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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它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
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②
1884年恩格斯又出版了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对战
① 《马克思恩格斯军事文集》第1 卷,第12 页。
② 同上书,第3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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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与军队的起源问题进一步做了唯物主义的论述。资产阶级的军事理论家大
都认为战争是永恒的,而这种永恒性似乎又是由自然的原理和人类的本性所
决定的。恩格斯批驳了这种观点,在他看来,人类社会中的战争现象不是永
恒的,产生战争的根源蕴藏在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中,战争是社会
发展到出现了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时才产生的。他指出,在阶级出现以前
的社会里,并不存在作为专门军事组织和特殊武装力量的军队。武装斗争是
随着阶级的产生而经历了一个质变过程的。
在19世纪80~90年代,恩格斯在他所撰写的一系列著作中,对当时西
方正在兴起的军国主义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批判。他指出,军国主义的发展
是西方资本主义生产集中和资本集中过程中的必然现象。资本主义各国之间
矛盾的激化,是促使各国大肆扩充军备的直接原因。他从当时已经形成的欧
洲两大敌对军事同盟中看到了发生世界大战的现实威胁。他还针对军国主义
的日益增长,论证了无产阶级对待战争所应持的原则和立场。他作为反对军
国主义的不知疲倦的战士,在1891年发表了《德国的社会主义》一文,号召
全世界的社会主义者都来坚决地维护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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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日本军事力量的崛起与远东战略格局
日本在明治维新前,是一个封建领主割据、闭关自守的国家。它的军事
制度和军事技术皆处于落后状态,当西方殖民势力大举东侵之时,国门很快
便被敲开,使日本民族面临着成为半殖民地的严重危机。明治维新后,日本
政府以“富国强兵”为基本国策,积极推行军事改革,较快地建立起近代化
的陆海军,使日本迅速在军事上崛起。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开始逐步推行它
的对外扩张政策,先是侵略中国和朝鲜,后因与沙俄矛盾激化而挑起了对20
世纪初年的世界影响重大的日俄战争。
1。明治政府的军事改革
(1)以“富国强兵”为基本国策
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思想界便已经提出了“富国强兵”的口号,最著
名的如正志斋于1825年在《新论》一书所提出的日本的当务之急是完成“富
国强兵之要务”。明治政府建立之后,富于想象力的新一代领导人高高地举
起“富国强兵”、“文明开化”和“殖产兴业”三面大旗。他们深刻地体会
到,若要制止欧美列强的侵略、保卫日本民族的独立,单靠攘夷的决心,不
通过军事改革以改变封建军事制度和落后的武器装备,建立起像欧美列强那
样强大的近代陆海军,是根本办不到的。因此,他们立志要以西方资本主义
强国为榜样,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大力扶植日本资本主义,以便使日
本从封建落后国家迅速地转变为拥有强大军事和经济实力的近代国家。
为了实现“富国强兵”这一基本国策,明治政府一面抓紧对旧的封建式
的武装力量进行改革,一面又从财政上给予军备建设以最大限度的支持。在
天皇和他的大臣看来,实际上“强兵”又是高于一切的。所以,尽管明治政
府的财源未辟,收入不多,但却将其中的绝大部分都用于直接或间接的军事
费用。在明治初期的10年内,军事费约占财政总支出的80%以上,其中包
括陆海军省经费、军舰购置费、营房建筑费、对内对外战争费,以及用于华
族和士族俸禄和金禄公债利息等。自1878年开始,陆海军省经费和炮台费、
军舰购置费合计占国库岁出总额的比率逐年增加,1878年占 16。5%,1888
年占28%,1892年达到41%。①
为了实现“强兵”,明治政府还大力推行军事工业、军事交通建设优先
的政策。旧幕府时代各藩的兵工厂集中到明治政府手中并加以大力扩充。当
时日本国内一般机械工业发展很慢,而炮兵工厂、横须贺造船厂等却在很短
的时间内发展成为世界第一流的大工厂。作为军事运输预备队的海运事业也
得到了优先的发展。在铁路建设方面,其干线修筑计划首先所考虑到的也是
军事上的需要。
当然,明治政府推行“强兵”政策的根本动机是在于“富国”。亦即通
过发展军事力量以推行殖民主义,依靠武力在国外寻求“物产”的“富源”,
从而达到积累财富、发展经济的目的。在这一点上,日本与英、法等老牌殖
民帝国有着共同的逻辑,即“强兵”是“富国之本”。历史证明,日本在明
治以后的资本积累,是与对外的扩张和掠夺密不可分的。
① ' 日' 井上清: 《日本军国主义》第1 册,商务印书馆1985 年版,第208~20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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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推行军制改革
明治新政权建立以后,它的军事领导人一方面为了巩固新生的政权,另
一方面为了实现“富国强兵”的基本国策,以极大的热情开始进行军事制度
的改革。这种改革主要涉及兵役制度和编制体制两大方面,而改革的直接结
果便是由天皇亲自统率的近代陆军常备军和近代海军的建立。
1868年,明治政府宣布向各藩征兵,并制订了京畿常备军细则,规定每
1万石地方应征常备兵10人、藩地预备兵50人。1871年2月,由萨摩、长
州、土佐三藩藩兵编成“御亲兵”约1万人。御亲兵名义上是直属日本天皇
的近卫部队,但它在本质上仍是封建藩主的私人军队,三藩借此可以左右中
央政局。在“奉还版籍”和“废藩置县”之后,明治天皇进一步于1872年底
颁布“全国征兵诏书”,宣布“而今本邦遵循古制,参照海外各国方式,设
①
立征兵法,建立保卫国家之基础。”据此,明治政府于1873年1月正式在
全国实行征兵制,并开始筹建以征兵制为基础的陆军常备军。根据新的征兵
令,日本用义务兵役制取代武士职业兵役制。征兵令规定,陆军分为常备军、
预备军和国民军三种。常备军又分为步兵、骑兵、炮兵、工兵和辎重兵五个
兵种,均由当年入伍的人员组成,服役期为3年。预备军由服完3年常备兵
役的人员组成,平时在家从事正常的职业,在国家处于危急时应征入伍。国
民军由常备军、预备军以外的全国17~40岁的男子组成,登记造册,取得军
籍,于国家需要时应征入伍,从事军管区域的守备。此后,明治政府对征兵
令又几度修改,进一步推行全民皆兵的原则。1889年的征兵令更把兵役改分
为常备兵役和国民兵役两种,常备兵役又分为现役、预备役和后备役,显然
是受到了当时德国陆军兵役制度的影响而做的进一步完善。
在陆军编制方面,明治政府以海岸防御和稳定国内政局为目的,适应近
代军事技术的特点和作战的需要,于 1871年将全国划分为四大守备区,即东
京、大阪、镇西和东北四镇台。1873年又进一步将四镇台扩大为六个军区,
并开始设立新的兵种。1888年推行了最重要的编制改革,这就是废除镇台
制,改设师团制。新制系仿效德国陆军的办法,在师团中按比例配备有独立
作战所需要的各种兵器,使之成为多兵种合成编组的独立作战单位,也就是
陆军的战略单位。当时日本陆军师团下辖有2个步兵旅团、1个骑兵大队
(营)、1个炮兵联队 (团)、1个辎重大队 (营)、1个工兵大队 (营)。
由镇台建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