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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遮尼乾子经》云:自妻不知足,好淫他人妇,是人无惭愧,受苦常无乐。
《优婆塞戒经》云:若于非时、非处、非女、处女,若属自身,是名邪淫。若属自身而作他想,属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淫。如是邪淫,亦有轻重。从重烦恼,则得重罪。从轻烦恼,则得轻罪。
《涅槃经》云:菩萨虽不与女人和合,然见男女随逐,便生贪著,即名毁破净戒。
《造像功德经》云:佛告弥勒:有四种因缘,令诸男子,受黄门身〖阉人〗。一者残害他形,乃至畜生;二者于持戒沙门,瞋笑毁谤;三者情多贪欲,故心犯戒;四者亲近犯戒人,复劝他犯。若有男子,先行此事,后起信心,造佛形像,不受斯报。复有四种业,能令丈夫,受二形身〖兼具男女二根〗。一者于尊敬所,而有烝秽;二者于男子身,非处染著;三者即于自身,而行欲事;四者衒卖女色,而与他人。若有众生,曾行此事,深自悔责,造佛形像,不受此身。
(上共六章,首二三以恶人言,四以善人言,五以出家人言,末劝其忏悔。)
戒淫功德分第三
《七佛灭罪经》云:受持淫戒,有五善神侍卫,一名贞洁,二名无欲,三名净洁,四名无染,五名荡涤。
《佛般泥洹经》云:佛告柰女:不邪淫者,有五增福。一多人称誉;二不畏县官;三身得安隐;四死生天上;五从立清净,得泥洹道。
《戒德香经》云:不淫佚者,不犯他妻,所在化生莲华之中。
《楞严经》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淫心不除,尘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若不断淫,必落魔道。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
《提谓经》云:年三长斋月,月六斋日,三光之下,及八王日,并须忌之。
《禅要诃欲经》云:行者求道,持戒修定,应除六欲。所谓色欲、形容欲、威仪欲、言声欲、细滑欲、人相欲。著上诸欲,令观可恶不净之相。
(上共六章,首二言众福归集,三四言出离生死,五六示以戒之之法。)
警悟在俗分第四
《菩萨诃色欲法》云:女色者,世间之枷锁,凡夫恋著,不能自拔。女色者,世间之重患,凡夫困之,至死不免。女色者,世间之衰祸,凡夫遭之,无厄不至。行者既得舍之,若复顾念,是为从狱得出,还复思入,从狂得正,而复乐之。
又云:女人之相,其言如蜜,其心如毒。譬如渊停澄镜,而蛟龙居之。金山宝窟,而狮子处之。室家不和,妇人之由。毁宗败族,妇人之罪。实是阴贼,灭人慧明。譬如高罗,群鸟落之,不能奋飞。又如密网,众鱼投之,刳肠俎几。是以智者知而远之,不为此物之所惑也。
《大宝积经》云:当知妇人,是众苦本,是障碍本,是杀害本,是系缚本,是怨对本,是生盲本。当知妇人,灭圣慧眼。当知妇人,是热铁华,散布于地,足蹈其上。又云:何因缘故,名为妇人?所言妇者,名加重担,能令众生,负于重担,遍周行故。
又云:我观一切千世界中,众生大怨,无过妻妾女色诸欲。于女色等,所缠缚故,于诸善法多生障碍。
《四十二章经》云:人系于妻子舍宅,甚于牢狱。牢狱有散释之期,妻子无远离之念。
《道行般若经》云:在家者,与妇人相见,心不喜乐,常怀恐怖。譬如有人,行大荒泽中,心畏盗贼。
(上共六章,首二三统论女色之害,四五言众生被其所缚,末动其畏惧之心。以后皆入观想法门,工夫尤为深细,必须澄心默照,至于纯熟,方能永断淫根。)
胎狱观(此观成时,了悟胞胎种种惨状,是为原始息淫方便门)
父母未生前,面目将何在?只为投胎时,见欲生贪爱。淫心才一起,忽被精血盖。从此十月中,次第还宿债。母啖热食时,如受镬汤溉。母饮冷水时,若卧寒冰块。腹中当饱满,顶上悬铁袋。五内若饥虚,空洞无依赖。当其临产育,母危父惊骇。眷属绕床前,叩首呼天拜。身在两山中,遥遥难出外。蓐母牵其头,握之如引带。细皮触着手,刀剑无能赛。放声忽大哭,痛苦不可耐。旁人不识此,鼓掌皆称快。岂知称快人,当年亦此态。清夜一思量,咄咄真堪怪。此言非臆说,《五王经》所载。凡夫贪爱欲,生生常困惫。无量无边劫,曾见何人代?欲破烦恼军,智者擒其帅。主帅是淫魔,魔死余兵败。更将胎形惨,屈指陈其概。珍重世间人,可一不可再。
《修行道地经》云:
胎成七日,初不增减。
二七日,如薄酪。
三七日,如生酪。
四七日,如熟酪。
五七日,如生酥。
六七日,如息肉。
七七日,如段肉。
八七日,其坚如坯。
九七日,变五泡、两肘、两髀及项。
十七日,续生五泡、两手腕、两足腕及头。
十一七日,复生二十六泡、十手指、十足指及眼、耳、鼻、口。
十二七日,泡相成就。
十三七日,现腹相。
十四七日,生五脏。
十五七日,生大肠。
十六七日,生小肠。
十七七日,有胃处。
十八七日,生二脏。
十九七日,生手掌、足趺、臂节。
二十七日,生阴、脐、颐、乳。
二十一七日,有三百柔软骨,如初生瓠。
二十二七日,如未熟瓠。
二十三七日,坚如胡桃。
二十四七日,生一百筋。
二十五七日,生七千脉,尚未具成。
二十六七日,成如藕丝。
二十七七日,有三百六十三筋。
二十八七日,始生肌肤。
二十九七日,肌肉稍厚。
三十七日,方有皮像。
三十一七日,皮转厚坚。
三十二七日,皮革转成。
三十三七日,耳、鼻、肩、指、膝节成。
三十四七日,生九十九万毛发孔,犹尚未成。
三十五七日,毛孔具足。
三十六七日,爪甲成就。
三十七七日,母腹中有风起,通其七窍。
三十八七日,随其宿世善恶,分香臭二种风,以定容貌、骨节贵贱。
是时不满九月,仅余四日,过四日后,风吹儿体,令其倒悬,头向产门。其有福者,自谓吾投浴池,或堕香花之所。其无福者,自谓或堕高岩,或悬剑树,愁忧不乐。出胎之时,如山合体,受苦无量,由是迷愦,不识去来。儿既长大,适得谷气,其体即生八十种虫(详在后观)。
虫寓观(此观成时,备见此身诸虫猬集,是为初开不净方便门)
秽哉血肉躯,无量诸虫聚。潜伏四大中,其形甚微细。凡夫不觉知,天眼方能觑。静心一返观,男女真儿戏。
《正法念处经》云:
髑髅内有二种虫,游行骨内,常食此脑。
复有放逸虫,住顶上,令人疾病。
复有发虫,住骨外,常食发根。
复有耳虫,食耳中肉。
复有鼻虫,食鼻中肉。
复有脂虫,住脂中,瞋则令人头痛。
复有食涎虫,住舌根,瞋则令人口燥。
复有醉味虫,住舌端,得美食则昏醉,粗食则萎弱。
复有虫名六味,彼嗜此味,我亦嗜此。
复有牙根虫,住齿内,瞋则令人牙痛。
复有四种虫,住咽喉中,令人食时津唾杂乱,咽之入喉,与脑涎合,或生呕吐。
复有虫名抒气,瞋则咽喉闭塞。
复有二种续虫,生支节间,令人脉痛。
复有肿虫,住身内,其虫饮血,自然肿起。
复有嗜睡虫,住周身,疲极归心,人则睡眠。
复有十种虫,行于肝肺,令人得病。
复有二十种虫,行于骨髓,食人精液,欲火常炽。
复有二十种虫,行于阴处,令人消瘦多瞋,下体常臭。
复有十种虫,行于屎溺,形色臭恶,或令人泻,或令闭塞。
(以上八十种虫,俱有名状,详在经文,繁不尽述。)
不净观(此观成时,顿觉男女精血污秽,是为对治淫关方便门)
世间苦恼事,皆从爱欲生。爱心不能断,对色已消魂。水从骨内出,火自眼中腾。心雄胆已泼,业重障还深。平时顾礼义,或复爱声名。到此霎时间,廉耻安足论。鬼神且不畏,名教岂能绳?茫茫一浊世,狱讼渐繁兴。圣贤垂训戒,纸上亦空存。幸有如来教,大开甘露门。示以不净观,欲火化为冰。纵有天仙女,还同癞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