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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主义批判-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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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门拒虎,后门进狼。道心惟微,人心惟危;危微之几,一念而天旋地转,上下易位,诚哉其难也,至于人之颠倒相,亦至繁而至迹,愈强而愈烈。”此当为人类应知废然而返,向神认罪悔改之时机。惜唐氏仅知其病,不肯求医,明知“去其颠倒,实难乎其难”,反斥知病求医,悔改皈主者,为“高级颠倒”;把他自己“颠倒”之见,偏“视为正”。卒至以伪乱真,以是为非,以祸为福,敬鬼渎神;重人道,薄天道;甚至以地狱与天堂合流,以地狱与天堂,可以“相代,相错杂,而更无一念知其分别。”是乃因罪恶侵犯人生,所生之根本颠倒相。此诚如英儒柏克莱氏(Berkeley)所云“哲学家(唐氏)撒尘天际,自陷迷罔,”反斥他人“陷于颠倒”。郎布罗梭尝举“无数西方天才的生活,来证明天才与疯狂同根,”“此诚古今天才哲学家之悲剧!”(以上所引俱见唐著人生之体验续编)作者有爱唐氏,雅不欲与其有所论辩,(以语论辩,当待专书)兹仅引其自道之言,以自证其言之乖谬,不能自圆其说,而“自陷迷罔”,从而促其反省,平心检讨耳。

    “有一条路,人以为正,终至成为死亡之路。”(箴十四12)“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太七13~14)人生的大道,“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太十一25),愿今之学者,谦卑痛悔,始能“去其颠倒”,认识真道;找到生路,认识天父。日夜祷之!

    〖六、基督教的人生观〗

    1。人类的本真与原罪

    人类的生命,从何而来,究将何往,可说是人生最应探究的大问题,而芸芸众生,却类都对之不求甚解,甚至以为无关痛痒,漠不经心。而古今中外的哲学家,宗教家和科学家,虽著书立说,汗牛充栋,惟他们的思辩和假说,却都不能提供圆满的答案。圣经里面记载:“上帝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一26)这乃是我们的造物主自己的启示和见证,乃是对这个问题最可信的答案。我们从他而来,还要回到他那里去。我们人类,本有上帝儿女之尊荣与自由;宇宙万物,莫与伦比。乃近代进化论者,‘认兽作父’,竟把人类当作猿猴的后裔,以神子的尊荣,沦为一般的畜类。而事实上,我国学者,如胡适之先生等,确实教导国人,把人类当作“动物之一种”,“与狗猫并无种类的不同”。(见上节引)事之荒谬,孰逾于此;乃我国人,犹复尊若圣贤,台湾犹为他建造铜像,宁不可怪!这并非我们仅从宗教立场,固事抨击胡氏;即近代著名科学家,如培根,牛顿,赫胥黎,凯柏勒(Kebles),汉勒台(Faraday),凯尔文(Kelvin)诸氏,皆已一致斥进化论之谬妄。而达尔文本人,到了晚年,也读经后悔,恨不得收回其著作。诚如赫胥黎说,人与禽兽,各有其截然独立,无可混淆的分界。(经云:‘各从其类’创一21)氏又谓人与猿猴之隔,乃无限量,仅就灵性道德而言,人类乃永居万物之上。进化论者,虽遍游寰宇,欲觅一动物,可列于人猿之间,以为媒介,却终不可能;此即所谓‘缺少之环’(MissingLink)。实足证明,圣经记述,信而有征;‘各从其类’,无可混淆;人兽分际,永难泯灭也。

    人类之本真,原有上帝的形像。此所说的上帝的形像,乃是指上帝的公义,圣洁,仁爱,良善的本相而言。析言之,人类在堕落犯罪之前,乃原有灵性,有智力,有天良,有道德,有宗教信仰,此乃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的特性。人类的受造,奇妙可畏;即就躯体而言,其五官百体,已令人不可思议。(参看诗一三九14~15)上帝在伊甸园中向始祖显现,后向众先知显现,最后藉主耶稣基督在肉身显现,都是人体,而不藉其他物类(而不像神怪小说,有猪精,猴精,蛇精各种奇形怪相),当有其无限神圣奥秘的深意。故人类虽有肉体,但恶的根源,非在肉体;人之大患,并非“为吾有身”;(道德经十三章)而人的身体,亦非如佛家所说是甚么因缘和合的幻相,更非三界流转六道轮回的产品;而乃是“圣灵的宝殿”,“公义的器皿”。所以人类不当妄自菲薄,咒诅其身。语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何况这乃是我们天父的形像。诺斯底派(Gnosticism),以物质为万恶之源,认为我们这属地的身体,乃是痛苦烦恼的根源,因此认为脱离肉身,乃是人类得救的要道,实为一个严重的异端。基督徒乃是天上的国民,我们的灵,魂,身子,乃都蒙保守,在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我们这卑贱的身体要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参腓三20~21;西三4;帖前五23;约壹书三2)使徒约翰所写的福音,虽是强调主耶稣的神性;但他的书信,却有另一个任务,乃在斥责那否认“主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约壹四2),乃是敌基督者。(详见拙著‘基督论’)

    关于人性善恶问题,世人论辩,不得要领,乃以不知问题的关键,在始祖之堕落,人类既是照上帝形像造的,始祖堕落以前,其本性乃是纯善,其仁爱,圣洁,公义,良善,概与上帝相似。上节所举的有些学者,认为“人类自性中本来具有无限无穷美善神圣之价值”,应指始祖没有堕落以前的境况而言。那时人类的灵性肉体,相洽无忤,灵命健全,绝无不良的情欲;在伊甸园中,与神交契,同居同行(创二15~16),真是“顶天立地”,‘俯仰无愧’;不必藉裙遮体,不必躲避神面(创三7~8),那时真是名副其实,实为万物之灵,全地万物,亦归其掌管统治(创一28;二19)。但是,从始祖堕落以后,便自惭形秽,‘赤身裸体’,要编造“无花果叶的裙子”,(老子所斥的‘仁义智慧’,以及凡俗的礼仪宗教,便似这裙。)以求遮蔽其丑恶;结果却是无用,还是“躲避耶和华的面”,不敢正视圣洁的真神,终至被逐出伊甸,丧失乐园(创三7~8;28)。这不是神话寓言,而乃是人类最惨烈的悲剧,最严重的问题;这乃是人类本性,善恶圣罪;人类命运,祸福生死,分辨的大关键。乃世之学者,昧于此点,徒作性善性恶之争辩,以及‘明性见心’,‘归真返璞’之空想,又何怪其心劳日拙,无裨世道。

    人类犯罪的结果,不但灵性堕落,天良泯灭,心地昏暗,灵眼失明,不能认识上帝,不能施行公义;受制于魔鬼的权势,作了罪恶的奴仆;“终日思念,尽都是恶”(创六5)“都是情欲的事,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加五19~21);而且地也受了咒诅,长出荆棘蒺藜,人类必终身劳苦,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妇人怀胎,生养儿女,也必多受痛苦(创三16~19)。“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壹五19)“受造之物,受了败坏的辖制,服在虚空之下,失去了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一同叹息劳苦,直到如今,”(罗八18~22)无由自拔。佛教所说的苦谛,固为千真万确之事;可惜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徒见人类病态之浮表,而未找到病症的根源,故其救法,祗是扬汤止沸,而未釜底抽薪。

    人类犯罪最可悲的结果,乃为死亡。“罪的工价乃是死”。(罗六23)这死亡的意义,不如一般哲学家宗教家所了解的那样简单,这不仅是肉体的死,归入尘土,而且又是属灵的死,和上帝的生命,脱离了关系;这不仅是一次的死,而且还有更严重的第二次的死!(创三19~24;来九27;启廿一8)道家看破了生死大关,以生为大患,死为解脱;以生则心为形役,死则安息自由,重归其天地自然的老家;但这仅是一种泛神哲学的空想。近人习于‘精神不死’,‘浩气长存’的旧说;又复惑于西洋学者所谓‘大我’,‘社会我’,“精神我”种种的俗见,以为人类祗须立言立德,则‘琴亡乐存’,不必恐惧死亡,无需追求‘永生’。而且以为虽死犹生,迷即是悟,无明即真如,烦恼即涅磐;甚至以为“天堂地狱,可以结婚生子。”(语见钱穆:人生十论;唐君毅:人生之体验续编)但是这些‘自我陶醉’的设词,仅是一种灵魂自杀的安眠药;这种讳疾忌医,麻醉心理,自慰自误的办法,终不能挽救人类永远沉沦的命运。

    2。人类的重生与永生

    世人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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