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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车籍马,籍,疏其毛色岁齿,以备军用。
'疏'“赋车籍马”。○正义曰:赋与籍,俱是税也。税民之财,使备车马,因车马之异,故别为其文。
赋车兵、车兵,甲士。徒卒、步卒。○卒,子忽反。
'疏'“赋车兵徒卒”。○正义曰:车兵者,甲士也。徒兵者,步卒也。知非兵器者,上云“数甲兵”,下云“甲楯之数”,故知此兵谓人也。刘炫云:兵者,战器。车上甲士与步卒所执兵各异也。《司兵》“掌五兵”,郑玄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又曰“军事,建车之五兵”,郑玄云:“车之五兵,郑司农所云者是也。步卒之五兵,无夷矛,而有弓矢。”事或当然。
甲楯之数。使器杖有常数。○楯,食准反,又音尹。杖,直亮反。既成,以授子木,礼也。得治国之礼。传言楚之所以兴。
十二月,吴子诸樊伐楚,以报舟师之役。舟师,在二十四年也。门于巢。攻巢门。巢牛臣曰:“吴王勇而轻,若启之,将亲门。启,开门也。○轻,遣政反。我获射之,必殪。殪,死也。○射,食亦反,下同。殪,於计反。是君也死,彊其少安。”从之。吴子门焉,牛臣隐於短墙以射之,卒。○疆,居良反。
楚子以灭舒鸠赏子木。辞曰:“先大夫蒍子之功也。”以与蒍掩。往年楚子将伐舒鸠,蒍子冯请退师以须其叛,楚子从之,卒获舒鸠。故子木辞赏以与其子。
晋程郑卒,子产始知然明,前年然明谓程郑将死,今如其言,故知之。问为政焉。对曰:“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子产喜,以语子大叔,且曰:“他日,吾见蔑之面而已,蔑,然明名。○鹰,於陵反。鹯,之然反;徐又居延反。语,鱼据反。今吾见其心矣。”大叔问政於子产。子产曰:“政如农功,日夜思之,思其始而成其终。朝夕而行之,行无越思,思而后行。○朝如字。如农之有畔。言有次。其过鲜矣。”
卫献公自夷仪使与甯喜言,举复国也。甯喜许之。大叔文子闻之,大叔仪也。曰:“乌呼!《诗》所谓‘我躬不说,皇恤我后’者,甯子可谓不恤其后矣。皇,暇也。《诗·小雅》。言今我不能自容说,何暇念其后乎?谓甯子必身受祸,不得恤其后也。○说音悦,注同;《诗》作“阅”,容也。
'疏'“我躬”至“我后”。○正义曰:□《诗·小雅·小弁》之篇。
将可乎哉?殆必不可。君子之行,思其终也,思使终可成。思其复也。思其可复行。《书》曰:‘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逸《书》。
'疏'“书曰”至“不困”。○正义曰:《尚书·蔡仲之命》云:“慎厥初,惟厥终,终以不困。”此所引者盖是彼文,学者各传所闻,而字有改易,或引其意,而不全其文,故不同也。
《诗》曰:‘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一人以喻君。○解,佳卖反。今甯子视君不如弈棋,弈,围棋也。。○弈音亦。棋音其。
'疏'注“弈,围棋”。○正义曰:《方言》云:“围棋谓之弈,自关东齐、鲁之间皆谓之弈。”此戏名之曰弈,故《说文》弈从廾,言竦两手而执之。孟子称弈秋善弈,秋人自以善弈而著名也。棋者,所执之子,故云“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谓举子下之不定,则不胜其耦,是棋为子也。以子围而相杀,故谓之围棋。沈氏云:围棋称弈者,取其落弈之义也。
其何以免乎?弈者举棋不定,不胜其耦。而况置君而弗定乎?必不免矣。九世之卿族,一举而灭之。可哀也哉!”甯氏出自卫武公,及喜九世也。
【传】会于夷仪之岁,齐人城郊。(在二十四年。不直言会夷仪者,别二十五年夷仪会。○此传本为后年修成,当续前卷二十五年之传后,简编烂脱,后人传写,因以在此耳。郏音古洽反。别,彼列反。)
'疏'注“在二”至“仪会”。○正义曰:凡传却言前事者,皆举时事为验。二十四年、二十五年,频年会于夷仪,恐其事无以相别,故复言“齐人城郏”,以明秦、晋为成在二十四年也。不直言“齐人城郏”者,以其非经故也。此已连经举之,故下文乌馀奔晋,直举城郏之岁,不言会于夷仪。
其五月,秦、晋为成。晋韩起如秦莅盟,秦伯车如晋莅盟,伯车,秦伯之弟针也。○莅音利,又音类。车音居。针,其廉反。成而不结。不结固也。传为后年脩成起本,当继前年之末,而特跳此者,传写失之。○为,于伪反。跳,直雕反。传写,直专反,一本作“转”。
'疏'注“不结”至“失之”。○正义曰:《汉书·艺文志》云:“《左氏传》三十卷。”则丘明自分为三十也。丘明作传,使文势相接,为后年之事,而年前发端者多矣。文十年传云“厥貉之会,麇子逃归”,十一年云“楚子伐麇”,宣十一年传云“厉之役,郑伯逃归”,十二年而云“楚子围郑”,皆传在前卷之末,豫为后卷之始。此为后年修成,发其前成,不结其事,与彼相类,不宜独载卷首,知其当继前年之末也,而特跳出在於此卷之首者,是传写失之也。学者以此语字多,欲今与下相接,故辄断彼末写於此首,后人因循不敢改易,故失之。言失其本真也。《说文》云:“跳,跃也。”谓足绝地而高举也。魏晋《仪注》:写章表别起行头者,谓之跳出。故杜以跳言之。
□《春秋左传正义》□注 晋·杜 预□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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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卷三十七 襄二十六年,尽二十六年
卷三十七 襄二十六年,尽二十六年
【经】二十有六年,春,王二月,辛卯,卫甯喜弑其君剽。(○剽,匹妙反。)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衎虽未居位,林父专邑背国,犹为叛也。○背音佩。)
'疏'注“衎虽”至“叛也”。○正义曰:叛者,背君之名。嫌无君不得为叛,故注明之。林父畏衎入杀己,以邑先叛。故衎今虽未居位,林父以背国之故,犹为叛也。
甲午,卫侯衎复归于卫。复其位曰复归,名与不名,传无义例。
'疏'注“复其”至“义例”。○正义曰:“复其位曰复归”,成十八年传例也。僖二十八年,“卫侯郑复归于卫”,“曹伯襄复归于曹”,与此卫侯衎皆书其名。成十六年,“曹伯归自京师”,不书名。俱是归国,立文不同,传无义例,史异辞也。
夏,晋侯使荀吴来聘。吴,荀偃子。
公会晋人、郑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渊。卿会公侯皆应贬,方责宋向戌后期,故书良霄以駮之。若皆称人,则嫌向戌直以会公贬之。○澶,市延反。駮,邦角反。
'疏'注“卿会”至“贬之”。○正义曰:僖二十九年,传曰:“在礼,卿不会公、侯,会伯、子、男可也。”是卿会公、侯皆合贬,良霄亦当贬也。但向戌会公巳自当贬,而又有后期之责。仲尼书经方责向戌后期,故书良霄以駮之。书良霄所以责向戌,非是舍霄罪也。若良霄与晋、宋皆贬称人,则嫌向戌直以会公被贬,其后期之责不见,故书良霄名。退宋班,明向戌有二罪也。案春秋诸国之会后至者多,唯退班在下,不褒进先至之人,此直退宋人在郑人之下,於文自足,必特书良霄以駮向戌者,以向戌,宋之执政上卿,鲁公亲自在会,后期而至,惰慢之甚,故特书良霄,深责向戌,异於他例也。
秋,宋公杀其世子痤。称君以杀,恶其父子相残害。○痤,才何反。恶,乌路反。
晋人执卫甯喜。
八月,壬午,许男甯卒于楚。未同盟而赴以名。
'疏'注“未同盟而赴以名”。○正义曰:宣十七年,“许男锡我卒”。甯即锡我之子,嗣立以来,未与鲁会盟而赴以名也。
冬,楚子、蔡侯陈侯伐郑。
葬许灵公。
【传】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针如晋脩成,(脩会夷仪岁之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员。(欲使答秦命。○员音云。)行人子朱曰:“朱也当御。”(御,进也。言次当行。)
'疏'注“御进”至“当行”。○正义曰:言当进待君,受君命也。行人非一递进御。此日,次朱当御,次而不使,是黜之也。
三云,叔向不应。子朱怒,曰:“班爵同,同为大夫。○应,应对之应。何以黜朱於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