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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二 释理
理则隔历三谛。
三谛、真俗中也。乃至一字,有一字之义理。一句、亦如是。一大藏亦然。皆所诠之义理也。以令众生,知得本来三谛,天然之性矣。言隔历者,三不即一故。
○子三 释智
智则三智次第。
道种智,别在当教。一切智,一切种智,亦应有。藏生空智,以十信人同藏故。通如幻智,以十住人同通故。前既能了知义理,必须用观智之功照察之,令其烦恼伏断。见思虽在六根门头,如野马游云,亦能以智力念念返照。则天然之体,久久自现。如太虚空,湛寂常恒。言次第者,指住行向人发智,次第不同故。
○子四 释断
断则三惑前后。
三惑者,见思、尘沙、无明。尘沙无明,即界外见思也。既能以观智得力,必能断一切烦恼。如当教众生根性,三惑次第而断之也。谓十住断见思,十行断尘沙,十向伏无明,十地断无明。
○子五 释行
行则五行差别。
历尘沙劫,行诸波罗蜜,自行化他也。五行者,谓天行、圣行、梵行、病行、婴儿行。别教大士,用次第五行,不同圆人不次五行耳。
○子六 释位
位则位不相收。
三十心伏无明,是贤位。十地断无明,是圣位也。所谓初地不知二地事,乃至等觉不知妙觉事,不比圆人,一位具知一切位也。
○子七 释因
因则一因迥出,不即二边。
别教初心,虽是信仰中道,但闻名而仰信。其实所信之理,犹是但中佛性。但知其理不变,并不知有随缘之能。故取喻如云外之月,故云一因迥出。不即二边,指正因不具缘了,所以云不即也。
○子八 释果
果则一果不融,诸位差别。
即前所云,初地不知二地等,故云诸位差别。
○壬二 释所诠义
○癸一 诠谛缘度
此教诠无量四谛(苦有无量相,十法界不同故。集有无量相,五住烦恼不同故。道有无量相,恒沙佛法不同故。灭有无量相,诸波罗蜜不同故。)亦诠不思议生灭十二因缘(枝末无明为分段生因。根本无明为变易生因。)亦诠不思议六度十度(于第六般若中,复开方便愿力智四种权智,共成十度。一一度中,摄一切法。生一切法,成一切法,浩若恒沙。)
○癸二 诠谛理
亦诠显中二谛(幻有幻有即空,皆名为俗。不有不空为真。)亦诠圆入别二谛(幻有幻有即空皆名为俗。不有不空,一切法趣不有不空为真。)亦诠别三谛(开俗为两谛,对真为中,中理而已。)亦诠圆入别三谛(二谛同前,点真中道具足佛法。)
○癸三 诠因果
开示界外钝根菩萨,令修次第三观(先空、次假、后中。)出分段变易二种生死,证中道无住涅槃。
○癸四 诠六即
○子一 总标
亦于当教自论六即。
○子二 别释
○丑一 理即
理即者,但中也。真如法性,随缘不变。在生死而不染,证涅槃而非净。迥超二边,不即诸法。故依圆教,判曰但中。
六即者,谓理即佛,名字即佛,观行即佛,相似即佛,分证即佛,究竟即佛。盖理即者,通途而言也。此理,上与诸佛同,下与众生共。人人本有,各各不无。圣凡虽别,理体却同。理固无差,迷悟天渊。此教,但有即名,犹无佛名。直至分证,方云即佛。以前不知,后方知故也。故知理虽均等,而众生迷重。不达理之所在,常随业境流转。长劫茫茫,不识归理之要。
若论四教之理,各各不同。藏、偏真。通、真谛。别、但中。真俗不相即也。圆教、不思议法性之理也。若论今之别教八法,别前别后。远离真俗之外,迥出空有之表。如云外月,其不知离空无月,离边无中。故后教斥之为但者,此耳。中不即二边,真俗不融于中隔历,次第孤零,直显一中。且不能具一切法,是当教之但中也。称真如法性者,起信论云: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所谓心性本不生灭,一切诸法,依妄念而有差别。若离心念,则无一切境界之相。是故一切法,从本以来,离言说相,离文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易。不可破坏,故名真如。所谓法者,一切法之相也。所谓性者,一切法之性也。法性□在法相中,法相含有法性在。故举手所指,纵目所观,无非一切法也。又无非不是一性也。若论真如之体,真名不妄,如名不异。以不妄故,有随缘之功。以不异故,有不变之能。今教但能知随缘而不变,不能知不变而随缘。所谓随缘者,随迷悟之缘也。不变者,一念回光,便同本得是也。如楞严观音呈耳根圆通,所谓从闻思修,入三摩地。初于闻中,入流亡所等。可见耳根具有随缘之用,而体实不变也。盖见闻觉知之性,与明暗色空之相,即以一耳论。所谓钟鼓等声,击则声生,不击则声灭。二俱是相。一动相,一静相。动即生相,静即灭相。是有生灭。耳根随其缘时,闻性何尝变哉?余根例知。在迷,随迷缘。在悟,随悟缘。在凡,随凡缘。在圣,随圣缘。在生死,为随染缘。在涅槃,为随净缘。随缘,相也。不变,性也。圣不能高。凡不能下。迥超二边。不即空有。离二边而谈中,依圆教斥曰但中。
○丑二 名字即
名字即者,解义也。仰信真如法性,凡不能减,圣不能增。但由客尘覆蔽,而不证得。须先藉缘修,助发真修,方可□证。
次曰名字即者,或由经卷研究所得。或从知识指导之益,方信本有佛心,未曾离却。如衣里明珠,常在不失。虽信有佛性,依稀仿佛,相似不真。故须先藉空观以缘修,伏四住烦恼。次修假观,伏尘沙无知。然后方起中观之真修,真修伏无明,全赖缘修之力而助发也。
○丑三 观行即
观行即者,外凡十信位也。一信心,二念心,三精进心,四慧心,五定心,六不退心,七回向心,八护法心,九戒心,十愿心。既先仰信中道,且用生灭因缘观,伏三界见思烦恼,故名伏忍。与通干慧性地齐。
既闻佛性之名,不能全性而起观。但仰信而已。先修空观以伏见思,即入信位。信位有十:一信心。仰信真如。以钝根大士,不能依如信起观,先藉空观以为缘修。作意缘空,依空习观。调伏妄心,信顺不疑,名信心。二念心。依前缘空,妄念不起。念起即照,不散不昏。二六时中,常忆常念。即念即照,得无遗忘,名念心。三精进心。仍依前观,不杂余思。自觉观念精纯,惟进无退,名精进心。四慧心。依前精纯观念,真理渐明。明相现前,慧心朗耀,名慧心。五定心。前慧心虽朗,杂念微生。无定摄持,念起即散。故须放下念头,安然习定。名定心。以上五心,即成五根。以信能伏疑,进能伏怠,念能伏昏,慧能伏痴,定能伏散。以五根力,如木钻火。火虽未发,暖相先彰。大似藏教暖位,义相似也。六不退心。前位暖相,既已现前。不得刹那间断,惟进无退,直造其巅,名不退心。大似顶位。七护法心。既至其巅,正在百尺竿头,护即是心,法即是境。心冥于境,如鸡抱卵。常护常持,刹那不得失念忘照,名护法心。似忍位也。忍有三位,此下忍耳。八回向心。以心境相冥之力,回光返照,摄境向心。心无心相,境无境相。心境相泯,未得忘情。自觉有力,名回向心。此中忍位也。九戒心。此心境泯合之力,不敢一念妄动。如持浮囊,以渡大海。即乞一丝,不肯暂舍。以舍一丝,即有丧身之危。即此便名戒心,乃上忍位耳。十愿心。功用至此,犹未破惑。因未破惑,急须发愿。愿为第一增上之缘,亦即入道之大导师。如梵网经三十五云云。如藏教之世第一位,以上十心之功,伏三界见思。至第十心功用之极,承斯宏愿之力,一念增进,即破见惑矣。以观行位,即以生灭因缘为观。吾人现前一念,全依境界而有。外境若无,内心亦泯。心境异名,其体互依。以心照境,则心因境发。依境发心,则境因心缘。行人于此心境交偶之际,从境发智,以智照境。境智融即,理事交映。钝根生空智下手,利根无生智下手。任运破惑而前进也。释十信竟。
○丑四 相似即
○寅一 标
相似即者,内凡三十心,三贤位也。
○寅二 释
○卯一 十住
初十住者,一发心住。断三界见惑,与通见地齐。二治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贵住。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断三界思惑尽,与通已办地齐。八童真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顶住。断界内尘沙,与通佛地齐。此十住名习种性(研习空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