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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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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现代人,我们恐怕很难理解这所谓的“弑”字之贬和“葬”字之褒。就说那个“弑”吧,如果太子止不是存心给爸爸下毒,只是不小心端错了药,人家本来闹肚子呢却给端了碗巴豆汤,这确实逃不了轻忽之嫌;如果许悼公已经是“阎王命令五更死”,太子止恰巧在四更半的时候给爸爸喂药,这可一点儿罪过都没有啊。《公羊传》看来是把太子止定性为后一种情况的,那为什么还要苛责他呢?因为《公羊传》搬出了孝顺的楷模——曾子的高足乐正子春——来作为儿子为爸爸进孝的标竿。乐正子春是个超级大孝子,好像普天之下没人比他更孝顺了,所以,如果拿他来竖标竿,恐怕连神仙都达不了标,126太子止就更加相形见绌了。《公羊传》对太子止的批评是:做孝子就得做到人家乐正子春那样,你比人家差得可不是一点半点,所以得用个“弑”字把你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我们想想《孟子他说》里方孝孺是怎么批评豫让的。)
    “春秋大义”,把太子止批评了,随即又原谅了,127董仲舒所讲的就是这个故事。所以,董仲舒认为,对某甲误杀亲爹案,应该参照《春秋经》和《公羊传》对太子止的评议,不该治他殴父之罪,不该处以枭首之刑,“君子原心,赦而不诛”,无罪释放好了。
    从这个案例来看,“原心”也算原得恰如其分,但这种方法并非没有风险的,比如,我们可以向董仲舒追问一下:您董老德高望重,深明“春秋大义”,判案公正无私,这都不假,可是,如果不是您来亲自判案,那么,“谁来原心”和“如何原心”可就都成问题了。
    谁来原心?——我们只要在论坛上多转转就足以对这个问题形成比较清晰的感觉了。比如有人发帖论证:中国人不是龙的传人,你就看回帖好了,没几个人在意这位仁兄的论证是否证据确凿、逻辑严密,多数人都在“原心”,所以这样的话是非常多的:“楼主是汉奸!”“拿了日本人的钱了吧?”“你这个×××!”“哗众取宠,想出名想疯了吧!”“拖出去杀了!”等等等等,大多还都是只看标题就回帖的。——如果我们哪天坐在被告席上,法官全是这副腔调,那可真是要了命了!
    要谈原心,先得谈谈理性。现代经济学上经常把“人”定义为“经济人”,或者说是“理性人”,然后以此为出发点来分析人类社会的经济运作。但“理性人”这个概念一定先要厘清一下才行,或者如达伦道夫所谓,“理性人”只是经济学为了研究“人”作为消费者、并且只作为消费者的时候而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正如心理学设定了“心理学人”,社会学设定了“社会学人”一样,都是为了特定领域的研究需要而设定出来的不完全的概念——如果我们把“理性人”的适用范围稍稍扩大一些的话,那么,所谓“理性”,应该仅仅是指人的行为基本上是基于趋利避害的天性的,用俗话来说,就是在一个人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会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取其重;用术语来说,他会自主或不自主地衡量每一个选择的机会成本。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权衡,比如,“自由”本身就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它的弊病多如牛毛,可不知怎么,依然有那么多人追求自由,托克维尔便解释说:“人们似乎热爱自由,其实只是痛恨主子”——看,人们并不是在追求“自由”的理想,而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而已;同样,墨索里尼拥有众多的支持者,这在我们看来简直不可理喻,可伯林评论说:“人们之所以拥护墨索里尼,是因为他们害怕无政府状态”。
    理性问题往往又和善恶问题纠缠在一起。我们回忆一下:《孟子他说》讲到性善还是性恶问题的时候,说过善恶在这里其实是个假问题,因为善恶是人的社会属性,是后天的,而趋利避害才是人的自然属性,是先天的。用洛克的话说就是:“善恶仅仅相对于快乐和痛苦而言”,而洛克的同道人边沁也有过类似的说法:“自然把人类置于‘苦’与‘乐’这两位至高无上的主人的统治之下,他们两个决定着我们做什么和怎样做。”申不害和韩非子他们正是为虎作伥地鼓吹君主用“苦”与“乐”这两大法宝来操纵臣僚,用我们现代上班族容易理解的话来说,就是“奖金”和“罚款”。
    所以,有一点似乎应该稍微强调一下:这里所谓的“理性”绝对不等同于“理智”(如果硬要在字面上作一个区别的话),我们在“理性人”这个范畴里所谓的“理性”仅仅是说人的趋利避害的天性,而并不是说人的行为基本上是“理智”的——恰恰相反,如果我们仔细分析历史的话,会发现人虽然常常表现为“理性人”,但常常也是不“理智”的。我们再好好到历史里看看那些政治高手,他们之所以在政治上能够成功,很大的原因就是他们掌握了这个道理,懂得了对人(尤其是对大众)既要许之以利,又要动之以情,但绝对不可诉之以理智。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在读史的时候、乃至在现实生活中去细心体会。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上面这个我自己好不容易才想通的问题后来发现其实早就有不少专家作过细致的研究了,比如英国的格雷厄姆·沃拉斯在上个世纪初就质疑过传统政治理论中的“理性人”这个概念。沃拉斯是是一位冷静的观察者,他是从实际的伦敦民主竞选过程来作研究的,我这里只举他书里一个关于“非理性的移情作用”的小例子:
    1907年2月郡议会选举期间,伦敦广告牌上出现了无数张招贴画,目的在于制造一种信念,即郡议会的进步党议员是靠诈骗纳税人过活的。如果如实发表这样一个声明,就是诉诸批判性理智,可能会引起争端,甚至打官司。但这张招贴是诉诸下意识的推理过程。招贴上画着一个显然代表进步党的人,用一个短粗的手指指点着说:“我们要的是你们的钱!”(为了避免诽谤罪,所以画面的意思非常含糊。)这张画妙就妙在充分利用了这样一个事实:大多数人是按照对于一个被控犯诈骗罪的人的外貌的一连串迅速而无意识的推理来判断控告的真伪的。如果从画中人所戴帽子的形状、他的表链和戒指的式样、不整齐的牙齿以及红鼻子来看,分明是个职业性的骗子。……这张招贴画是极其成功的,它……将继续发挥一种非理性的移情作用。128
    沃拉斯所谓的“理性”也就是我在上文所谓的“理智”,如果没有一种完善的程序来作制约,那么,人类在天性上的弱点是很容易造成事情的失控的,或者说,是很容易被政治高手利用的。
    我们还会发现,理智的叙述往往是政治语言中最为忌讳的东西。我们来拿日常生活的语言举例子好了:一个女人声泪俱下地说:“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这话显然是不理智的、不正确的,却有着足够的情感震撼力,立刻便能够得到其他女性的呼应。可如果这女人说的是:“有一些男人不是好东西。”——这话千真万确、放之四海而皆准,但显然不会得到任何共鸣。如果更进一步,这女人说的是:“要解答‘男人到底是不是好东西’这个问题,我们先要确定一下讨论的范畴,然后,还需要给‘好东西’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它到底属于‘实证表述’(positive statements),还是属于‘规范表述’(normative statements),然后……”我就不说“然后”了,听众早都跑光了。
    勒庞研究大众心理,作过一句相当悲观的结论:“说理与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这种现象尤其在群体的背景之下更显得异乎寻常——这些词语和套话“是和群体一起隆重上市的。只要一听到它们,人人都会肃然起敬,俯首而立。许多人把它们当做自然的力量,甚至是超自然的力量。它们在人们心中唤起宏伟壮丽的幻象,也正是它们的含糊不清,使它们有了神秘的力量。它们是藏在圣坛背后的神灵,信众只能诚惶诚恐地来到它们面前。”129我们真应该万分小心:分析一个独立的个人和分析处于群体背景下的这同一个人需要分别戴上不同的眼镜才好——前辈社会学家们常有犯这个错误的,他们认为只要把个人行为解释清楚了就可以把这些解释推广到群体当中去,当然,麻烦还不止这些。
    心理学家米尔格莱姆以若干经典实验告诉我们:权威的影响和群众的影响是如何使一个当之无愧的理性人丧失了他原本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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