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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大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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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 详见'东汉'王充《论衡·吉验》:“凡人禀贵命于天,必有吉验见于地。见于地,故有天命也。验见非一,或以人物,或以祯祥,或以光气。……”王充举的例子从传说中的尧舜禹一直到近在他眼前的光武帝刘秀和其他几位东汉时的贵人。
    190 '伊朗'拉明·贾汉贝格鲁:《伯林谈话录》(杨祯钦/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35页):“伯林:我曾经接受实证主义教会(Positivist Church)邀请作一次纪念奥古斯特·孔德的讲演,我决定讲历史决定论。有人曾经说过:我们是历史的代理人,我们应该做这做那,这是历史的要求,阶级的要求,民族的要求。我们所走的是向前进的高速公路,这是历史本身决定的,因此凡是阻碍我们前进的一切东西,统统要扫除干净。处在这种精神状态的人,往往会践踏人权和价值。因此有必要保护人的根本尊严,反对这种强烈的并且往往是狂热的信念。
    “贾汉贝格鲁:因此您认为决定论和责任心两者是不相容的。
    “伯林:是不相容的。如果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历史决定的,你个人还负什么责任呢?……”
    191 '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版,第352-353页)
    192 '美'费正清:《观察中国》(傅光明/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15页)
    193 '美'弗洛姆:《健全的社会》(孙恺详/译,王馨钵/校,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版,作者前言)
    194 可参看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三联书店2005年第2版),第69页:相权低落之反面,即是君权之提升。即以朝仪而言,唐代群臣朝见,宰相得有座位,并赐茶。古所谓“三公坐而论道”,唐制还是如此。迨到宋代,宰相上朝,也一同站着不坐。这一类的转变,说来甚可慨惜。但历史演变,其间也不能尽归罪于一切是黑暗势力之作祟,或某某一二人之私心故意作造出。宋太祖在后周时,原是一个殿前都检点,恰似一个皇帝的侍卫长。他因缘机会,一夜之间就做了皇帝,而且像他这样黄袍加身做皇帝的,宋太祖也并不是第一个,到他已经是第四个了。几十年中间,军队要谁做皇帝,谁就得做。赵匡胤昨天还是一殿前都检点,今天是皇帝了,那是五代乱世最黑暗是表记。若把当时皇帝来比宰相,宰相却有做上一二十年的。相形之下,皇帝反而不像样。……现在若要拨乱反正,尊王是首先第一步。而且皇帝的体统尊严不如宰相,也易启皇帝与宰相之间的猜嫌。据说当时宰相为了避嫌起见,为了表示忠诚拥戴新皇帝起见,所以自过谦抑,逊让不坐,这样才把政府尊严皇帝尊严渐渐提起,渐渐恢复了。
    195 《宋史·范质传》
    196 (雍正)《朱批谕旨·田文镜奏折》七年六月十五日:“但尽臣节所当为,何论君恩之厚薄。”'转引自秦晖:《传统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179页)'
    197 潘旭澜:《太平杂说》(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279-280页)
    198 《韩非子·忠孝》:夫为人子而常誉他人之亲曰:“某子之亲,夜寝早起,强力生财以养子孙臣妾”,是诽谤其亲者也。为人臣常誉先王之德厚而愿之,是诽谤其君者也。非其亲者知谓之不孝,而非其君者天下此贤之,此所以乱也。故人臣毋称尧、舜之贤,毋誉汤、武之伐,毋言烈士之高,尽力守法,专心于事主者为忠臣。
    199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版)
    200爱德华·泰勒:《人类学》(连树声/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第1版)
    201 《汉书·食货志》: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
    202江绍原著、陈泳超整理:《民俗与迷信》(北京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126-128页)“中国民间婴孩杀害的原因”(原载《新女性》四卷9期,1929年9月1日)。西山荣久归纳的十三条原因是:(1)迷信——举《史记·孟尝君列传》及《癸辛杂识》不举五月五日子为例。(2)怀孕时有奇特的故事——举例:《诗经·大雅·生民》篇后稷之被弃;《指月录·五祖弘忍传》生后之被抛于浊港中。(3)孝道——郭世道瘗儿养母;《明史·孝义列传》中《沈德四传》,江伯儿母疾愈,杀儿还愿。(4)为自己的利益以媚人——易牙杀子为菜以献齐桓公。(5)一时偏激的情感。(6)家庭不和。(7)妻妾间的妒忌。(8)战乱时。(9)男女间的失伦。(10)儿女的身体不完备——未举例,只云“这是中国各地通行的”。(11)子女过多。(12)迫于饥饿。(13)虑一家将来的负担。
    ——说点儿闲话:写此文时,正值社会上废除中医之声又起,网络之上论辩正酣,不知有人想起没,这位江绍原前辈反中医的一位先驱,他认为中医处在医学发展的“玄学阶段”。好几十年过去了,大家又开始以新热情论辩老问题了。
    203 “道法自然”,这个“自然”并非现代人所谓的“大自然”,而是约略等于“自然而然”,比如王充在《论衡·自然》里的用法: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万物之生,含血之类,知讥知寒。见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见丝麻可衣,取而衣之。或说以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丝麻以衣人。此谓天为人作农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义疑,未可从也。试依道家论之。
    204 '法'莫斯科维奇《群氓的时代》(许列民、薛丹云、李继红/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236页)
    205 弗洛姆的这段话很有参考价值:“那种认为孩子在爱其他人之间,先‘爱’自己的父母的想法,应当被看成是想当然的幻想。对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父母是依赖和恐惧的对象,而不是爱的对象。就其性质而言,爱的基础是平等和独立。如果我们把对父母的爱与充满深情然而却是被动的依恋与习惯上的畏惧性的顺从区别开来,那么,对父母的爱(如果要发展的话)则是在后期而不是在童年才得到发展,虽然(在有利条件下)我们可以在较早的年龄发现这种爱的萌芽……” '美'弗洛姆:《健全的社会》(孙恺详/译,王馨钵/校,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版,第31页注释3)
    206 《圣经》NLT版《马太福音》第17章第25-27节:25〃Of course he does;〃 Peter replied。 Then he went into the house to talk to Jesus about it。 But before he had a chance to speak; Jesus asked him; 〃What do you think; Peter · Do kings tax their own people or the foreigners they have conquered·〃
    26〃They tax the foreigners;〃 Peter replied。 〃Well; then;〃 Jesus said; 〃the citizens are free!
    27However; we don't want to offend them; so go down to the lake and throw in a line。 Open the mouth of the first fish you catch; and you will find a coin。 Take the coin and pay the tax for both of us。〃
    207 见'意'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版)“彼得·朗巴德《嘉言录》诠释”。原译本中的“第一点”为:据说基督徒不得不服从世俗的权力,特别是暴君。因为《马太福音》第十七章第二十五节里说:“既然如此,儿子就可以不受拘束了。”可是,如果在所有的国家,当今的君主的儿女可以不受拘束,那么,一切国王都要受其支配的上帝的儿女也应当可以不受拘束了。基督教徒已经成为上帝的儿女,像我们在《罗马人书》第八章第十六节里读到的:“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因此基督教徒到处都是不受拘束的,从而也就不必服从世俗的权力。
    ——现据《圣经·马太福音》,把“不受拘束”改为“不纳税”。
    208 '意'托马斯·阿奎那《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马清槐/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版,第2章)
    209 '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版)
    210 洛克的论辩是主要针对罗伯特·菲尔麦爵士,洛克在《政府论》里罗列过后者的许多观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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