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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经-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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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恼害比丘者黑魔汝受苦
  最胜之讲堂足指能摇之
  具持神通力诸神皆战栗
  佛之声闻众比丘彼知之
  恼害比丘者黑魔汝受苦
  于最胜讲堂问天帝释曰
  梵天可欲知爱尽解脱耶
  如是问帝释无能如实答
  佛之声闻众比丘彼知之
  恼害比丘者黑魔汝受苦
  近于善法殿以问梵天曰
  于汝常见有今尚为有耶
  梵天果光曜日过汝不见
  如是问梵天无能如实答
  予以尝见有于今即为无
  梵天界光耀以见日过去
  我为以常恒及今得云何
  佛之声闻众比丘彼知之 
  恼害比丘者黑魔汝受苦
  依于此解脱触妙高山顶
  东方毗提诃湖森地横人
  佛之声闻众比丘彼知之
  恼害比丘者黑魔汝受苦
  火不作此想我在烧痴人
  痴人以触火必自然得烧
  如是恶魔罗触烧汝如来
  如愚人烛火当烧自己身
  魔罗为罪者以烧害如来
  恶魔为何想我不受恶报
  魔罗之所作长夜于恶积
  恶魔莫厌佛及莫望比丘
  比丘于怖林以击恶魔罗
  彼忧愁夜叉尔时忽不现

注第四十一
1 杖罚所护之女人。(saparidanda)依佛音注:往如是女之处者,即构成如是之罪。明示其名、家或道,为定  罚之女人。即由与其女之交往而得罚之所定的女人。

第四十三
1 “有明”(vedalla)参照中部经典一注第九之。

第四十四
1 无有渴爱,参照中部经典一、注第九之。
2 身体常住见(sakkaya…ditthi),可译为身见。于此,所谓自体,普通执为自我。执其自我者,执为常住不变之存在而称谓见。
3 持我、色者(rupavantam va attanam)佛音注此,以我为色,而举喻“如木以持荫。”

第四十五
1 得法(dhammasamadsna)“自得法”之意,法者,于此指对于行现在之受,及未来之果报。

第四十七
1 “相等于凡夫者”以原语tammaya译之,在字义为“其程度者”,依佛音注sat…anho即“持渴爱者”之意,指不觉悟之凡夫。
2 “黑白俱备”以原语Kanhasukhasappatibhagin译之。北传此处为“除黑白”。

第四十八
1 “复归”者,是vutthana的翻译,是由罪的复归。示知复归之罪,想是指僧残(Sahghadisesa。SK。Sanghavasesa)以下之罪,其等于一定的时间谨慎别住,或由悔罪,或由自己的告白,许准复归于僧伽的罪。

第四十九
1 婆伽(Baka)一梵天之个有名,因梵天很多,各有个定之名。
2 “生物”参照中部经典一、注第一之4。
3 “照耀一切处”原文有sabbatopabham且,佛音之注sabaso pabhasampannam译为“具光耀一切处,长部第十一经最后偈之始,有与此同义句。但在此有sabbato paham学者间有异论,如板本幸男译注所示,其意义同为“光辉”或“偏通”之谓。

第五十
1 “伊多罗”(无类者)vidhura依“去负担者”之意而转的,于suttanipata 996之注“无等者”之意,即译为“无类者。”
2 增地狱ussada突出之意。故附加突出大地狱之四门故,关于增地狱参照俱舍论颂疏卷十一等。
3 “起出受”原文vutthanimam此语之构造不明,以选罗皇室出版本,在本与本及注译本均有vutthanavedanam,予从此译之,注释本释此vipaka…vutthanam vedanam(由果报起出之受,)此比大地狱之苦更苦者也。
4 黑(kanha)指恶魔。
5 此语参照经集注释之三二六页。
6 此下之语中部第三十七经中有。

第二篇 中分五十经篇

   北传 没有此经。
   本经乃普行者干达罗迦和御象者子倍沙来世尊处,见善导引比丘众之状态而感叹为始。次世尊说四念处,更说四种人。

初品 居士品

第五十一 干达罗迦经

  如是我闻。
  一时,世尊住瞻波城之伽伽罗莲池畔,与大比丘众俱。尔时,象御者倍沙与普行者干达罗迦同诣世尊之处。诣已,象御者倍沙敬礼世尊,坐于一面,普行者干达罗迦亦向世尊问讯,交换友谊礼让之语,而立于一面。立于一面之普行者干达罗迦,默默偏观比丘众后,而白世尊曰:“不可思议,卿,瞿昙!未曾有哉!卿,瞿昙!依卿瞿昙,此比丘众成为行正道者也。卿,瞿昙!于过去世亦有应供者、等正觉者,彼等世尊实有如是殊胜之比丘众行正道,亦犹如今依卿瞿昙之比丘众行正道者耶?卿,瞿昙!于未来世亦将有应供者、等正昙者、彼等世尊实有如是殊胜比丘众行正道,亦犹如今依卿瞿昙之比丘众行正道者耶?”世尊曰:“正如是,干达罗迦!正如是,干达罗迦!于过去世亦有应供者、等正觉者,彼等世尊实有如是殊胜,之比丘众行正道,亦犹如今依予之比丘众行正道者也;干达罗迦!于未来世亦有应供者、等正觉者,彼等世尊实有如是之殊胜,比丘家行正道,亦如今依予之比丘众行正道者也;干达罗迦!在此比丘众中有阿罗汉且诸漏已尽,修行圆满,所作己作,已舍重担,逮得已利,尽诸有结,为正智解脱者;又,干达罗迦!有诸比丘,在此比丘众中是学者、常持戒者、常圣行者、贤者、贤行者;彼等于四念处,心善住之。云何为四?干达罗迦!在此,比丘于身,随观身而住之,为热心者、正知者、具念者,于世间能调伏贪、忧;于诸受,随观受而住之,为热心者、正知者、具念者,于世间能认伏贪、忧;于心,随观心而住之,为热心者、正知者、具念者,于世间能调伏贪、忧;于诸法,随观法而住之,为热心者、正知者、具念者,于世间能调伏贪、忧也。
  如是言已,象御者倍沙向世尊曰:“不可思议哉!师尊!末曾有哉!师尊!由世尊所善施设之此等四念处,乃为清净有情,为使其超出愁、悲,为使其消灭苦、忧,为使其到达正理,为使其证得涅槃;师尊!我等在家白衣者,实亦时时于此等四念处,心善住之。在此“师尊!我等于身,随观身而住之,为热心者、正知者、具念者,于世间能调伏贪、忧;于诸受,随观受而住之,为热心者、正知者、具念者,于世间能调伏贪、忧;于心,随观心而住之,为热心者、正知者、具念者,于世间能调伏贪、忧;于诸法,随观法而住之,为热心者、正知者、具念者,于世间能调伏贪、忧。不可思议哉!师尊!未曾有哉!师尊!世尊对如是现行人间之密林、人间过患、人间诈诳、善知有情之饶益与非饶益;师尊!实有密林,即人类也,实有显露(光明)处,即四足所生兽类也;师尊!予实能使一已调御之象忆起,就彼来去瞻波城间为限,显露此等(人类)一切诸诈诳、诈瞒、邪曲、歪曲;师尊!我等奴仆、或使佣、或杂役者,彼等以变异身行、以变异口行与内心相异也。不可思议哉!师尊!末曾有哉!师尊!世尊对如是人间之密林、人间之过患、人间之诈诳,悉知有情之饶益与非饶益;师尊!实有密林,即人类也,实有显露处,即四足所生兽类也。”世尊曰:
  “正如是,倍沙!正如是,倍沙实有密林,即人类也。实有显露处,即四足所生兽类也;倍沙!有此等四种人存在于世间,云何为四?倍沙!在此,有一类人,使自苦,专修自苦之行;倍沙!在此,又有一类人,使他苦,专修使他苦之行;倍沙!在此,又有一类人,使自苦,专修自苦之行;亦使他苦,专修使他苦之行;倍沙:在此,又有一类人,不使自苦,不专修自苦之行;亦不使他苦,不专修使他苦之行;彼不使自苦,不使他苦者,于现法(现在世)、无贪欲、达涅槃、清凉、受乐,依自己成为最高者(世尊)而住之。倍沙!此四种人,何者为汝心所适耶?”.倍沙曰:“师尊!彼使自苦,专修自苦之行者,彼不适予心;师尊!彼使他苦,专修令他苦之行者,彼不适予心;师尊!彼使自苦,专修自苦之行,亦使他苦,专修使他苦之行者,彼亦不适予心;师尊!彼不使自苦,不专修自苦之行,亦不使他苦,不专修使他苦行者,即不使自苦、不使他苦,于现法无贪欲、达涅槃、清凉、感受乐,由自己成为最高者(世尊)而住之,此人为适于予之心者也。”世尊曰:“倍沙!又,由何故此等三种人不适于汝心耶?”倍沙曰:“师尊!彼使自苦,专修自苦之行者,厌苦欲乐而苦行之、偏苦行之,具此者,不适于予心也;师尊!使他苦,专修吏他苦之行者,厌苦欲乐而苦行之、偏苦行之,具此者,彼不适于予心也;师尊!彼使自苦,以专修使自苦之行,亦使他苦,以专修使他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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