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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它也是由我们刚才所提到的那位物理学家精辟地阐述的——即“是层次产生了现象”时,把不同层次的过程联系起来就很能解释并尊重所观察到的特殊性。本世纪上半叶,人文科学领域中两门最能配合其研究成果的学科,即心理学与社会学,展开了一系列部分是无价值的争论。尤其在这个特殊问题上,我们将要看到(第十六节),把彼此连接起来的这个方法是多么能排除一些假问题,并在某些方面保证虽然仍很有限的合作。
至于人文科学间可能有的等级问题,只要社会学的中心问题,即从整体上考察社会以及亚体系与总体系的关系问题不解决,自然还是开放着的。在此期间,每一学科都使用一些对其他学科来说是策略性变量的参数,这为跨学科合作打开了一个广阔的研究领域。但是,由于不能把体系线性分解为亚体系,合作往往成为简单的并列。相反,现象层次的等级以及对层次的分别研究问题完全有可能通过两个本质上是综合性的学科未来的发展,通过它们对亚结构和上层建筑问题的影响而重新提出。这两门学科,一门是人种学,它的多面性特征是一目了然的;另一门是历史,但不是简单地重建发生的大事而是就各不同人文科学研究的每一领域的历时方面进行跨学科研究的历史。由于这些不同方面显而易见是相互依存的,因此可以期望,在历史学将达到一种正题法则的地位时,它的教导连同一般的人种学与社会学的教导将使我们接近亚体系间关系这一中心问题的解决。不仅各人文科学间(有或无等级)跨学科研究的未来,而且各不同学科(宏观及微观经济学等)所特有的许多内在问题都取决于这一问题的解决。
2.人文科学内部各问题的汇合和它们同生命科学问题的相对姻亲关系
有一些情况可以说明为什么在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跨学科研究,尽管一般都认为具有远大前途,要比在自然科学领域里落后得多的原因。刚才我们看到了两个主要的原则性原因。但除此之外,至少还有两种偶然的,但曾起过不可否认的历史作用的情况。一种是各门教学在越来越分离,依然封闭的大学院系,甚至在这些系内部所属专业里的悲剧性分配。在理学院里,培养任何一名专家,都要求他有相当广泛的学识。而一名心理学家很可能对语言学、经济学甚至社会学一无所知。如果经济学家是在法学院培养的,他也可能对语言学或心理学等等一窍不通。有些大学,如阿姆斯特丹大学,曾企图向哲学教学的这种隔离状态作斗争。它们把哲学开设在一个跨学院的学院,使哲学得以恢复它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联系。但人们还看不到有任何类似的努力以协调我们将要谈到的各个学科。
第二个属于一般性的、对人文科学的过去曾有影响的理由是这样一种思想,即走出自己研究的学科的界限必然要综合,而综合的专门学科,如果能这么说的话(而单是这样一种说法就表明这样一种假设的脆弱性),不是别的就是哲学本身。然而,如同第一章中所说的,哲学当然带有一种综合立场,但这种立场是与人的一切价值的协调,而不仅单独与知识的协调有关。因此,如果说,有些分支,如科学心理学或科学社会学,以实验或统计的验证来与思考方法相抗衡,好不容易地获得了独立自主,那么,当涉及由事实而不是由体系精神所强加的跨学科连接时,它们自然不会重新采用这些思考方法了。
此外,如果人们想要判断那些有自己的各种经过考验的逼近法和验证法,但其传统仍丝毫没有习惯于在自然科学中已成为司空见惯的那些东西的科学之间的跨学科研究的未来的话,最好的方法或许是先从问题的比较开始。
在这方面,有三个基本事实立即引人注目,首先是某些重大问题的汇合。这些问题在我们这个广阔领域的各个分支中都能找到。其次是这些问题与无机世界的问题关系不大,但它们却反过来相当直接地延伸了生命科学的某些中心问题。最后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人们不得不求助于某些事实上包含着一些共同机制的基本概念。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那么,人们马上就可以看到,对这些共同机制的研究多么需要而且还将更加需要跨学科的协调一致的努力。这种努力在人文科学之间应用一切方法加以促进,这是不言而喻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要与生物学联系起来。
首先,就以最一般的问题而言,生物科学的最中心、最专门的三个问题(因为它们在物理化学领域内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几乎可以肯定说是:(1)发展或进化问题,也就是有机形式的逐渐产生及其在各阶段中质的变化问题;(2)以平衡形式或同步形式出现的组织问题;(3)机体与其环境(自然的或其他机体)之间的交流问题。换言之,三个表达要解释的基本事实的重要概念是:(1)新结构的产生概念;(2)平衡概念,但平衡指的是调节与自动调节(而不单是力量的平衡);(3)交流概念指的是物质交流,但同时也是(因为这也是当代生物学的语言)信息交换。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人们越来越借助多少直接受人文科学启发的、或者无论如何受人类活动启发的三种工具方法来研究这些中心问题。这三种方法是:博奕论或决策论(瓦丁顿说是“基因策略”),普通信息论和时而涉及交流时而涉及指导或调节的控制论,而这些方法并与这些问题双向对应(因为每种方法都用来解决一个问题)。
此外,这三个平衡的变化与交流(尤其是历时性变化)问题,显然也是人们在各人文科学中都能遇到的三个主要问题。人们不但在每门人文科学中,在非常特殊的形式下遇到它们,而且历时之维与同时之维的关系也因所研究现象的类型木同而极为不同。自索绪尔以来,结构主义语言学就是这样发现了词的意义在所考察的某一历史时期,更多地取决于在其同时性平衡中考虑的语言总体系,而不取决于词源或语言史。相反,在个人的心理发展中,比方说,智力结构的最终平衡,则更多取决于标志着全部先前进化的平衡过程。经济史,从它这方面来说,在研究十三世纪伦敦市场的羊毛价格或十六世纪里斯本的胡椒价格时,决不会把这些价格看作是这些商品在今天相同市场上的价格的一种解释,而是力图借助在价值问题中占主要地位的同时之维来阐明这些历史事例。相反,同行情相对立的经济结构问题则属于另外一种类型的历时之维与同时之维的关系。至于交流,无论是在物质生产中或精神生产中与环境的交流,还是个人间的交流,这些问题也是一切人文科学所共有的。它们同样以各种极为不同的方式与历时的或演化的过程和同时的或内部调节的过程组合在一起。
这些问题的汇合当然丝毫不意味着可以把人文科学还原成生命科学。因为人的领域由于存在着社会上相传的、包含着异常复杂因素的各种文化而依然是一个特殊的领域。但尽管它的特殊性提出了一个自在的问题,却不妨碍从共同的问题出发。尤其因为,我们现在即将看到,它们的解决办法既不是一律的,否则陈述这些办法就会变得平庸乏味,也不是这一学科与那一学科统统都不相同,否则就无法进行任何有趣的对照。解决的办法必须按结构或现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就相反地要求跨学科的研究了。
3.从问题到一般过程:结构、功能与意义
在刚才所陈述的主要问题方面,第一个要讨论的问题是这项选择的标准问题,因而也是选择的性质问题。它是全部的选择呢,还是任何的选择?在这方面有一个很好例子可以指导我们:这就是数学中的布尔巴基学派对基本结构(所谓“母结构”)的确定。为了确定这些基本结构,也就是其他一切结构都被认为是从中通过组合或分化派生出来的结构,这些著名学者,尽管研究的是一种纯演绎性的并且其精确性得到普遍承认的科学,却宣称只能使用归纳法而不能用先验法。因此,他们达到三种彼此不能还原的结构,用的是简单的系统比较法(使之同构)和回归分析法。至于确定是否有一天需要增加别的结构的问题仍然开放着。在我们这个特殊事例中,更不能不这样做。这仅仅说明,能加在结构的产生平衡和交流的概念之上的其他中心概念在问题的目前状态下似乎可以还原为这些概念。