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试谈空有之诤的焦点所在-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首先,我们每一个人在现实活动中,都必然有回忆的知识。其次,我们的心识在了别事物的时候,必须同时另有能够了别这种了别事物的能知本身的活动,才能在了别事物以后引生能知心识本身的回忆。再其次,这种同时能够了别“能知”的心识,必然就是这个“能知”的“自体分”;这就是说,一个能知体,·一部分 (这是从生部分)了别事物,另一部分(这是主体部分)了别自己,前者叫“见分”,后者叫“自证分”。最后,因为有自体分来对“能知”本身当时了别事物的活动加以证明(了别),从而引生后来的回忆(念),所以说,离开二取,必有依他。

    他们进一步详细解释道:我们每一个人了别一种事物,不但当时能够了别它有,而且后来还能够回忆起当时的所了别、能了别和了别的过程,这是大家知道的事实。根据这个事实,我们唯识家觉得,如果当时没有同时了别内识自己的“了别活动”的自体,我们后来在回忆前情的时候,就不可能回忆能了别自身。譬如,当灯发光的时候,并非渐次地先照了东西,再照它自己,而是连自己和事物同时俱照的。我们的眼识生起的时候,也是同时既—了别青色,也了别自体的,因此,我们过后才不但有“曾见此”、“如此见”的回忆,也有“我曾见”(请注意,这里并不是说唯识家是说自证分是我)的回忆。

    为什么一定说因为我们有这样的回忆,所以就必然有自证分呢?

    《成唯识论》卷五说:

    云何为念?于曾习境令心明记不忘为性,定依为业……于曾未受体类境中,全不起念……有说心起必与念俱,能为后时忆念因故。彼说非理:勿于后时有痴、信等,前亦有故;前心、心所或想势力,足为后时忆念因故。

    这里主要说明:①要以前经过的事,才能回忆;②引生忆念的力量是“心等取境已熏功能在本识中,足为后时有忆念因…… 或想取像胜故为因,生后时念足得”(《唯识述记抄秘蕴》卷六十五)。窥基大师在解释“有说心起必与念俱……”一节时说:

    ……若尔,如自证分为后忆念因,知前亦有,念亦应尔者,不然!心许前有体之上更立用,今已不许前有念体后念等生,何以得以念例于心也。  

    灵泰法师的《疏抄》解释道:

    如自证分为后忆念因者,《唯识论》上下有三处说。初、第一卷后心、心所法熏习力故,能为忆念因。二、即如立自证能力为后时忆念因。三、即如此中论文想为忆念因。

    以上均见《唯识述记抄秘蕴》卷六十五。灵泰法师第二点是指的什么地方呢?《成唯识论》卷二说:

    达无离识所缘境者,则说相分是所缘,见分名行相。相见所依自体名事,即自证分(自体分)。此若无者,应不自忆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故。

    窥基大师解释道:

    ……言所依者,是依止义,谓“才目”离“见”,无另ll条然各别自体。此二若无一总所依者,“相”离“见”应有,是二法故,如心、心所。然无别体,但二功能,故应别有一所依体,起二用时由有此体。故言“相”、“见”(的)  自体名事,即自证分。

    ……谓无自体分,应不自忆心、心所法。所以者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忆故。谓若曾未得之境,必不能忆;心昔现在曾不自缘,既过去已,如何能忆?此已灭心,以不曾为相分缘故。(《唯识述记抄秘蕴》卷三十三)

    这说明了:①相分和见分没有单独的主体,它们不过是自证分这一个总体的两种不同的功能而已;②证明白证分实有的理由,就是后时有能够自忆心、心所法的念。如无自证分,要想回忆心、心所法是不可能的。

    关于以念来成立自证分是实有的这一点,灵泰法师说得很清楚:

    已灭心者,即是见分。即此中意说:若相分曾被见分缘,其见分后时重见相分时能忆;相分曾不被见分缘,后时见分不能忆相分。此见分亦尔:若见分曾被自证分缘,  自证分后时能忆已灭见分;若见分曾不被自证缘,后时自证不能忆已灭见分。(《唯识述记抄秘蕴》卷三十三)  

    从以上所引各节可以知道唯识宗向来被称为正统派的大师们主张(不能孤立地看待这种主张,从唯识学的发展看,它和唯识宗其它派是有关系的,这里不能详论),一定得有“自证分”。没有自证分:相、见二分就无所依处,相、见二分就各有自体;相见二分各有自体,就要妨害“唯识”的理论。

    到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谈到自证分的实有和必要。

    《成唯识论》卷二在总结初能变识(第八阿赖耶识)的因相、果相和自体相的三相时说:

    初能变识体相虽多,略说唯有如是三相。

    窥基大师在这个地方明确地指出:

    以自证分但有三义,略说三相。(《唯识述记抄秘蕴》卷二十六)

    为什么讲到初能变识的三相,要把它们归结到阿赖耶识的“自证分”上来,而不是其它几分呢?灵泰法师说明了:

    以自证分但有三义者,问:何不相、见分、证自证分是识体法持种也?答:若证自证分,即是义用说有也,故下能缘所缘重果之中即假说有证自证分,故此中持种即不用证自证分也。(《唯识述记抄秘蕴》卷二十六)

    初能变识在四分中只有“自证分”才是受熏、持种的主体,窥基大师在解释《成唯识论》关于“种子”依附识体的问题时,说得很明显:

    第五、有漏种子依本识何分?即是四分分别门也。此“种”虽依实异熟识体,即是依于“自体分”也。亦非见分.见分一向缘前境故,是自体分义用别故,非受熏故。此言种子依识自体,自体即是所受熏处;不可见分初受余熏,种后便依自体分住。(同上卷二十七)

    因此,我们不能把唯识家的依他起性笼统地理解为“依他众缘而得生起”的意思,这样就容易同中观宗讲的“缘起”的意义相混。唯识家的依他起性是有它特定的主体或核心的,这依他起的核心就是第八、初能变、阿赖耶、根本识,而四分中的自证分又是这个根本识的自体。如果离开阿赖耶识和它的自证分,就无法说明依他起性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无法说明依他起性在“唯识”学上的重要地位,因为唯识家在假实问题和因果问题上都以依他起性为中。这样,从假实问题和因果问题上讲,唯识家既主张“假法如无”(《成唯识论》卷二)、假必依实,既主张要有受熏、持种的主体,才能建立缘起因果,因此,说明白证分的实有和必要是有头等意义的。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作为依他起性的核心的阿赖耶识的自证分,它是远离能取、所取的;它可以现起相分和见分,但它的存在并不依靠相、见二分;自证分又是引起心、心所法的后念的重要原因。这说明白证分的存在是神秘的,它是自相有,它是最根本、最实在的,因而是最重要的东西。


四、自证分并不是靠山

    现在我们来看看中观师的观点吧。

    中观师不认为一切法是自相有——有胜义自性,他们否认唯识家依他起性是启相有的说法。否认的主要方法之一,就在于挖掉唯识家作为依他起核心的初能变识的自证分。

    中观师认为唯识家的自证分是不能成立的。月称论师《入中论》卷三颂说:

    彼自领受不得成,若由后“念”而成立,立未成故所宣说,此尚未成非能立。纵许成立有自证,忆彼之念亦非理,他故如未知身生,此因亦破诸差别。由离能领受境识,此他性念非我许,此更是依世言说。故能忆念是我见,是故自证且非有,汝依他起(识)由何知?……

    《人中论》是问:你们的“依他起识”由什么东西证明是实有的。答:由自证分(即自己领受自己的识的自体)证知。中观师说,你们的自证分更是个不可知的东西了,你们还想用“念”来成立自证分实有!但是,你们的自性实有的“念”根本不为我所承认,何况自性实有的自证分。自证分先未得我共许,“念”又同自证分一样而有实性,我们也不承认它。这样,“能立”、“所立”、“能别”都有过失。

    中观师说,我们姑且让步,假定如像你们所说,人们的心知同时有了别境界的见分和证知自己的自证分;但是你这个自证的力量仍然不能引生后时忆心、心所法的念。为什么呢?因为你们前时的自证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