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军、法光祈祷厅奠基礼和电视台佛教音乐会等活动。1989年孟加拉艾尔沙德
总统在佛教大会期间不仅参加了佛教美术展览的剪彩仪式。还向法光寺捐施
300万卢比。1990年吉大港僧人举行换袈裟仪式,政府高级官员出席了仪式。
由于孟加拉的佛教徒以居住在吉大港地区的查克玛族人为主,既有地方
性又有民族性,在总人口中居于少数,因而有时民族纠纷、地方权益和宗教
问题交织在一起。虽无特大冲突事件,但小的分歧与摩擦始终存在。
④斯里兰卡。斯里兰卡也是一个民族与宗教密切结合的国家,80年代初
人口约1500万人,其中佛教徒约1000万人,占总人口的67%,绝大多数信
徒为僧伽罗人;印度教徒约267万人,占总人口的18%,信徒大多为泰米尔
族;基督教徒约113万人,占总人口的8%;斯里兰教徒约99万人,占总人
口的7%,主要是摩尔人和马来人。
斯里兰卡虽然有着悠久的佛教文化传统,但近代几百年间西方殖民主义
及其宗教文化的侵袭,使斯里兰卡人民及其传统文化饱尝欺侮。1956年佛教
现状调查委员会发表了《对佛教的背叛》,报告要求政府中止对基督教各种
形式的支持,建立佛陀教法议会,设立宗教事务大臣,要求国家接管由基督
教所控制的大部分私立学校,禁止酿造出售酒类和赛马等不良娱乐,提倡穿
着民族服装,并号召佛教徒充分发挥僧伽的作用。
1956年支持佛教复兴的以班达拉奈克为首的自由党在大选中获胜,新的
国会通过了以僧伽罗语为官方语言的法案,随即爆发了泰米尔印度教徒与僧
伽罗佛教徒的冲突,后来竟上升为武装冲突。曾经在反对殖民主义斗争中发
挥过积极作用的民族主义,由于变得过于狭隘和狂热而瓦解了民族的统一和
团结,尽管政府注意协调各方面的利益,但任何一项措施都难以令头脑发热
的激进的“政治比丘”和泰米尔极端主义者满意。1959年9月,班达拉奈克
惨死在曾拥戴他上台的比丘塔尔杜韦·索罗马摩的枪口下。
60年代“政治比丘”的活动明显减少,但佛教仍受民众与政府的重视,
… Page 61…
1961年由中国珍藏的佛牙舍利在斯里兰卡展出的2个月间,巡行8个省、9
个城市和15个行政区,300多万人排队瞻拜。1971年政府宣布以公历取代佛
历体制,但仍保留斋日为公共假日。进入80年代后斯里兰卡的佛教界虽特别
强调世俗的实践活动,但是改变了政治激进主义的立场,努力寻求缓和与和
平。
当代斯里兰卡的佛教内有3大宗派:一是势力强大的斯耶姆派,18世纪
由泰国传入,现有僧侣约2万人,寺庙6300余所,以康提的佛牙寺为总部;
二是19世纪初由南缅甸传入的阿玛拉浦拉派,现有僧侣近7000人,寺庙近
2000座,主要活动于西部地区,其特点在于比较“热衷于传统的禅定修炼方
法”;三是拉曼纳派,该派亦由缅甸传入,现有僧侣4500余人,寺庙1100
余座,主要活动于西南沿海带,以注重戒律、比较保守著称。此外,还有斯
里兰卡青年佛教会和全斯里兰卡佛教大会等跨宗派组织,而马拉拉色克拉、
真谛、古鲁吉、罗睺罗则是当代斯里兰卡的著名佛教学者。
⑤缅甸。缅甸的佛教徒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0%,僧侣有10万余,寺庙
有2万左右。由于持戒的程度不同,缅甸佛教分为以善法派为主的9大宗派。
缅甸于 1948年获得独立,以吴努为总理的政府通过组建宗教事务部
(1950),在宪法中强调佛教的特殊地位,建立全国性的佛教评议会(1951),
迎请珍藏在斯里兰卡的佛牙到国内许多城市巡回展出 (1950),耗资200万
美元在吉祥山兴建“世界和平塔”、大圣窟筹建筑,邀请各国2500名高僧举
行“第六次结集”校勘律藏(1954),迎请珍藏于中国的佛牙到缅甸巡展(1955)
等措施与活动,将缅甸的佛教复兴运动推向高潮。
在吴努政府扶持下迅速发展的佛教界在 1960年竞选时全力支持以吴努
为代表的廉洁派,而重掌大权的吴努则于1961年向国会提出立佛教为国教的
宪法修正案。然而这一明显的政教合一举措使吴努陷入比1958年更为严重的
危机。1962年政变上台的奈温军政府采取严格的政教分离措施,取消佛教为
国教的法令,停止国家给佛教的财政资助,禁止国家新闻媒介做宗教宣传。
60年代中期之后,奈温军政府基于“如果政府制定实施的政策得不到僧
侣们的支持,那肯定是不会长久的”认识,一方面逐渐与佛教界修好,另一
方面坚持政教分离,规定僧侣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直至1980年在仰光召开
第二次全国佛教代表大会前后,僧侣界制定了一系列组织章程从而将宗教活
动纳入法制的轨道、政府方面动工兴建大圣塔,政府与僧侣的关系才有了实
质性的改善。但在1988年苏貌军政府执政后,政府与佛教的关系再次陷入紧
张状态。
⑥泰国。泰国于 13世纪时成为“清一色的上座部佛教国家”,虽然在
1932年形成了君主立宪体制,但700年来佛教的国教地位始终没有改变。在
由白、红、蓝3色组成的国旗上,白色代表佛教;泰国采用佛教纪年,并规
定每年3月中旬为敬法节,6月中旬为敬佛节,8月中旬为敬僧节。在政教关
系方面,佛教的僧伽组成与活动、人选和议案等都纳入国家教育部的管理和
督导。在佛教内部则在中央、府、县、区4级行政单位的层次上形成了僧伽
议会、僧伽内阁和僧伽法庭的“三权分立”体系。60年代后改为僧王制,比
丘按级别领取政府薪金,地方僧官向政府负责。
50年代泰国佛教的发达与泰国王室的大力扶持密不可分,王室拥有自己
的皇家佛寺并供养大批僧侣,每逢佛教节日国王全家必到佛寺膜拜布施、发
愿祈福。1956年国王曾到母旺尼域寺出家15天,国王的姑母碧司迈·迪斯
… Page 62…
库尔公主一直担任泰国佛教协会主席和世佛联主席,公主的弟弟迪斯库尔亲
王则是造诣颇深的佛教艺术考古学专家。
王室与民间百姓在敬佛崇佛上相互呼应,形成一种经久不衰的社会风
气,人们把成为一名僧人或家中有一男性出家为僧、做一名居士、出钱建造
佛寺、朝拜佛陀圣地、服役佛寺、布施斋僧、斋日去寺供佛并遵守八戒、日
常遵守五戒、在“功德”日为僧人施衣等看作人生追求。50年代普通家庭每
年的宗教费用450—1400铢,国家的投入则高达千万铢 (21铢=1美元)。
60年代泰国佛教进入所谓的宏法期,即与政府相互配合,在农村实施“传
法使计划”和在少数民族中实施“宏法计划”。传法使计划于1964年开始执
行,主要任务是选派忠于佛教与国家的僧人,分成若干小组分赴各地,向村
民讲解佛教教理,“劝人皈依五戒,乐于布施,热爱正法,抛却心理和精神
的烦恼与压力”。1966年传法僧人数为1712人,僧人与居士的受教人数为
36600人,政府官员的受教人数为26400人,公共场所的受教人数为110万
人,宣誓的佛教徒与修禅定者11万余人;1971年传法僧人数增至2105人,
僧人与居士的受教人数为22万余人,政府官员的受教人数近9万人,公共场
所的受教人数为234万人,宣誓的佛教徒与修禅定者约81万人。这些数字在
一定程度上表明了传法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表明传法活动确实取得了
比较显著的成果。
于1965年开始实施的宏法计划,意在将山地少数民族纳入统一的佛教意
识形态,强化其对泰王国的认同与忠诚。这一活动先后有数百名僧人参加,
遍及30多个少数民族村落,其初始阶段成果较大,有5000人礼佛,800人
发愿。但从长期来看,其收效远不及传法使计划。至1971年,历时6年的宏
法计划共有249名山地人受戒出家,这个数字与泰国少数民族共有的30多万
人相比,“则是微不足道的”,而且“这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