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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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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依据,哦,那真会让一颗多愁善感的心受到创伤的。^_^
    从这层意义上说(即便暂不认可贝格尔的本能论),传统习俗是挥之不去的,它们蕴涵着田园牧歌式的美好韵律,既赋予生活以庄重的意义,又给一些在局外人眼里或许只是平常之物的东西笼罩了圣洁的光环——这都是美的,自然也是善的。嗯,那就从俗好了。
    “从俗为善”,这既然是老百姓的心态,那圣人又是什么心态呢?荀子说:“遵循历代先王之法,顺应当前时代的变化,行为合乎礼义并且习惯成自然,应时建功立业,稳定政局,安抚百姓,使亿万人团结得就像一个人,能做到这些的就是圣人。”
    荀子这番话把因循之理表现得恰如其分,圣人不是凭空立法,而是遵循旧制;但又不是拘泥不化,而是与时俱进。照此看来,如果说曹参的老师是荀子,倒也入情入理。
    荀子在“法行篇”还有两句精辟之语:
    公输不能加于绳墨,圣人不能加于礼。礼者,众人法而不知,圣人法而知之。
    篇名“法行”,这里所谓的“法”其实却是“礼”。这句话的意思是:就算是鲁般,辨别木料屈直的眼力再准,也不如尺子量得准;就算是圣人,言行完全合乎礼,但也不可能比合乎礼更合乎礼。礼这东西是大家的行为准绳,而大家对此却毫无意识,圣人也依照礼来行事,却能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这两句话我翻译得有点儿蹩脚,解释一下就清楚了。这里所谓的“礼”,正是社会习俗,因为已经扎根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心中,所以大家的行为虽然都是在礼的框架之内,却对此毫无察觉。好比一个匈奴男人,哥哥死了,他就自然而然、不加思索地把嫂子娶了过来。——怀特海对此有着经典的见解:这种自然而然、不加思索的行为越多,就说明该社会的文化水平越高。哈耶克也表达过类似的意见,尽管他的发言会让一些人不太舒服:“大多数人很少能够独立地思考;在大部分问题上,他们所接受的意见都是现成的意见;他们无论是生来具有还是受人哄骗而接受这套或那套信仰,都同样感到满意,这些都可能是真实的。在任何社会里,思想的自由可能只对很少的人才有直接的意义。”318
    那么,这个“现成的意见”是什么呢?又是怎样作用于人的呢?——如果是在极权社会里,“现成的意见”自然就是和千千万万同胞所共同信仰着的惟一真理,这真理通过震耳欲聋的宣传永动机烙印在每个人的心底深处;如果是在古老的、较为淳朴的国度,“现成的意见”自然就是生活之地的社会习俗了。
    而此刻,荀子所谓的这个圣人,立法于习俗之上,这不也是清静无为而天下治么?我们再来试想一下,如果匈奴单于吃错了药,定下新规矩说:从今以后实行中原之法,违者杀无赦!如此一来,弟弟在哥哥死后正要不加思索地娶过嫂子的时候,突然心头一凛,想起单于的法度来,赶紧打消了原来的念头。这时候我们就该重新审视两句名言了,一个是“情有可原,法无可恕”,一个是“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如果那位匈奴弟弟习惯意识太强,在心头一凛之前就把嫂子娶了,临刑之前会不会认为单于的新法是恶法,而恶法就不该服从呢?如果一名军人接到的命令是屠杀老人和婴儿,他是不是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呢?319
    ——这个问题即便放到近现代社会依然是有着深刻争议的,魏特夫举过这样一个具有强烈反差的例子:“军队的纪律要求无条件服从……艾森豪威尔将军对苏联军队通过布雷区发动进攻的方法所作的评论说明了因制度不同而方法也不同。朱可夫元帅在一份‘平淡无味’的声明中向这位美国将军解释说:‘当我们来到布雷区,我们的步兵实行进攻时,就好像那不是布雷区一样。我们认为,地雷使我们受到的伤亡只不过与机关枪和大炮使我们受到的伤亡相等,如果德国人不是设立布雷区而是用强大的军队来防守那个地区的话。’艾森豪威尔冷冰冰地接着说:‘我们能够清楚地想像到,如果任何一个英、美司令官采用这种战术,他会得到怎样的结果,而我甚至能够更加清楚地想像到,如果我们企图以这种做法作为我们战术理论的一部分,我们的任何一个师团的士兵会对这个问题提出怎样的意见。’”320
    在这个例子当中,我们可以把“因制度不同而方法也不同”理解为“入乡随俗”吗?嗯,这可是个问题哦。
    也许,即便被命令去趟地雷,为了某个崇高的目标也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吧?清人王之春在《椒生随笔》里有“姜明叔论兵”一条,讲到了一个惊人的逻辑:“为将者,必法孙吴;法孙吴,必明申韩;明申韩,必尚黄老,于武侯见之矣。”看来黄老之学不但是申韩法家思想的根基,甚至还是孙吴兵法的祖师爷,而在黄老和孙吴之间起桥梁作用的却是令人心惊胆颤的“申韩”!以现在我们对黄老一派摸清的这些门道来看,从中似乎必然会推出这个“服从”的观念来。君主只要牢牢霸住势与位,下边的人就不敢不令行禁止,当然,这还取决于君主高超的操控手段。
    所谓君主的操控手段,可绝不仅仅是“君臣斗”那种人和人之间的机心权谋,那只是事情的一面罢了,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八)臣乘马——乘马数——人言荡子销金窟,我道贫民觅食乡——道家:黄老还是老庄?——《韩非子》的忠孝观——道可道,非常道——王大还是人大?——老子有个学生叫文子?——伏羲时代的好时光——国家图腾——家庭的发展本身就导致宗法统治的建立——有必要虚构出一个共同的祖先——伏羲小镇和岳不群小镇——社会分层与阶级对立
    还得回到《管子》。都说《老子》重农抑商,可同属一派的这个《管子》不但丝毫没有“抑商”的意图,还提倡国民要以骄奢淫逸为荣,规劝君主以满足国民的物质欲望为手段来争取民心,以达到控制国民之目的,它的“无为”更像是自由放任主义,而“无为”中的“有为”则像是我们现代所谓的宏观调控。——这可不是胡乱比方,看看《管子》“臣乘马”和“乘马数”这两篇,思想之前卫简直能吓人一跳:
    桓公问管子曰:“请问乘马?”管子对曰:“国无储,在令。”桓公曰:“何谓国无储,在令?”管子对曰:“一农之量,壤百亩也,春事二十五日之内。”桓公曰:“何谓春事二十五日之内?”管子对曰:“日至六十日而阳冻释,七十日而阴冻释,阴冻释而种稷,百日不种稷,故春事二十五日之内耳也;今君立扶台,五衢之众皆作,君过春而不止,民失其二十五日,则五衢之内阻弃之地也。起一人之繇,百亩不举。起十人之繇,千亩不举。起百人之繇,万亩不举。起千人之繇,十万亩不举。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繇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谷失于时,君之衡藉而无止,民食什伍之谷,则君已藉九矣。有衡求币焉,此盗暴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众也,随之以暴,谓之内战。”桓公曰:“善哉!”“筴乘马之数求尽也,彼王者不夺民时,故五谷兴丰,五谷兴丰,则士轻禄,民简赏。彼善为国者,使农夫寒耕暑耘,力归于上;女勤于纤微,而织归于府者;非怨民心,伤民意,高下之筴,不得不然之理也。”桓公曰:“为之柰何?”管子曰:“虞国得筴乘马之数矣。”桓公曰:“何谓筴乘马之数?”管子曰:“百亩之夫予之筴,率二十七日为子之春事,资子之币,春秋子谷大登,国谷之重去分,谓农夫曰:‘币之在子者,以为谷而廪之州里。’国谷之分在上,国谷之重再十倍,谓远近之县里邑百官皆当奉器械备,曰:‘国无币,以谷准币,国谷之櫎,一切什九。’还谷而应谷,国器皆资,无藉于民。此有虞之筴乘马也。”
    桓公问管子曰:“有虞筴乘马已行矣,吾欲立筴乘马。为之奈何?”
    管子对曰:“战国修其城池之功,故其国常失其地用,王国则以时行也。”
    桓公曰:“何谓以时行?”
    管子对曰:“出准之令,守地用,人筴,故开阖皆在上,无求于民。霸国守分,上分下游于分之闲而用足。王国守始,国用一不足,则加一焉。国用二不足,则加二焉。国用三不足,则加三焉。国用四不足,则加四焉。国用五不足,则加五焉。国用六不足,则加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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