相、力、用等十種。猶懀Т耸N不足以盡之,故復云諸
法之本末究竟等,以明一法之有無量義也。相、即可名之相,即可取以為法之分際
者。法、有變遷者,有不變遷者,有顯現者,有不顯現者。變遷者為相,不變遷者
即名為性;顯現者為相,不顯現者即名為體。法之性、相、體三者,各有業用,即
名為力。有所作為,故名為作。又諸法皆從因與緣生,皆有其果與報。從此一法生
彼一法者,此一法即為因;彼一法助成此一法者,彼一法即為緣。如穀種因日光與
水分而生芽,穀種為因,水日為緣。芽即其果,生芽即為其報也。本末究竟者,以
法性為本,即以法相為末,法相之最高最後之果,即為究竟。以上種種,佛無不如
實了知,即無不稱性而說,此為隨順眾意說法成就。
依玄贊及法華論,有五種問詞:即何等法,何體法,何似法,云何法,何相法
,以釋明諸法之性、相、力、用等。略述如下:如問:法為何等法?答言:如是相
,如是性。以諸法非一法,總攝有為、無為等法,相即有為法,性即無為法也。如
問:法為何體?答言:如是體。以有為法相以五蘊為體,無為法性以五蘊法為體也
。如問:法果何以?答言:如是力,如是作。以常住之法具有力能,無常之法全假
造作也。如問:云何為法?答言: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以有為法從
因緣生,故有果報;無為法不從因緣生,則無果報也。如問:法為何相?答言:如
是本末究竟等。以本末究竟等,即為諸法之通相也。
若依天台教義空假中三觀法釋之:即將一切法之假名分別指示,謂如是相、如
是性、如是力、乃至如是本末究竟等,以顯無量假名差別之法,是名假觀。又顯示
一切法如如不二,倒會其文義,謂相是如,性是如,力是如等等,以觀諸法之當體
空寂,是名空觀。更顯示一切法無二無別、謂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等等,即如
是無差別之義,以明如是等法唯一實相,無二邊分別,是名中觀。單觀空寂為通教
,三觀次第為別教,三觀一心為圓教,此即南帲Т髱熤x法。
智者大師復以十法界釋此經義:如謂佛法界,有佛法界之性,相,力,用等;
菩薩法界,有菩薩法界之性,相,力,用等;乃至畜生法界,有畜生法界之性,相
,力,用等是也。又若以任何法界為主,即以餘九法界為伴,如是主伴相入,則成
千如。又每一法界皆有依正二報,依正二報中即皆有法法之性,相,力,用;此二
報皆以五蘊法為體,五蘊法中亦各自有其性,相,力,用等,則成三千。而皆不外
於此一念心中具之造之,何以故?以此一念心中,於十法界一切法之性,相,力,
用等無欠無遺。圓教諦觀法,即欲使此十法界一切法之性,相,力,用等,了然於
此一念中,此即不思議之解脫也。觀此一念時,前念為所觀之境,後念即能觀之智
;至究竟顯現時,則即佛之甚深智慧矣。
又諸法之義,大至虛空世界,小至微塵鄰虛,均各名為一法。譬諸微塵,亦自
有其性,相,力,用等。又譬之於火,以光為相,以熱為性,以燒為作,以化為用
等。如是證明,如是說法,如是隨順眾生,即如是教化成就。一一法皆可作如是觀
,固不必論其為有為、或無為等法也。
庚二 重頌
辛一 頌前二妙
壬一 總頌二妙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世雄不可量,諸天及世人、一切眾生類,無
能知佛者。佛力、無所畏、解脫、諸三昧、及佛諸餘法,無能測量者。
此下重頌共二十一頌,前十七頌半頌法妙師妙;後三頌半,勸信今說也。此總
頌二妙。
壬二 別頌法妙
『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甚深微妙法,難見難可了,於無量儯傩写酥T道已,
道場得成果,我已悉知見。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
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諸餘眾生類,無有能得解;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
此四頌半,重述佛智甚深難入之義。云何難入?以是妙法離於言語文字之相,
不易解示。等覺菩薩,雖信力堅固,亦祗證少分而已。
『諸佛弟子眾,曾供養諸佛,一切漏已盡,住是最後身,如是諸人等,其力所不
堪。
此頌阿羅漢不堪了知佛智。已證阿羅漢果之報身為最後身,以盡此報身則超出
三界生死,無後有也。
『假使滿世間皆如舍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正使滿十方皆如舍利弗,
及餘諸弟子亦滿十方剎,盡思共度量,亦復不能知。
此頌舍利弗乃至十方利根,亦難測知佛智。
『辟支佛利智,無漏最後身,亦滿十方界,其數如竹林,斯等共一心,於儯鼰o量
劫,欲思佛實智,莫能知少分。
此頌辟支佛利根,亦難測知佛智。
『新發意菩薩,供養無數佛,了達諸義趣,又能善說法,如稻麻竹葦,充滿十方
剎,一心以妙智,於恆河沙劫,咸皆共思量,不能知佛智。
此頌菩薩不能測知佛智。新發意菩薩,指初地以前菩薩言,初地前之亦能證法,
但未能不退耳。剎、梵語剎多羅,即國土世界之義。
『不退諸菩薩,其數如恆沙,一心共思求,亦復不能知。
此頌十地以上菩薩亦難測知佛智,十地以上,如證不退等,仍在無明障中,尚
帶有漏。
壬三 別頌師妙
『又告舍利弗:無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我今已具得;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
然。
辛二 勸信今說
『舍利弗當知!諸佛語無異,於佛所說法,當生大信力。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
實。告諸聲聞眾、及求緣覺乘,我今脫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