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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近代前期哲学思想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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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维特兄弟正是他的朋友,于是鼓励他参加争论,撰写文章,他也真的不负 

  朋友所望,便写了那部举世闻名的《神学政治论》。 

       以斯宾诺莎的经历而言,他只是一个平凡而又平凡的荷兰公民;但以他 

  的道德、学问而论,他却是一位德高品洁的伟人。如常人一样生活,却做着 

  大不寻常的事业。但他不因为做着不寻常的事业而在道德方面放纵自己,认 

  为自己是个超常的人,甚至自封天才,以为可以无所顾忌。他绝不如此,而 

  且一生一世,也没有刻意表现、矫情做作之嫌。这方面,不但培根、莱布尼 

  茨这两位于道德有亏的人无法和他同日而语,就是任何一位西方近代史上的 

  思想人物都难于与之比肩。他临终时,身边只有280培拉,而这280培拉正 

  是他要留下还债的。他死后,一位理发匠痛哭失声,诉说自己欠斯宾诺莎的 

  钱还没有还哩!一个临终之际,依然忘记别人的欠款而记着自己的债务的人, 

  纵然他并非道德模范,也一定与常人不同。 

       斯宾诺莎的道德风范,尤其突出地表现在他对自己信念的忠贞上。在他 

  生活困苦无着时,德国的选帝侯卡尔·路德维希曾建议他去海德堡大学任教, 

  而且答应他有研究哲学的自由,只要他不反对合法的宗教即可。但是他虽然 

  非常需要一份富裕平静的生活,更需要保持自己的纯洁信仰。他因为弄不清 

  不反对合法宗教究竟包括什么含意,而拒绝了选帝侯的建议。他于自己的信 

  仰,可谓“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 

       非但如此,他对自己的学说和信仰尤其充满信心。他可以说是一位精神 

  富豪。他不是因为物质财富而自信,而是因为信仰坚定而自信。他自信,所 

  以他不怕挫折,在挫折和打击面前表现得从容不迫,镇定自若。他年纪轻轻 

  就被开除教籍,这对他当时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时刻,然而他的表现依然远远 

  胜过他的那些有权有势的对手。他们尽管有权有势,却既无克制,更无修养, 

  不但情绪激动,而且暴跳如雷。他们不但开除了斯宾诺莎的教籍,而且还要 

  向他诅咒。据《旧约》记裁,这样无昼无夜的诅咒可以出现使被咒者让一头 

  野兽咬死的奇迹。他们发誓,“要日日夜夜诅咒他。要在他睡时和醒来时诅 

  咒他。要在他进进出出时诅咒他。上帝决不宽恕他,要让雷电和复仇之火烧 

                                                            ① 

  死这家伙,要让法典上所载明的一切诅咒落在他头上”,如此等等,并且在 



① 《近代哲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年版,第163 页。 


… Page 121…

  来了这一大篇粗俗不堪的诅咒之后,还居然以庄严的口气宣判说:“任何人 

  都不得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与他交往,不得对他表示任何好感,不得与他同 

  住一屋,不得与他同在两米的距离之内,不得读他著述和书写的任何东西。” 

  ② 



       与这种粗暴不堪、强辞夺理的态度迥然不同,斯宾诺莎表现得十分平静, 

  既平静又从容。他答复他们说: 

        “很好,这样他们就不能强迫我做我本不愿做的任何事情了,假如我不 

  担心诽谤的话。既然他们要这样干,我将愉快地走我自己的路,我带着宽慰 

  的心情离去,比早年离开埃及的希伯来人更为无辜。虽然我的生活不比他们 

  更有保障,但我不拿任何人一点东西,并且,不论将有什么样的不公正落在 

  我的身上,人们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对我指责的,我可以以此而自豪。” 

       唯有对自己的信仰满怀自信的人,才能有这样的胸襟;唯有有这样胸襟 

  的人物,才配称以“道德文章”四个大字。 

       仅从斯宾诺莎的哲学本身考虑,他也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他身为犹太 

  族人,又生活在十分传统的犹太商人家庭,接受正规的犹太文化教育,他对 

  希伯来文化自是谙熟于心的。但他又是生在荷兰长在荷兰的一代新人,他对 

  欧洲包括希腊文化和欧洲近代资本主义文化同样有精深的了解。因此,他的 

  学说背景可以说是希腊文化与希伯来文化的有机结合,他不是作为局外人, 

  硬把它们勉强扯在一起,而是非常自然地让两股清泉汇于一处。这两种文化 

  同时出现在他的著作中,不但没有人为的痕迹,反而十分流畅自然——仿佛 

  它们原本就该如此。 

       他的哲学又是英国经验主义和大陆唯理主义相结合的产物。对经验哲 

  学,他心有所望,习有所成。而这一点正是大陆哲学家乃至17世纪绝大多数 

  哲学家所缺乏的。无论是他的前辈还是后辈,几乎毫无例外地在这种哲学体 

  系中采取排他立场。直到法国启蒙主义哲学起来,这种情况才得以根本改变。 

  而在斯宾诺莎身上,却不存在这个问题。他既是霍布斯哲学的发展者,又是 

  笛卡尔哲学的继承人。他熟悉和借鉴了他们的学说,又没有丧失自己学说的 

  独立品格。 

       他和霍布斯同样开始用人的眼光看国家,但两个人得出的结论却截然不 

  同。霍布斯看到的是专制——他认为君主专制好;斯宾诺莎看到的则是民主 

  ——他认为民主制才是最好的。 

       他和笛卡尔同样重视数学——几何学的作用,并给它们以方法论的哲学 

  普通性地位。但是,笛卡尔强调的是思维,他重视的却是人。笛卡尔既要思 

  维又要上帝,他却认为上帝即是自然。对此,黑格尔早有明见,他说:“斯 

  宾诺莎作为一个犹太人,完全抛弃了存在于笛卡尔体系中的二元论。他的哲 

  学在欧洲说出了这种深刻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精神,无限者与有限者在 

  神中合一,而并不把神看成一个第三者,乃是东方的流风余韵。东方的绝对 

  同一观被他采取和纳入了欧洲的思想方式,特别是欧洲的哲学,尤其是直接 

  纳入了笛卡尔哲学。”① 

       斯宾诺莎的哲学理论,不仅文化背景宽泛坚实,而且他的学识同样十分 

  渊博。他不但对培根、霍布斯、笛卡尔等同代人物的学说十分熟悉,且有精 



② 转引自《斯宾诺莎研究》,人民出版社1993 年版,第35 页。 

① 《哲学史讲演录》第4 卷,商务印书馆1983 年版,第95 页。 


… Page 122…

  湛研究,而且对古希腊一些著名学者的著作也有很深的造诣。他对数学、医 

  学、物理学均有研究,对于光学,更是既有理论,又有实践。他的语言学研 

  究,远非一般思想家可比,他写的《希伯来简明语法》、《论虹的代数测算》 

  和《机遇的计算》都是颇有价值的科学论文,此外,他还是近代史上第一位 

  用历史方法研究《圣经》的人。虽然,论其在科学史上的地位,他不是笛卡 

  尔、莱布尼茨的对手,但他的研究方法,确实代表了西方近代哲学发展的某 

  种方向。 

       斯宾诺莎是近代哲学家中的典范,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对道德的重视也 

  确乎超过了他那时代中的任何一位同行。笛卡尔对道德并非不予认同,只是 

  立论平庸,不见多少特色;霍布斯则是认定人性恶的,在他眼里,道德并非 

  要事,唯有强权下的契约关系才是最重要的。斯宾诺莎则不同,他不但认为 

  笛卡尔哲学与霍布斯哲学的一些重要内容可以相互结合,而且他本身就是一 

  位特别强调善与美相结合的哲学家。笛卡尔重真而轻善,霍布斯重法而轻德, 

  唯有他将二者的关系结合得最好。在这点上,大约只有后边的康德才真正超 

  越了他。 

       如果我们作个假想,请霍布斯、笛卡尔、斯宾诺莎各选一位希腊神话中 

  的人物作为自己的偶像,那么霍布斯大约会选阿波罗,笛卡尔会选维纳斯, 

  斯宾诺莎则多半会选普罗米修斯。如果请他们三位各选一位中国古人作朋 

  友,霍布斯八成会选董仲舒,笛卡尔大约会选王阳明,斯宾诺莎无人可选, 

  差强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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