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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古代前期科技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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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摩擦也会发热,甚至冒出烟来,这些现象都可能启发原始人发明取火方法。 

         (3)几种人工取火的方法 

        考古学材料中很难找出人工取火的直接证据,更不可能提供出人工取火 

  的具体方法,我们不妨依据一些民族学的资料,对早期人工取火的方法,做 

  适当的推测:①撞击法生火。在现今火地岛的印第安人和格陵兰岛的爱斯基 

  摩人,通常用黄铁矿作锤子打击燧石,使之迸出火花,经过空气中的碳氢或 

                                                      ② 

  碳氢化合物,能产生较大的热量,极易燃着 。我国云南的苦聪人用一种黄石 

                                                ① 

  头击石取火,以芭蕉根晒干作引人物 。这很可能是最早使用的人工取火方 

  法,旧石器时代人们多以燧石、石英、火石等石料制作石器,这些石料在碰 

  砧、锤击过程中都可引起火花,从遗址中出土的干菌化石,有可能是作为引 

  火的物品。 

        ②摩擦生火法。摩擦生火也是古老的人工取火方法,它可能是在旧石器 

  时代晚期,随着钻孔技术的出现而出现的。我国的峙峪遗址和山顶洞遗址中 

  都出土了钻孔的石质装饰品,可想象人们在钻孔制作这种装饰品时,经常碰 

  到由于摩擦生热产生的火花,从而也把它作为人工取火的一种方法。原始的 

  摩擦生火方法一般可分为火钻法、火锯法和火犁法三种。 

        ③火钻法亦称钻木取火法,是土著民族中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方法。简 

  单的火钻是用一根一端稍尖的木棒,垂直放在一块木板上,用双手掌迅速搓 

  动木棒,直到钻成小孔为止。木棒尖端与木板反复迅速地摩擦,可变热生火。 

  在此基础上经人们加以改进,还发明了用绳索或皮条缠绕木棒,拉动绳索的 

                                         ② 

  两端来迅速转动木棒,也可生火 。 

        火锯法有两种,一种是硬火锯,另种是软火锯。硬火锯是用一片木头或 

  竹子在另一木块或竹子上,像用锯子一样迅速地来回摩擦,直到起火,锯屑 

  落在下面的引火物上,很快可取到火。马来半岛,菲律宾群岛、缅甸、印度 

                                                              ③ 

  和欧洲一些地区的土著民族都曾使用过此种方法。软火锯是指用一柔韧的藤 

  条或其他类似的东西,来锯木块或竹子。这种取火方法从印度、马来西亚半 

  岛到加里曼丹、伊里安,甚至欧洲瑞典、德国等一些民族中都曾使用过。 

        ④火犁法亦称棒沟法,即用木棒的尖端在另一块木块沟内摩擦,生热起 

  火。此方法常见于太平洋岛的居民如波里尼亚、美拉尼西亚、伊里安和加里 

                ① 

  曼丹的居民 。 

        中国佤族的摩擦取火,苦聪人的锯竹取火,黎族的钻木取火和景颇族的 

                                                    ② 

  压击取火都与上述取火方法相同或相类似 。 

        根据旧石器时代中、晚期遗迹中的蛛丝马迹,结合民族学的资料,可以 



② 参见吴汝康等《人类发展史》,科学出版社1978 年版。 

① 参见吴汝康等《人类发展史》,科学出版社1978 年版。 

② 参见吴汝康等《人类发展史》,科学出版社1978 年版。 

③ 参见吴汝康等《人类发展史》,科学出版社1978 年版。 

① 参见吴汝康等《人类发展史》,科学出版社1978 年版。 

② 参见宋兆麟等《中国原始社会史》,文物出版社1983 年版。 


… Page 19…

肯定在这个时期,人们已发明了多种人工取火的方法。 

      (4)火对人类历史的影响 

     使用火和人工取火的发明,在现代人眼里也许是微不足道的技术,然而 

在远古时代它却具有重要的意义。火的使用使人类开始吃熟食物,熟食缩短 

了咀嚼和消化的过程,可吸收更多的营养,有利于人体特别是大脑的进化。 

早期人类有洞居的习惯,有了火可以驱除洞内的潮湿、取暖,特别是掌握人 

工取火方法后,人类不仅可在热带、亚热带生活,而且可在温带、寒带存身 

了,从而扩大了人类的活动范围,用火人类可驱赶凶猛的野兽,保护自身的 

安全,甚至围猎野兽,提高人类狩猎的效率。火还是人类制作工具的好帮手, 

如一块大石料经过火烧可以裂开,再行进一步的加工,木矛的尖部经火烧冷 

却后,会变得更坚硬。到新石器时代人们利用火将粘土烧成陶器,到文明时 

代时利用火将矿石炼成金属,可以说火的使用给人类历史的发展带来了深刻 

的影响。 


… Page 20…

                     4。骨、角制品的出现与加工技术的发展 



       动物的骨头和石头、木头一样曾是远古人类用来制作工具的原料。木制 

  工具易腐烂很少被保存下来,而骨器和石器则较多地保存下来,为研究者们 

  提供了丰富的资料。现有的资料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早期,人们就已经利用 

  和加工骨头,到旧石器时代中期,骨、角制品的制作已初具规模。旧石器时 

  代晚期,骨、角器的制作呈现出繁荣的景象。骨制投枪头、鱼镖、标枪、锥、 

  针、装饰品的出现,标志着人们加工骨、角制品的技术,迈上了一个新的台 

  阶。 

       骨、角器的制作方法一般是将动物肢骨、角骨砸碎,选取一定长度或宽 

  度的骨、角片,将其打琢成所制器的雏形,而后再加以刮制,有的还经过磨 

  光、钻孔等程序。砸碎肢、角骨属于第一步加工,其余过程均属于第二步加 

  工。区别骨制品与碎骨主要是根据是否有人工打击、第二步加工和使用痕迹。 

        (1)早期的骨、角制品 

       直立人遗址中出土可靠的骨制品十分有限,也较难辨认。比如关于北京 

  人是否使用过骨器问题,在我国学术界曾进行过多次讨论,但看法不一,一 

  种意见认为:有些碎骨经过带刃石器的砍砸是由于北京人敲骨吸髓所致,但 

  也有许多是北京人制作的骨器,截断的鹿角根既粗壮又坚硬,可作锤子使用, 

  带尖的鹿角可作挖掘工具用。另种意见认为:有的骨骼是被动物咬碎的,虽 

  然有一部分骨骼经人工打碎,但打碎的目的不是为了制作骨器而是为了食骨 

    ① 

  髓 。1975年在我国辽宁营口金牛山遗址中发现了36件可以肯定的骨、角制 

  品,其中的骨制分尖刃类、边刃类和雕刻器刃类三种。据研究这三类骨器均 

  以锤击法进行第二步加工,多为向内和复向加工,大部分骨器制作粗略,但 

  有少部分制作精致。因而学者们认为“骨质和角质的工具,作为石器的辅助 

                                                                   ② 

  工具或弥补石制工具之不足,可能发生在旧石器时代早期” 。 

        (2)类型明确的骨、角制品 

       旧石器时代中期骨、角器明显增多,类型明确,欧洲莫斯特文化中有一 

  些骨制工具如粗制的骨针等,多以研压剥落的方法进行细致的第二步加工。 

  我国许家窑人遗址中出土了很多骨、角器,有铲式工具、三棱尖状器、刮削 

  器、角工具等,这些骨器全部以锤击打法进行第二步加工的。铲式工具的尖 

  头基本呈扁形,是从骨片背面向劈裂面打制成的,有的器身两侧边缘均有反 

  复加工的痕迹。这类工具长短不一,最大的一件长25厘米,其中下部还略经 

  加工很适于手握,可能是用作挖掘的工具。 

        (3)种类繁多的骨、角制品 

       旧石器晚期是骨、角器制作的迅速发展和兴盛期,骨器的种类繁多,加 

  工精致,普遍采用了钻孔、磨制的新技术。欧洲奥瑞纳文化、梭鲁特文化和 

  马格德林文化的遗址,中国的山顶洞人遗址、小孤山遗址、猫猫洞遗址等均 

  出土了制作精良的骨、角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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