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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壮汉,手持利斧,入山伐木,见到一株芭蕉树,以为那是堪用的木材,就将它断根削叶、剥除树皮,想要从中得到坚实的好木材,结果剥了一层又一层,直到整株芭蕉树都被解体,也没有坚实的木材可得。就像前述的这则譬喻一样,多闻圣弟子以正知见观察思惟【眼识】、【耳识】...乃至【意识】,如实知见它们无常、苦、非【我】的真相,了知它们无可执取,由是断除贪爱,无有丝毫的染着,而能自知自证『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不受后有!』。」
经过这番法谈后,两位善士充满法喜,各自回到自己的住处。
参考资料:汉译杂阿含第二四八经、英译巴利圣典Samyutta…35:193。
我是这麼听说的:
有一次,佛陀在摩竭陀国游化,住在竹林精舍裡。尊夫女的故事就是发生在这个时候,佛陀藉此因缘,开示了生命无常的法义。
尊夫女是舍卫国人氏。她在十六岁时出嫁,生了四个儿子。她是一位品德崇高又乐行佈施的良家女子,喜好以食物和其他的生活必需品供养比丘僧, 也时常去寺院裡打扫环境,给水壶添水,为僧团提供种种的劳务。
尊夫女与生俱来就有少许的宿住智,因此她记得自己前世曾是忉利天上的一位天女,丈夫是一位名叫佩花环天的天子。她还记得有一天,正当佩花环天与他的妻子们在忉利天宫的花园裡採拾花朵,尽情玩乐时,自己因天寿终结而死去,然后受生在人间。因此,她每次供养了比丘僧,做了种种佈施之后,她都会发愿,希望来生能再受生於忉利天上,能与她挚爱的佩花环天再续前缘。
有一天傍晚,尊夫女忽然得了急病,当天晚上就去世了。正如她所愿,她再度受生於忉利天上,成为佩花环天的妻子。由於人间的一百年只相当於忉利天界的一天,因此这时佩花环天与他的妻子们在花园裡的游戏还在进行着,而她彷彿只是暂时离开了一会儿。
当尊夫女加入她们之中时,佩花环天问道:『妳刚才去了哪裡?我整个早上都没看到妳。』她回答道:『亲爱的,我因为天寿尽而物化,受生在人间一处名叫舍卫国的地方,成为人类的女子。我十六时嫁给一个男人,为他生了四个儿子。有一天,我得了急病,身坏命终,又在忉利天受生。我在人间时,勤作佈施,发愿迴向,希望能与你重逢,如今总算如愿以偿了。』
比丘们得知尊夫女的死讯,有人悵然若失,也有人感到悲伤。他们去面见佛陀,向他报告此事。这时,有比丘问道:『世尊,这位尊夫女生前乐行佈施,广造善业,祈求来生再与她的丈夫相聚,请问她往生到哪裡去了?』佛陀回答道:『她已经如愿往生到她的丈夫身旁。』比丘们不解地说:『可是她并没有在她丈夫那裡啊!』
佛陀回答道:『她祈求的不是人间的这个丈夫,而是她过去生在忉利天为天女时的丈夫,是一位名叫佩花环天的忉利天子。如今,尊夫女已经受生在忉利天上,再度成为佩花环天的妻子。』
听了佛陀的开示,比丘们感慨地说:『尊夫女早上还在热心地供养僧团饮食,傍晚却一病不起!』佛陀开示道:『眾生的生命真是短促,死魔主宰了一切有情。在他们还沉溺於种种欲乐,难以饜足时,死魔就临到他们。』接着,佛陀以韵语说出了以下这段话:
似锦年华,恣意攀折,五阴炽盛,贪乐无饜;当此之时,死魔骤临,彼人不觉,终为魔胜。
参考资料:原始佛典选译、The Dhammapada-Verses & Stories。
我是这麼听说的:
有一段时期,佛陀住在王舍城的竹林精舍裡,舍利弗尊者与摩訶拘絺罗尊者一同住在城郊的灵鷲山上。这一天傍晚,摩訶拘絺罗尊者结束禪思后,来到舍利弗尊者的住处,彼此互相问讯寒喧,然后各自入座。摩訶拘絺罗尊者问道:「我有事请教,您是否有空回答呢?」舍利弗尊者回答说:「仁者请说!我会就所知所见来答覆你。」
於是摩訶拘絺罗尊者问道:「尊者舍利弗,何谓【无明】?」舍利弗尊者回答道「【无明】就是无知。对甚麼无知呢?对於【眼】无常这一事实未能如实了知,是谓无知;对於以【眼】为缘而生起的作用与现象(眼识、...)亦为无常之事实未能如实了知,是谓无知;同样的道理,对於【耳】、【鼻】、【舌】、【身】、【意】暨它们所生起的作用与现象(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概属无常未能如实了知,是谓无知。要之,尊者摩訶拘絺罗,对於六根暨其所生起之作用与现象无常、苦、非【我】的本质不理解、未亲身体证或对它们尚有爱染餘习未尽,都可说是【无明】。」
摩訶拘絺罗尊者接着问道:「尊者舍利弗,何谓【明】?」舍利弗尊者回答道:「所谓【明】,也就是知的意思?知道甚麼呢?对於六根暨其所生起之作用与现象无常、苦、非【我】的本质充分理解,也亲身体证,而且对它们无丝毫爱染餘习,是谓知,也就是【明】。」
经过这番共论,两位尊者充满法喜,各自回到自己的住处。
参考资料:汉译杂阿含第二五一经。
有一次,对戒律学夙有研究的优婆离尊者向佛陀请教有关比丘律中之杀人罪的问题。
尊者问道:「世尊,故意杀害父母属於五逆重罪之一,犯此罪者依律不得受大戒。倘若有一位女子将自身所怀的胚胎取出拋弃,而另有一位女子将此胚胎植入自己的身中,而且将孩子生下来。这两个女人,究竟谁才是孩子的母亲?」佛陀回答道:「那第一位女子是孩子的母亲。」
尊者接着问道:「这个孩子与第一女有血缘关係,但却是由第二女分娩生出,而且将他养育成人。倘若这个孩子长大,出家做了比丘,杀害哪一位母亲会同时成立波罗夷罪(裕В呵鳌⒖┖湍孀铮俊狗鹜踊卮鸬溃骸富故堑谝晃慌印!
尊者接着问道:「这个孩子长大,若想要出家,该徵求哪一位母亲的同意呢?」佛陀回答道:「他应该徵求第二位女子,也就是那生他养他的母亲的同意。」
尊者又问道:「有没有可能比丘为妇女施行堕胎,却不犯杀人罪?」佛陀回答道:「这样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倘若比丘为妇女堕胎,但这个妇人所怀的胎儿并非人类,而是其他的动物,那麼堕胎不犯杀人罪。」
尊者接着问道:「有没有可能比丘为动物施行堕胎,却犯了杀人罪?」佛陀回答道:「这样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倘若比丘明知动物所怀的是人类的胎儿,那麼纵然施术的对象是动物,但杀害的却是人,依然成立比丘律的杀人罪,必须受到驱摈的处分。」
参考资料:十诵律卷52。
我是这麼听说的:
有一段时期,佛陀住在舍卫国游化,住在祇树给孤独园裡。这一天,有一位婆罗门前来参访,彼此互相寒喧问讯后,就退坐在一旁,向佛陀问道:「乔达摩!你所说的『一切』是指甚麼?何谓『一切』?」佛陀向这位婆罗门开示说:「所谓『一切』,就是指十二入处(六根与相对应的六尘)…【眼】、【色】、【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这些就是『一切』。」
佛陀接著说道:「如果有人拒绝这个定义,认为它不究竟,要另外创设新理论,阐述『一切』。』他也只能这麼说说罢了;若进一步追问他所说的『一切』是甚麼,他也说不清楚,只会使说者与听者都更加迷惑。为甚麼呢?因为他讲的『一切』不是来自实证所得的经验,纯属戏论罢了。」
当时,这位婆罗门听闻佛陀这番开示,很高兴地信受奉行。
参考资料:汉译杂阿含第三一九经、英译巴利圣典Samyutta…35:23。
我是这麼听说的:
有一段时期,佛陀在舍卫国游化。这一天,阿难尊者来到佛陀的住处,向佛陀行礼问讯后,退坐在一旁,问道:「世尊,所谓寂灭,究竟要止息的是甚麼呢?」
佛陀回答说:「阿难,色身(色)是迁流不定的,依因缘而生灭,靠特定条件而存续;它会变得衰弱,然后完全腐朽掉,而归於无有。各种感受(受)、认知暨分辨作用(想)、出於意志的活动(行)、知觉(识)也都是迁流不定的,依因缘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