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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29。8%即3。864亿日元。海军方面,从1933~1936年的4年中,军事费合计19。973亿日元,其中61%即12。19亿日元,用于舰船、兵器等的生产,而舰船、兵器等制造费的75%即9。18亿日元,用于向民间企业订货,仅以25%即3。01亿日元,用于向官营工厂订货。'〔日〕小山弘健:《日本军事工业的历史分析》,御茶水房,1972年版,第217页。'
由此可以看出,在军工生产中,民营企业所占的比重超过了官营企业。为了准备发动更大规模的侵略战争,日本的军事工业走上了新的发展阶段。
巨额军事订货和军事利润的增长,推动日本老财阀资本迅速转向军事工业方面。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政府指定生产军工产品的企业有110家,其中拥有实力的工厂,基本上全部属于三菱、三井、往友、大仓、久原等老财阀。它们纷纷改变经营方针,扩大军事工业投资,从事军舰、飞机和机械化装备的制造。在经济军事化的过程中,日本政府又扶植了一批与军阀密切勾结,以生产武器和军需品为主的新兴财阀即康采恩。如:日产、日氮、森、日窒、日曹、理研等军人康采恩。这些新兴财阀在军方的支持和扶植下,乘着“军需通货膨胀”的浪潮,迅速发展成为日本军事工业中最富侵略性的一支力量。1931~1936年,民间企业同军事有关的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老财阀为14~26%,主要投资于为军事工业提供原料的基础军需生产部门,而新财阀为50~95%,主要投资于直接生产军火的部门。
在军事工业的带动下,日本的工厂企业由1932年的6。73万个,增加到1936年的9。06万个。日本的工业产值从1930年的59。63亿日元,增至1937年的163。56亿日元。重工业产值在整个工业中所占的比重,由1930年的38。2%(即22。83亿日元),上升到1937年的57。8%(即94。52亿日元),轻工业产值在整个工业中所占的比重,则由61。8%,下降为42。2%。 '〔日〕小山弘健:《日本军事工业的历史分析》,御茶水书房,1972年版,第199页。'
日本已由轻工业为主体的工业,进到了以重工业为主体的工业。至1936年,日本重工业产品的产量,有些已进入世界的前列,船舶居世界第3位,水泥、钢块、生铁、汽车的产量,分别居世界第5、6、7、8位。'〔日〕东京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战时日本经济》,东京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8页。'
从1931年到1937年,某些重工业产品的年产量增长见下表:
1931~1937年某些重式业产品的年产量*
产品1931年1937年增长倍数
钢(千吨)188363522。3
钢材(千吨)166456302。4
石油产品(千吨)112246220。8
汽车(台)434946220。8
造船(吨)1005154281883。3
*'〔美〕战略轰炸调查团:《日本战争经济的崩溃》,日本评论杜,附表c—21、C—22(钢、钢材);〔日〕东洋经济新报社:《昭和产业史》第1卷,东洋经济新报社,1950年版,第61、325、265页(石油产品、汽车、造船)。'
从1931年至于937年,日本陆海军兵器的年生产量,更是有数倍至数十倍的增长,详见下表:
1931~1937年日本兵器年产量*
兵器名称1931年1937年增长倍数
步枪(支)36134275410。8
机枪(挺)54122953。2
火炮(门)904784。3
坦克(辆)1247938。9
飞机(架)41015802。8
军舰(吨)5100517249
*'〔日〕小山弘健:《日本军事工业的历史分析》,1972年版,第175页(坦克);〔日〕安藤良雄:《太平洋战争的经济史的研究》,东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74~375页(步枪、机枪、火炮、飞机、军舰)。'
五、增加在华驻屯军(参见附图15)
所谓驻屯军,是按照帝国主义强加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不平等条约,即1901年八国联军迫使清政府签订之《辛丑条约》建立的。它应允诸国“常留兵队,分保使馆”,“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虞。今诸国驻守之处,系黄村、廊坊、杨村、天津、军粮城、塘沽、芦台、唐山、滦州(今滦县)、昌黎、秦皇岛、山海关。”'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4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版,第32页。' 并对各国驻兵数目作出了规定。
据此,日本编成“清国驻屯军”,在北京、天津等地驻守。但是,日本从1911年起即增加了“北清派遣队”步兵1个营、机枪6个排。1927年4月,又扩大编制在天津成立中国驻屯军司令部。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除上述驻守部队外,又配属了1年轮换制的临时派遣队(步兵2个营及工兵、通信、炮兵等分队)。
1936年,日本随着侵华战争步伐的加快,广田内阁决定再次大幅度地增加中国驻屯军,扩大其编制,在驻屯军司令部下设驻屯步兵旅司令部(辖步兵第1、第2团)、坦克队、骑兵队、炮兵团、工兵队、通信队、宪兵队及医院、仓库等。总兵力由改编前(6月1日)的人员1771名,马174匹,增至改编后(6月10日)的人员5774名,马648匹,兵力增加近3倍。同时,将过去每年的轮换制,改变为永驻制。上述扩充的日军各部队,6月上旬先后在中国登陆,强行部署于塘沽、滦县、山海关、秦皇岛等地,控制战略要点。据1936年9月22日《申报》讯:华北日驻军总数已达1。4万人以上。
日本政府在1936年如此猛增中国驻屯军,是与扩大侵华战争的战略企图相关联的。正如日本陆军参谋部在给中国驻屯军司令官的命令和指示中所指出的那样:增加驻屯军的“目的在于,暗地增强驻屯军的威力,配合帝国外交工作的刷新”,“中国驻屯军司令官为维持停战协定地区的治安,需要时可对该地区行使兵力。”在使用兵力时“应在不声不响之中发挥威力”,驻屯军的“战时任务,比过去稍显积极。”
这就一语道破了此举的用心,增加驻屯军是日本侵华战争全面升级的预兆,是加强战略先遣支队的必要部署,是对中国主权的公然侵犯,而绝不是什么防卫使馆、保护侨民。
当时,任日本驻屯军参谋长的桥本群,在1939年回忆中也承认:“按照条约,在各国驻屯军中日本兵力是很多的,日本驻屯军的兵力在事变前,即1936年6月增加到一个旅,把这样多的兵力放在华北还认为没有关系,我觉得很值得研究。”'〔日〕《现代史资料9·日中战争2》,美铃书房,东京1978年版,第334页。'
日本陆军参谋部有关方面也承认:“如此增加兵力,中国人自不待言,即对住在化北的日本人和外国人,也都给以将对华北以武力推进工作之感。”'〔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大本营陆军部》,朝云新闻社,1969年增印,第375页。'
日本的中国驻屯军猛增兵力后,首先以一部加强原驻兵据点,控制北宁铁路沿线的塘沽、滦县、山海关、秦皇岛等要地,以保障运兵线和后勤补给线的畅通。接着,便谋划对北平实施战略包围的新部署。按照不平等的《辛丑条约》,日本除在北平使馆区可驻守少数的警备兵力外,不得在北平的任何地点驻扎兵力,即使在北宁铁路线,也只允许在指定的地点驻兵警备,通县和丰台两地,是北平东西两面的战略要地,失去该两地,北平即陷于被东西包围的态势。特别是丰台地位更为重要,它是连接平汉、北宁铁路线的交通枢纽,是北平西南的咽喉。
日本将驻屯军开进通县和丰台,这是对中国主权不能容忍的侵犯。这一点就连日本军阀陆军次官梅津美治郎也不得不承认,驻屯军驻守点“根据议定书的规定不能离开北宁铁路而置于通州”'〔日〕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中国事变陆军作战》,朝云新闻社,1983年增印,第78页。' 而丰台即非《辛丑条约》指出的地点,它又是平汉铁路的通道。
1936年5月,日本驻屯军开始在丰台非法建造兵营,并不断派人到中国驻军兵营挑衅制造事端,然后提出抗议,要求第29军从丰台撤出。7月下旬,日本驻屯军步兵旅第1团第3营强行进驻丰台。9月中旬,再次挑起两军枪击事件,逼迫宋哲元从丰台撤出中国驻军。
日本在增加华北驻屯日军的同时,在华中等地也不断增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