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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进出堡垒等等,尤其要掌握在象背上的战斗技术、马术、战车驾御技
术和弓箭射击技能。士兵们要经常进行检验和参加军事比武。古代印度人认
为只有军队经过良好的训练时,他们才能打仗,未经训练的士兵是无价值的,
有远虑的人民应当适时地训练他们。
作为常备军,印度军人大概领有固定的、正常的薪俸。在《摩诃婆罗多》
的《大会篇》中,那罗陀告诫说,应及时向士兵发送俸给,一刻也不得延宕,
否则将对国家是无益的。在 《摩诃婆罗多》的《萨薄篇》和《和平篇》中也
提到,在远征前夕要提前向军队全体人员发送额外津贴,还对阵亡士兵的家
属赠予粮食。在《往世书》中,士兵的正常薪俸被当作头等重要的大事。
关于军队的编制,在《摩诃婆罗多》中有不少反映,但各篇介绍不一致,
无法从中推断出一个统一的军事编制规则。据《初篇》反映,一头象、一辆
战车、三匹马和五名步兵组成一个小分队,称为波特提;三个波特提组成一
个塞那穆克;三个塞那穆克组成一个怙勒摩;三个怙勒摩组成一个哥纳;三
个哥纳组成一个瓦黑尼;三个瓦黑尼组成一个普利特那;三个普利特那组成
一个杰穆;三个杰穆组成一个阿尼吉尼;三个阿尼吉尼组成一个阿克绍希尼。
阿克绍希尼是最大的军事编制单位,如同罗马的军团,包括21870头战象、
28170辆战车、65610匹马和109350名步兵。以三三编制组成的各部队最终
形成一个阿克绍希尼麾下的整个军队。
但在《备战篇》中又反映了另一种军队编制方法,认为由500辆战车和
500头战象组成一个塞那,十个塞那组成一个普利特那,十个普利特那又组
成一个瓦黑尼。这样,瓦黑尼的总数将达到10万,由5万辆战车和5万头战
象组成。
在《和平篇》中却又介绍了另一种军队编制方法。这样,史诗各篇反映
不一,我们又未发现别的史料文献,古印度军队编制方法难以解释清楚。
古代印度人喜好布置阵法作战,而且阵法多种多样,在《摩诃婆罗多》
所描述的大战中,般度族就经常变换他们的阵法。他们经常采取的阵法有针
阵、苍鹭阵、鹰阵、鳄鱼阵、圆阵、雷电阵等等。有的学者对《摩诃婆罗多》
介绍的阵法经过严密的考查认为,在摩诃婆罗多战争中所采用的阵列,至少
存在四种一般的运动形式,即圆形的、弯曲的、分散的和密集的,同中世纪
英国的纵深密集队形差不多。在佛教文献《四分律》中也提到阵形时说:“阵
①
者,四方阵,或圆阵,或半月形阵,或张甄阵,或函相阵。”布阵的战法,
到孔雀帝国时代已退居次要地位,而代之以新兴的利用战争策略来克敌克
胜。
② 玄奘:《大唐西域记》,章巽校点,1977年版,第38页。
① 转引自马俊达《古代印度军事制度》,加尔各答,1955年版,第39页。
① 《佛本生经》,Ⅱ,NO。283;Ⅳ,NO。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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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国时代的国王们仍然发扬利用军旗和军乐来鼓舞战士士气和斗志的传
统。此时的军乐器主要有贝壳、小鼓、罐鼓、铜钹和阿纳卡等。作战和行军
时,古印度也如中国一样,军旗到处飘扬。《摩诃婆罗多》把军队就称为
Dhvajini,意即“旌旗的队伍”。古印度还有乐器发号施令指挥战斗,用吹
海螺的声音表示战斗的开始,日落后的鼓声表示战斗的结束,出征时则以敲
铜锣为令。
②行军和野营。印度军队的行军和扎营很有特色。《摩诃婆罗多》和《往
世书》中都介绍了军队行军的原则,当进攻的准备不足或和谈正在进行时,
应采取慢速行军,否则应采取急行军。军乐和战鼓齐鸣是印度军队行军的经
常特征。在《摩诃婆罗多》的《备战篇》中对般度族军队的行军有生动的描
写:
“由四种传统的兵种组成军队,在激昂的海螺声中,在擂鼓和不断高声
呐喊中参差不齐地行进。身着全副盔甲的怖军和若干骑兵作先头部队走在队
伍的前面。第二队是普罗波德克和般阇罗。国王位于行军纵队的中央,前后
护拥着装满粮秣、帐篷、财宝箱、武器和机械的大小车辆。紧随国王之后前
进的是以骑兵为首的主力军队。军队的运动引起那样惊人的响声, ‘像是新
月之日高潮涌来那样深沉的吼声’。”①
伴随着般度族军队的还有由医生和护士组成的野战卫生队。当行军停
止、决定扎营时,一般要选择靠近森林或河边的地方。在《摩诃婆罗多》的
《备战篇》中曾对居楼族的营地作了以下描述:
“在占地五由旬多的宽阔的地域内,还包括有无数帐篷和贮存有粮食和
武器的大帐篷。营地周围还有轮流值班的军队担任哨兵和巡逻的任务。除了
战斗人员之外,两个营地(居楼族和般度族)还住有大量的和混杂的非战斗
人员的队伍,如吟唱诗人、颂扬者、祭司、拍卖者、商人、妓女和妇女行列。”
②
③兵器和防护装备。在列国时代,印度人的兵器的种类多种多样。在《往
世书》中曾提到,苏姆波进军时带有86种不同的武器和84种不同的棍棒。
有的学者在经过深入研究后,提出一些比较常见和重要的兵器有弓、箭、矛、
标枪、锤矛、攻防机械、战斧、铁饼,通常设置在堡垒或城堡的墙开口门上
的百火神箭以及武器等进攻性兵器,还有盾牌、衣甲、金属盔甲、护颈、射
箭手套等防护装备。
这些进攻兵器的防护装备因兵种而异。骑兵佩有剑和长矛;步兵主要持
有矛、斧、弓箭和匕首;象兵主要使用弓箭,也佩有剑和斧,以便需要时使
用;车兵则主要使用弓箭和标枪。因衣甲装备既沉重又昂贵,因此步兵和骑
兵很少身披甲胄。而车兵和象兵则往往使用甲胄护身,因为他们在战场上是
打击的主要目标,随时有遭受弓箭射杀的危险。
④史诗和文献中的军事法规。从列国时代起在印度出现了为一般所公认
的军事法规。史诗和别的文献中提供了宝贵的军事法规资料,它接近于现代
国际法所规定的战争法。它注重强调不打击没有武器的、力不均衡的和倒下
的敌人;惩罚破坏纪律和背叛者,奖励有功人员;对战俘实行人道;在特定
条件下不掠夺敌人财物,对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区别对待等等,闪耀着人
① 转引自马俊达《古代印度军事制度》,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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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道主义的光芒。史诗中记载了某些重要的法规如下 :
身穿甲胄的战士不应同未着衣甲的刹帝利战斗(《摩诃婆罗多》《和平
篇》)。
骑兵不应攻击车兵。这一原则的根据是战斗应在均等的条件下进行(《摩
诃婆罗多》《和平篇》)。
不应使用带毒的和带钩刺的箭。不应用箭射杀无助的、麻木的或战败的
人 (《摩诃婆罗多》《和平篇》)。
不应杀害因恐惧而藏匿起来或只是个旁观的非战斗人员 (《罗摩衍那》
《战斗篇》)。
不应杀害一个放下了武器而求饶的敌人。应优待战俘。应给予成为战俘
的未婚女子以周到的待遇,直到一年后遣送她们回家(《摩诃婆罗多》《和
平篇》)。
对头发散开的人,对面向别处而不是面向对手的人,对合起掌来既无箭
又无甲胄的人,对武器损坏的人和婆罗门,不应杀害 (摩诃婆罗多》《迦尔
纳篇》)。
有病的和受伤的人,应给予照顾 (《摩诃婆罗多》《和平篇》)。
法典不允许在交战中暗箭伤人 (《摩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